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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醒時分,就忘了他吧

我曾經喜歡過一個人,喜歡到再也看不見別人。

南城

 南城

陳柏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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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我最近時常夢見自己重回高中,有一個熟悉又陌生的面孔總是出現在畫面里。在夢裡我像是一個隱身的旁觀者,看著他的點點滴滴。每次想做點什麼的時候,發現自己只是干著急,使不上力氣。然後鬧鐘響了,夢中斷了。

我想講一個故事給你聽。

我高中的時候喜歡過一個男生,是那種抑制不住的喜歡。我甚至不知道自己喜歡他什麼,就是很喜歡很喜歡很喜歡的程度。

他長得也沒有很好看,身材也沒有很勻稱,身高也沒有很高。但偏偏只要他一出現,我的目光就想追隨著他移動,眼珠子完全不聽大腦使喚。

從什麼時候喜歡他的呢?我自己也說不清,是第一次看見他穿白襯衫,還是第一次打開心扉聊天的時候,不記得了,真的不記得了。我們交換彼此的故事,關於家庭,關於夢想,關於未來。卻始終沒有談及關於愛情。

後來,我們成了前後桌。

我在他背後貼過小紙條,在他背後寫過字。想讓他關注我多一點。在他的畢業留言冊上洋洋洒洒地寫了很多頁,希望他不要忘了我。

高考後收到他發來的一條簡訊,說希望我在大學找到屬於自己的高富帥。當時看到的時候差點沒當場昏死過去。

後來,我去南方上了大學,而他依然留在北方。就這樣我們相隔千山萬水,沒再見過面。

02

從認識他之後的每一年,他生日都會我都會精心準備生日禮物,從遙遠的廣東寄往北京,想給他驚喜。

有一年他生日我送了一塊表給他,是我兼職很久才買的。他好像從來沒帶過。

他發朋友圈說:「北京太乾燥了。」我立馬就買了加濕器郵寄給他。

他說:「謝謝哈。」然後我就開心好久,做夢都是冒粉紅色泡泡的,甜蜜的不行。

手機里的天氣設置了兩個城市,他的城市和我的城市。天氣預報報道北京下雪了,馬上拉著朋友去買了過冬全套武裝圍巾,口罩,耳套,潤唇膏寄給他。有時候恨不得將自己揉碎了放在快遞袋裡一併郵寄給他啊。

頭髮及腰的時候發了照片給他,他淡淡地回了一句:「留這麼長幹嘛啊?」

和朋友去西安玩,看到風景很美。給他發微信說:「我在西安哦。風景很美啊。」

他說:「你玩哦,我在忙。」

有一年大年三十,他發了一條朋友圈,坐標北京。我立馬就微信他:「過年沒回家啊?」

他回:「不聊了哦,要趕東西。」轉眼我就看見他在我們共同認識的女生朋友圈下的評論。

我有一次發了一句晚安給他。一晚上醒來五六次看手機微信,就是那種可怕的朦朦朧朧的意識,夢裡夢到他好像回我微信,手機叮了一聲。然後意識帶我從夢境里掙扎出來去翻看手機,結果什麼也沒有。

朋友說,像他那樣男生一抓一大把,你喜歡他什麼。我也不知道。很奇怪,我也不傻,知道他不好,但就是喜歡。有時候就是這樣,喜歡一個人的時候,眼睛是自帶過濾功能的,只篩選自己想看到的,漏掉那些不想看到的細枝末節。

03

喜歡他的那幾年裡,真是要了命了。

看電影的時候想他,聽歌的時候想他,就連睡覺做夢也都全是他。他在朋友圈po一張圖,配文喜歡這種類型的女生。我點開圖片一看,那個女生又高又瘦,還很漂亮。

我心想,自己差太遠了,輸太多了。然後我就拼了命地減肥,每天去學校的田徑場跑步。剛開始也就5圈,還很費勁。每次跑不動或者是想偷懶,我腦子裡就想起那個女生的照片。然後咬著牙喊著他的名字跑下去。有時候都不能確定流出來的是汗還是自己的眼淚,就覺得很咸。

慢慢地我越跑越多,從一開始的5圈到後來連跑40圈都和沒事人似的。眼睜睜看著體重一兩一兩地往下掉。

那兩年我拿獎學金,打扮自己,我變得越來越好。原因很簡單,就是想讓他喜歡。

我一直不死心,覺得他不喜歡自己,是因為我不夠好。直到很久以後我才明白,不是這樣的。

他不喜歡你,你做什麼都是錯的。你故意穿的很漂亮地出現在他面前,他也還是視而不見的。你為他做了那麼多事,也抵不上他喜歡的女孩子的一句「嗯」。

我明明是個內斂羞澀,和男生說一句話都會臉紅的姑娘,遇見他之後竟然也會變得這麼勇敢,那麼不像之前的自己。

04

那一年,《最好的我們》熱播,我看的時候哭的稀里嘩啦的。簡單說:「一廂情願就得願賭服輸。」我甚至能感覺得到她說這句話的時候那種心如死灰的無力感。有時候就是這樣,愛的卑微的那個人從一開始就輸了。

有一年回家我看到他拉著一個女生的手,我當時站在街上整個人都懵了,一把癱在地上像一塊冰一下子就被太陽曬化了。

放不下啊,就是放不下。我打電話問他:「你有女朋友啊?那你還收我的東西。」

他說:「我不好意思拒絕啊,更何況你一直送啊。」

對啊!是我一直要送的,他從來也沒說過要啊。他沒有錯,他只是不喜歡我罷了。我對他好,他就一定要回應我的好嗎?那晚我哭了很久,想了一整夜。任由自己幻想和他相關的一切。他有沒有那麼一刻覺得我還不錯,他有沒有也那麼一刻也喜歡過我呢

我以為我會一直放不下他的。我低估了自己。人的心一開始都是柔軟的,慢慢地失望攢多了,也就變硬了。不是不喜歡了,只是覺得既然遲早要放手,那我想洒脫一點。那樣在你心裡,我至少還是個女英雄。

和朋友去爬山,從天黑爬到天亮。我站在山頂看到太陽徐徐升起,心裡平靜溫和。那一瞬間突然就放下了,豁然開朗。我以前以為放下一個人是需要聲嘶力竭的,痛徹心扉的,其實不是,就那麼一瞬間一下子他就沒在我心上了。後來我又回了一趟高中,在曾經我們坐過的座位上發了一條消息給他。故事從這裡開始,希望它也能從這裡結束。

轉身離開教室的那一霎,餘暉灑在我的臉上,我覺得我的背影一定酷極了。可惜了你沒看到。

現在看到關於他的消息,整個人波瀾不驚。他雖至始至終都和我沒有半分關係,但卻從心底希望他往後的日子一切都好。

他出現在我生命的每一個日子都很耀眼,我也不後悔喜歡過他。因為喜歡他我也變成了很好的我。他沒喜歡我,有些可惜了。

十七歲的時候喜歡一個人就是想掏心掏肺地對他好,想變成他喜歡的模樣,為他做很多改變。現在我學聰明了,不會那樣了。再遇見喜歡的人,他若沒喜歡我,我不會做任何改變,只是心想:你以後不會遇到像我這樣好的姑娘了。

不,不……不是沒有信心,是真的怕了那種感覺。把自己當作白紙一樣遞在他面前,就要承受被揉碎的風險。承受不起,也不想承受了。

往後,歲月悠悠,各自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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