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女權」的一點看法
對女性權益保護的具體看法
女權主義的理論,再怎麼論證,也不如20世紀、甚至18/19世紀的前輩們更深刻了。
其實基本的男女平等大家都懂。這裡想談點具體問題。
01
婦女的工作權、勞動權
找工作的時候,經常會發現一些招聘啟事上說:「男生優先」。前些日子,筆者還見到更充分的表達這種訴求的:「因工作壓力較大,所以男生優先」。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所謂優先,意思就是,只要男生。
而所涉及的工作,並不是重體力勞動,女性完全可以勝任。甚至健康的女性,比男性耐力更強,更能勝任。
憲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我們都有。什麼時候有關部門能好好重視這個問題,採取一些具體有效的措施。比如,凡是發現有類似的招聘廣告,或者有證據表明,無理由的,歧視女性求職者,對相關用人單位處以警告或者經濟處罰?
02
婦女的婚姻自由、生育權保障
這裡的婚姻自由包括結婚、離婚自由;生育權包括生不生,生不生二胎的自由。
其實這也與工作權有關。
筆者的朋友,去某單位求職,條件在一堆候選人中脫穎而出(有硬貨)。但據推薦人說,她沒有被納入考慮範圍。原因是:她是女性。後來又託人去仔細問詢,當用人單位得知其已經結婚時,才鬆口說:可以納入考慮。為什麼?用人單位說,怕大齡單身女性壓力大,容易自殺……
這是哪裡總結來的社會規律?怎麼一拍腦門就變成一條硬性標準了?
而筆者的朋友,私下說,其實她跟老公有段時間很不愉快。但她不敢離婚。因為如果離了,就變成「單身大齡離異女性」,根據上述標準,推測她可能壓力更大,於是在求職鄙視鏈中位置更低了……
生孩子這事兒,我們都知道,因為產假,還要照發工資。所以用人單位鄙視尚未生育的女性,甚至鄙視已有一胎、有可能再要一胎的女性。
請問他們是不是在公然挑戰國家的二胎政策? 國家為了保護二胎政策,該不該想辦法治治這幫混蛋?
企業因利益驅使,想減少成本,增加收益,儘可能不養「閑」人。這大家都理解。但是企業也是有社會責任的啊。特別是那些已經在事實上形成一定程度壟斷的大企業,享受利益時默不作聲,如果還想靠這點歧視、算計來賺收益 —— 政府不收拾他們還有道理嗎?
再稍微往深里談談。現在不都要求婦女獨立嗎。別依賴男性。想要錢自己掙去。請問,人家也想獨立,想為社會主義建設添磚加瓦,被用人單位生生嫌棄,生孩子的時候沒工作單位,還不能靠男人—— 讓這些母親還怎麼哺育祖國未來的花朵?國家未來沒有足夠人才來建設,這個責任誰來負?
暫時想到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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