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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過許多地方的橋,卻只愛過一個正當最好年齡的人

情書

一個白日帶走了一點青春,

日子雖不能毀壞我印象里你所給我的光明,

卻慢慢的使我不同了。

一個女子在詩人的詩中,

永遠不會老去,

但詩人他自己卻老去了。

我想到這些,

我十分猶豫了。

生命是太脆薄的一種東西,

並不比一株花更經得住年月風雨,

用對自然傾心的眼,

反觀人生。

使我不能不覺得熱情的可珍,

而看重人與人湊巧的藤葛。

在同一人事上,

第二次的湊巧是不會有的。

我生平只看過一回滿月。

我也安慰自己過,

我說:

我行過許多地方的橋,

看過許多次數的雲,

喝過許多種類的酒,

卻只愛過一個正當最好年齡的人。

作者:沈從文

玲·聽:讀沈從文的文章並不多,讀過《邊城》,第一次讀的時候覺得這個文章寫的真唯美,蕩氣迴腸(也許是當時沒見過什麼世面吧,為文章深深的折服);第二次讀是在去年或者前年,覺得文章似乎短了很多,並且也沒有太讓人動情的地方了,和第一次讀的感覺差距很大。

雖然如此,從我第一次讀完《邊城》至今,我能夠清晰記得的一句台詞仍然是:「翠翠,大魚咬你... ...」,這句話反覆出現,在作者那裡似乎並沒有特別的含義,但是對於我而言,卻格外的喜歡。我有時會想:二老回來了否?他是後來再也沒有回來呢?還是第二天他就回來了呢?

據說這首詩是沈先生寫給張兆和的。他們的愛情現在被大寫特寫,基本上每個人都知道。

當初沈從文和張兆和是師生關係,沈從文看上了這個學生,展開了強烈的情書攻勢,但是張兆和並不愛他,甚至跑到校長那裡告狀,如果是一般的校長或者是現在某個高校的校長,沈從文肯定就被法辦了,或者撤職或者調校,但是那個校長可不是一般人,而是胡適!

胡適愛惜沈從文的才情,也想撮合才子佳人的愛情,對張兆和說:「他頑固地愛你!」

張兆和回答一句:「我頑固地不愛他!」

作為旁觀者的胡適,給沈從文寫信道:「這個女子不能了解你,更不能了解你的愛,你錯用情了。你千萬要堅強,不要讓一個小女子誇口說她曾碎了沈從文的心。此人太年輕,生活經驗太少... ...故能拒人自喜。」

這四個字:拒人自喜,很說明問題啊。胡適或者是旁觀者清,或者對人性明察秋毫,他說的沒錯,但是奈何沈從文骨子裡的執拗與對愛情的痴迷並未使他放下這位並不漂亮的小女子,反而展開了長達4年的苦戀與追求。

最終當然是抱得美人歸。

當下很多文章也寫,兩個人多麼幸福的度過了一生,其實並不是的。

首先,愛情終究會敗給現實,這是不會假的,有愛的婚姻尚且如此;其次,張兆和並不愛沈從文,為什麼最後會同意?小女人的傲嬌吧,和社會上很多因素的推波助瀾吧,也包括她的家人們,畢竟沈從文是才情滿溢的人;在另一個側面也可以說張兆和很不幸,在這段婚姻中,她是被「綁架」的那一個人;最後一點就是,沈從文曾和高青子有過一段戀情,在他們婚姻期間;另外還有一點就是,在張兆和晚年整理沈從文的遺稿時,她自己也說:「我不理解他,不完全理解他... ...」

很多被外人津津樂道的事情,可能並不是真的。

沈從文愛上的也許只是一個幻象,過度的美化了對方;張兆和的逃避,大概也只是想要一份愛情自由吧... ...

雖然不同的選擇,可能會有不同的結尾,但是,怎知道這樣就不是最好的呢?現實是不能完美的,畢竟都是第一次活。

生而為人,怎樣都是一生。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小確幸,和大不幸。既然逃避不了,就面對吧。

【時間倉促,不能系統的寫明白。等以後有時間,一定要深八一下這些有趣的人和事,你們是愛看呢,愛看呢,還是愛看呢?想看就點贊,打賞也闊以,給我激勵,讓我抽出時間更多的寫東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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