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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別字、文學與書法■何 斌

錯別字、文學與書法

■何 斌

拜讀宋世寬先生《不要誇大「文學」在書法中的作用》(刊於2017年9月20日第37期《書法報》第5版)一文,對作者所說的「關於文學與書法的關係,我斷然不敢苟同錯字不能獲獎的觀點」,頗覺「不敢苟同」,願與作者進行探討。

有否錯別字,並不是一個文學素養問題,而是一個與書法直接相關的問題。從事文學者,並不能保證不寫錯別字,是否寫錯別字,並不能絕對地判斷作者文學素養的高低。文學工作者並不一定是識字水平最高的群體,這一點恐怕大多數人會認同。是否寫錯別字卻是一個與書法直接相關的問題。正確書寫漢字是書法藝術本身的必然要求。眾所周知,書法是一種以漢字為根基的獨特藝術,這一點也是書法界的基本共識。就像一件音樂作品,在某個音符或曲調上出現不和諧斷然不能成為好的音樂作品一樣,一幅有錯別字的書法作品也理所當然不能成為一幅優秀的書法作品。作者在文章中也指出,「評價一件優秀的作品是要遵循它本身的藝術特性」,這一點沒有錯,但將「正確書寫漢字」排除在書法藝術本身規律之外,就不妥當了。作者在文中還說,「書法是純粹漢字書寫的觀點才是符合書法藝術的科學發展的」,既然書法是「純粹的漢字書寫」,豈能不要求正確地書寫?這一點也與作者前述觀點自相矛盾。

書法作品出現錯別字,恰恰反映出書法人對書法藝術的態度乃至藝術價值追求存在問題。參加書法展賽,對書法人來說,不可謂不是一個重要的事情。如果在一重要的展賽活動中都出現錯別字,窺斑知豹,可見此書者對書法藝術的態度與價值追求是有偏差的。誠如周國平先生所說:「一個夠格的文化人,不論他是學者還是作家藝術家,他必定是出於自身生命的根本需要而非物質利益從事精神文化創造的。」正因如此,一個真正的藝術家對書法藝術應有敬畏之心,視藝術為生命,其外在表現,必定是對書法創作極端嚴肅認真、精益求精。否則,此類書者則很可能是將書法作為獲取功名利祿手段的庸俗之輩,其書法作品的格調也高不到哪裡去。從這一視角審視,一些展賽在評審中將有錯別字的作品「一票否決」的做法也是無可非議的。

至於文學與書法的關係,「文學與書法有一定的關聯」誠然不錯,但兩者的關係尚需進一步探討。文學固然可以視作「提升書法家作品品位和內涵的催化劑」,但絕不是提升書法藝術水平的唯一途徑。會文學者,書法不一定好;書法水平高者,也不見得文學水平一定會高。會寫幾首古體詩,會寫幾篇小說散文,其書法藝術水平一定就高?也不見得。文學也有雅俗、高下之分。至於一些其他領域的名家涉足書法,其書法作品價格奇高,這與書法藝術本身的水平高低是兩碼事,這是書以人貴,而不是人以書貴。在書法史上,也有一些文學水平一般,其書法成就卓然成家者。決定書法藝術高度的,乃至決定一切藝術高度的,除了掌握和熟練運用藝術的基本規律外,最終取決於藝術家對藝術價值追求的精神高度。一個孜孜矻矻、心無旁騖地追求書法藝術而不為世俗功利所誘惑的書法家,其書法藝術水平也完全可能達到一般人難以企及的高度!在此,我們不是要否定文學對書法的輔助性作用,而是強調對藝術本身的精神價值追求才是決定藝術高度的核心與本質。一個全身心投入書法藝術中,視書法為生命的書法家,必然會全面學習書法史、文字學等一切與書法本身相關的知識,以古鑒今,學思踐悟,融會貫通,固本開新,在書法這個博大精深的世界中精騖八極、遊刃有餘,直至獨樹一幟,卓然成家。值此之時,其藝術精神高度完全可能達到一般文學家也難以達到的高度。只是在當下物質與功利充斥的世俗社會,這樣的藝術家已是鳳毛麟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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