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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社會童養媳是怎麼回事,現在這種陋習還存在嗎

原標題:舊社會童養媳是怎麼回事,現在這種陋習還存在嗎


舊時,童養媳在我國甚為流行。所謂童養媳,就是從小被人抱養,長大成年後,就要成為那家的兒媳婦。之所以盛行童養媳,原因就是當時的社會非常貧窮落後,老百姓的生活十分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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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舊社會,眾多的民眾因家境貧寒而娶不起兒媳婦,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他們就跑到外地抱養一個女孩來做童養媳,待長到十四、五歲時,就讓她同兒子「圓房」。這一天,童養媳和新郎只須換上一套乾凈的衣服,辦幾桌簡單的酒菜應酬親朋好友就行了。這樣的操辦婚事,既省事又省錢。


貧民家裡收養的童養媳,大部分都是從外地或災區抱養來的,再一個就是從道旁路邊揀回來的女棄嬰,還有的是從街上插草標賣兒賣女的災民手中用賤價買回的幼女。這些女孩被抱養回來後,不送去上學讀書,整天待在家裡做家務。如遇上惡婆,就要經常遭到百般打罵,受盡虐待,過著極其悲慘的生活。等到長大要「圓房」時,如小女孩不肯,就採取強迫手段「圓房」。所以這些童養媳,從小就被迫扮演了一個小媳婦的角色。


??? 實際這做童養媳的女孩大多是很慘的,婆家買童養媳,一般都要花一筆錢,買回來後,就會當丫頭一樣使喚,一輩子都難以抬頭。這還不算什麼,如果遇到自己定好的丈夫死了,那就更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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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竇娥冤》就是講了一個童養媳丈夫死後被婆家迫害的故事。那如果童養媳的丈夫死了,這些可憐的女孩會有幾種結局呢?結局比較好的就是被婆家當女兒許配出去,如果沒同房的也可能被許配給自己未婚配的兄弟;比較慘的就是年幼守寡,一輩子不準嫁。還有更慘的,被婆家賣入妓院等。總之,如果童養媳的丈夫死了,她未來的命運就全部掌握在自己婆家人的手中了。

解放後,國家頒布了婚姻法,抱養童養女的問題在有的地區終於得到了徹底解決。中國台灣的童養媳約於1970年代開始消失,到了21世紀,這個習俗在中國某些地區如福建省一些偏遠的鄉村還依然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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