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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十五年究竟發生了什麼?《人民的名義》中曾多次提到《萬曆十五年》這本書!

原標題:萬曆十五年究竟發生了什麼?《人民的名義》中曾多次提到《萬曆十五年》這本書!



王小波曾經評價說這本書是「不新的《萬曆十五年》」,確實,萬曆十五年,也就是1587年,可以說發生了很多決定性的事情,但是也可以說這一年平淡無奇,甚至沒有任何可談之處,但它恰恰是中國封建王朝發展的一個十分重要的階段。

過去關於明史的敘述,幾乎都有「稅重民窮」的說法,但是黃仁宇認為,「民窮」的根本原因不在國家的賦稅過重,而在法律的腐敗和政府的低能。中國兩千年來,以道德代替法制的情況,到明代到達了極點,而他寫作《萬曆十五年》的目的,也重在說明這一看法。



明朝萬曆年間的重臣,張居正、戚繼光、申時行、海瑞……無一不以悲劇收場。甚至萬曆自己,在這種文官集團體制之下,也只能無為而治。由此可以看到一種強大體制慣性所帶來的悲哀。他們每個人都各有特點,亮光閃閃,也試圖做出改革,但最終失敗,大部分人還落得個革職、入獄、自殺的下場。一群文官為了整個集團的平衡,國家的武備、科技的革新、商業的發展都陷於停滯。文官集團的統治讓他們對這個國家來說,無疑是一場不幸的開始,文官與宦官集團的奪權更是使大明王朝殘破不堪。


在歷史上,萬曆十五年實為平平淡淡的一年,只是這一年裡明朝廷上發生了若干歷史學家容易忽視的事件,而這些事件看來雖似末段小節,但實質上卻是以前發生大事的癥結,也是將在以後掀起波瀾的機緣。它們之間的關係因果,恰恰是歷史的重點。《萬曆十五年》中通過對明朝幾個關鍵性人物的描述,看到了這個沒落王朝的悲劇命運,歷史,最終讓這些帝王將相所泯滅。


雖然對中國以道德代替法律,黃仁宇在《萬曆十五年》里已經批評得很透徹——道德非萬能,不能代替技術,尤不可代替法律。他認為,明朝的特徵在於「依靠意識形態作為統治手段;意識形態充斥了帝國的各個方面,無論從強度還是廣度來說,都是空前未有的。


萬曆十五年,那一刻開始,中國和西方的差距,越來越大了!西方的帝國正在崛起,東方的帝國開始沉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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