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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當以哪五事敬順父母?(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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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投資,從此處開始(4)

——恩深父母,行孝養德最上的福田

(上宗下宙上師開示於2017年1月7日)

(接上文)

⑵子女當以五事敬順父母:孝順的本質是想父母所想

下面接著說,我們如果想做的話,我們應該怎麼做、做什麼才叫作孝順?孝順是不是等同於百依百順?這個還是有一點不一樣。

在佛經裡面,有一部《善生經》,闡述了我們要有五種事情來敬順父母[1]:

第一點,「供奉能使無乏」,就是給他的基本的物質條件要滿足。一般而言,父母到了年老的時候,他的生產勞動能力已經衰退了,以前的人沒有退休工資,通常需要有人贍養,給他保證經濟需要,那麼就要隨時供給他的那些需求。

第二點,孩子「凡有所為,先白父母」,就是他要做什麼事情,尤其是重大的決定,要先跟他的父母商量,希望他同意。

第三點,「父母所為,恭順不逆」,就是父母做的事情,他要尊敬他,要順著他,不要違逆。

第四點,「父母正令,不敢違背」。這裡特別指出,「正令」不敢違背。如果父母叫他去殺人放火,這是可以不做的。「正令」是指如法的。

第五點,「不斷父母所為正業」。這裡也是一樣的,父母的所為正業,比如說父母做的事業是正當的、好的,不能去阻止他,不能去阻撓他。如果父母做的事情是不好的,那可以想辦法,就是不幫助他。

這五件事情,是一個孩子應該去做的孝順的行為。

現在一般而言,就是第一點,「供奉能使無乏」,很多人說父母他不缺錢,第一他有退休工資,第二他有養老保險,第三他比我有錢。然後就不給錢。這兩個應該是不一樣的,父母有錢,和孩子給不給錢,這兩個我覺得是沒有必然聯繫的。假設一個人的父母是億萬富翁,這個孩子只是他其中的一個員工,那麼父母給孩子比如說若干的財產,這是他對孩子的慈愛;孩子在父母過生日或者其他時候去孝順他,這是孩子對父母的孝順。這兩個應該不能用這個經濟的觀點來算,這個是算不出來的。

假設父親給了孩子一萬塊,孩子給父親一千塊,這個應該說哪個賺了?應該說孩子賺了。為什麼?因為父母給孩子的這個錢是屬於慈悲心給的,錢數是大的,佛教講福報大小,是從心上面算的,和福田上面算的,父母是孩子的最大福田,因此,孩子給了他一千塊錢,應該說孩子賺了。所產生的回饋,應該是孩子得到更多。

第二點,「凡有所為,先白父母」,這個可能在古代,大家比較能夠看得到,現代的話,可能這樣能做的很少。那麼至少大事,應該跟父母商量一下。比如說大的工作轉折點,比如說考哪個學校,以及一些人生的重大的抉擇點。因為這在孝順裡面來講,就是不要讓父母擔心。父母的社會經驗多,他的眼光比較深遠,可能他會把孩子在人生重大抉擇點上錯誤的抉擇阻攔住了。因此,凡有所為,要先白父母。

「父母正令,不敢違背」這個有一點區別,就是剛才說了,如果父母叫我們去干一件不應該乾的事情,怎麼辦?例如,現在做子女的經常會認為,父母整天都很煩,為什麼煩呢?就是說,他認為好像很簡單的事情,父母會給他交代十遍、八遍、一百遍。尤其,一些事情,他做不到的,父母一定要叫他去做。

舉一個例子,比如說,通常大家穿的服裝,可能比較現代化,在很冷的天會穿得很少。父母可能會說,「孩子,你要多穿一點。」比如說,拿一件很臃腫的大棉襖,給你罩在身上。那我們通常覺得,今天我要去開同學會了,我要去社交了,你給我穿成這樣,多難看啊!我就不穿。那麼這個時候,如果說要孝順,孝順的意思,就是順著父母嘛,父母叫你穿很胖的大棉襖,那你就得穿。然後子女呢?「我不想穿!」

那麼請問,如果你不穿,是不是孝順?或者說你怎麼辦?這個孝順,和不被同學、不被同事嘲笑,你取哪一個呢?

有的人可能是在父母面前穿得胖胖的,然後出去就脫了。

這就是說,這個要點不在於你穿還是不穿,要點在於,你怎麼去看待父母叫你去穿一個你不想穿的東西。如果這個想通了,其實你穿也好、不穿也好,都沒有問題。這個沒想通的話,你穿了也好,不穿也好,都不夠好。

所以說,問題就在於,我們要做到孝順的行為,其實要做到什麼?要看到孝順的本質。要看到孝順的本質,就是我們應該去想:父母是怎麼想的。其實,已經做父母的人,就比較容易想到父母是怎麼想的。當然也有很多人做不到。因為現在的很多人,生了孩子,把孩子也交給父母去養了,那麼他也不知道怎麼養孩子,他就難以體會養孩子的那種心情。

所以,這個孝順,其實最主要是看,父母為什麼要叫我們去穿一個大棉襖?那就是體會到,父母原來是擔心我們身體不好、要感冒,擔心我們受寒,擔心我們受苦,這就是慈悲的一種心態。然後我們看到這一點,接著那我們就會感恩,哦,原來父母心裡是這樣想的。

通常我們覺得孝順難做,我們分析一下,難做的原因在於,我們拋開了他想讓我們離開痛苦這一分的想法,我們去抓住什麼?抓住「我的身體棒不棒」、「我冷不冷」、「我需要不需要」這一分去看了。所以就導致,雙方以各自的標準衡量一件事情,所以沒有一個交集點。

因此,在孝順的過程中,主要就是要做到,看到這個本質,就是父母叫我們所做的行為主要的這一分:他是慈愛,想讓我們少受苦。當然他的判斷不一定客觀,也不一定準確,但有這個想法就足夠了

在座的各位可能大部分都是有福報的,有父母;可能有的人是沒有父母,或者是沒父親,或者是沒母親,或者是因為種種的原因,缺乏父母的愛。我們看小說、看電影、看電視,裡面都有:當沒有享受過這種父母的愛的人,見到有的人正在埋怨父母太啰嗦的時候,就會說,「你已經很幸福了,有一個啰嗦的父母,總比沒有父母好,對不對?」他寧可有個啰啰嗦嗦的父母,也不希望就這樣做個孤兒。因為啰啰嗦嗦的父母雖然不是很令人快樂,但是有父母是令人快樂的,對不對?那我們就應該想:我有一個父母。這是前提。至於是一個啰啰嗦嗦的父母,還是不啰不嗦的父母,這就不重要了。有一個啰嗦的人來關心我們,這個是很幸福的事情!(待續)

[1]《佛說長阿含經》卷第十一,善生經第十二(後秦佛陀耶舍共竺佛念譯):「善生!夫為人子,當以五事敬順父母,云何為五?一者供奉能使無乏,二者凡有所為先白父母,三者父母所為恭順不逆,四者父母正令不敢違背,五者不斷父母所為正業。善生!夫為人子,當以此五事敬順父母,父母復以五事敬親其子。云何為五?一者制子不聽為惡,二者指授示其善處,三者慈愛入骨徹髓,四者為子求善婚娶,五者隨時供給所須。善生!子於父母敬順恭奉,則彼方安隱,無有憂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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