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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我是最牛的混血

你絕對難以想像smart里坐著身高2.16米,體重147KG的彪形大漢的樣子,看看奧尼爾,是不是感覺他又在耍寶。

Smart是戴姆勒賓士公司旗下又一個重要的品牌,其中S代表瑞士SWATCH手錶公司(Swatch),M代表戴姆勒集團(Mercedes-Benz),而art則是英文中的藝術,意為SWATCH和Mercedes完美結合的藝術品。

再怎麼說,賓士也是從高端車做起的,即使二戰後困難重重,他們仍然以170型(最早的梅賽德斯-賓士S級別)做起,這是個頭較大的車,汽車發展多年,類似戴姆勒賓士汽車這樣的眾多汽車巨頭都忽略小型汽車(比Polo還小)具有的巨大市場,這一市場早在1980年代末期被Smart創始人——SMH集團(SWATCH)CEO尼古拉·海耶克(Nicolas Hayek)覺察。而此前,賓士確實也研究過小型車,最早可以追溯至1972年,到了1982年才製造出首款原型車,也就是NAFA計劃的產物,可惜當時沒有成功推出產品。

海耶克幻想,有一天人們能夠駕駛著小巧袖珍的城市車穿梭於大都會的建築群中,既方便又環保。於是,海耶克開始著手構建這麼一個微型車的品牌,他通過同名顧問公司Hayek Engineering著手設計一台雙門雙座的混合動力微型車。

然而,欠缺汽車業經驗的海耶克意識到,與其獨自在這個已經有一百年歷史的汽車海洋上探索,倒不如尋找「有經驗的」合作夥伴以減輕各方面的風險。1991年7月,海耶克找到了擅長製造小型車(POLO、Gol等)的大眾汽車並達成了初步的共識。

可惜,SMH與大眾的合作於1993年便宣告泡湯。當中最大的原因是,大眾汽車在同時期實施了定位相近的車型開發計劃(Lupo)。1993年正好也是費迪南·皮耶希接任大眾集團CEO的一年。當皮耶希上任後,立刻要求終止了大眾汽車與SMH的合作計劃,因為他相信,雙門四座設計的Lupo擁有更高的商業價值。

Lupo

察覺了大眾意圖的海耶克,立刻尋找新的合作夥伴,但大部分的汽車製造商都沒有看好海耶克的計劃。經過了來自寶馬、菲亞特、雷諾、通用的拒絕後,最終還是與戴姆勒賓士達成了非正式的合作協議。而戴姆勒也不是十分有底,沒讓這個小車進入梅賽德斯品牌,而是成立一個新公司創立一個新品牌。

1994年4月,戴姆勒與SMH正式簽訂合作條款,戴姆勒賓士與SMH合資建立微型車製造公司MCC(Micro Compact Car),於法國摩澤爾省設廠,一個做時尚鐘錶的公司與百年汽車公司合作,SMH的頗具藝術感的思維與戴姆勒賓士百年的汽車產銷經驗結合註定了產品從骨子裡就透露的與眾不同的特性。

設計工作很快提上日程,1995年,Smart車型雛形成功開發,海耶克由堅持其命名必須出現「Swatch」的名字,不肯妥協的戴姆勒賓士巧妙地以將SwATch、Mercedes、ART三個單片語合成「Smart」最終採納為正式命名。

Smart的上市也有一段插曲,這就是97年在瑞典發生「麋鹿事件」。"A-Class"在麋鹿測試中由於底盤重心結構問題,導致意外翻車,此刻賓士在德國Stuttgart的總公司里立刻響起了警報,公司董事會馬上意識到比"A-Class"更萌的Smart如果進行相同的測試也可能翻車。為不想讓Smart出現窘境,賓士決定將Smart 的上市時間延後6個月,Smart品牌第一款車型Smart City(後改名Smart fortwo)於1998年10月成功於歐洲九大國家上市。swatch公司提供設計和銷售思路,由梅賽得斯提供車輛製造技術,使得產品及銷售思路都非常前衛,smart曾經計劃在百貨商場里銷售,這種思路過於前衛而不得不放棄,後來採取展賣中心方式銷售時也是別具一格,在展賣中心前面豎起一個三層樓高的玻璃樓,放了二十多輛花花綠綠的smart。讓人遠遠就能看見,而且一看就知道,這是Smart的展賣中心。

上市前兩年銷量平平,第一年只交出了8萬左右的成績單,第二年也遠遠沒有達到20萬的銷售目標,為了扭轉這一局面,最後由戴姆勒賓士公司全面執掌公司,2000年戴姆勒與SMH正式分手,而SMART成為了戴姆勒賓士公司旗下的品牌。

後來互聯網公司不斷增加,追求個性的人越來越多,Smart也成了這些個人公司青睞的對象,通過描繪個性化的駕乘感受作為傳播內容進一步提高了銷量,屬於Smart的時代也一步步的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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