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遠一女子被老公打,報警求助警察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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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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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有句俗話叫清官難斷家務事,說的是別人的家務事,外人看不明白,也少去摻合。不過如果是「家庭暴力」,警察蜀黍就得管一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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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安遠縣公安局欣山派出所、龍布派出所、鶴子派出所先後接到一名女子的報警求助稱:在家裡被老公打了,請求派出所幫助。派出所民警立即處警,及時制止家暴行為,並依法開具了訓誡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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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簡稱家暴,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
家庭暴力直接作用於受害者身體,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家庭暴力發生於有血緣、婚姻、收養關係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員間,如丈夫對妻子、父母對子女、成年子女對父母等,婦女和兒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殘疾人也會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會造成死亡、重傷、輕傷、身體疼痛或精神痛苦。
2016年3月1日,中國首部反家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實施,給「家暴」做了定義,也為致力於反家暴的民眾提供了「尚方寶劍」。
你被家暴了嗎?你家暴別人了么?
暴力形式:身體+精神
保護對象:家庭成員+其他共同生活的人
家庭暴力主要有三類:第一類是身體暴力,如毆打、殘害,甚至使用器械攻擊受害人的行為;第二類是精神暴力,如以侮辱、謾罵、誹謗、貶低人格、恐嚇、威脅、跟蹤、騷擾、限制人身自由等形式傷害受害人、受害人的近親屬;第三類是性暴力;特彆強調的是,冷暴力也屬於家庭暴力範疇;
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如同居的男女朋友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也屬於家庭暴力範圍。
遇到家暴,我該向誰救助?
怎麼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人身安全保護令是人民法院受理的獨立案件,可以在不提起任何訴訟的情況下,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申請人向法院提交申請書及相關證據,申請書必須明確記載被申請人、具體請求和請求理由等信息;
在受害人因行為能力或人身自由受限等客觀原因無法自行申請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及相關機關、組織可以代為申請;
申請發出或駁回時間一般為72個小時,如事件緊急,會調整至24小時;
保護令由法院執行,公安機關以及居委會、村委會等應當協助執行。
哪些可以作為家暴證據?
公安機關出警記錄、詢間筆錄、告誡書等;
醫院的診斷報告、病歷卡和醫療費單等;
證人證言;
求助部門的調解工作證明;
施暴方的保證書、承諾書、悔過書等書證;
施暴過程的錄音錄像、傷痕照片等施保方的暴力行為記錄。
最後的話
每一次看到和家暴有關的悲劇,都希望是最後一起。我們無法寄望於施暴者的良心發現,惟有自己不再懦弱。
願董珊珊的悲劇不再發生,願每個人心存慈悲和善念,願每個人都被家人溫柔地呵護和對待。
讓我們一起對家暴說「NO」!!
讓家暴這種犯罪行為遠離每一個家庭!!!
來源:安遠公安
※小夥子昏迷了8個月都沒醒!就因為和朋友喝酒時……你還敢這麼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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