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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最早的打假部門,早在1000年前宋朝時期便已經成立

315消費者權益保障日剛剛過去,又有一大批假冒偽劣的商家被監管部門在晚會上予以公布。

自古以來,我國造假和打假的鬥爭一直都沒有停止過,造假的鼻祖可以一直追溯到一千多年前,春秋戰國時期的兩大忽悠,趙武靈王以及秦昭王。

據史記《韓非子》的記載,趙武靈王由此命工匠搭個梯子,在石壁上刻下一個寬三尺,長五尺的腳印,假裝自己是一個巨人,並在旁邊註明主父到此一游,如此,在那個封建時代,後人若不懂的話,很容易便會將趙武靈王當做巨人,將他給神化了。

而史記《韓非子》中對秦昭王也有著同樣的記載,秦昭王命工匠,在石頭上刻下巨大的棋盤,造出巨大的棋子,並在旁邊留言道,秦昭王常在此和神仙下棋。

這兩位造假的功力那可真是非比尋常,簡直腦洞大開,厲害的很,如果後世出幾個糊塗的,真的分分鐘將他倆當做神仙了。

而最早對打假的記載,約莫是在距今1000多年前的周朝

《禮記》記載:「五穀不時,果實未熟,不粥於市;禽獸魚鱉不中殺,不粥於市」

在當時有著明確規定,五穀以及水果未成熟的時候,不能上市場上賣,並且處於捕獵時節或者捕獵範圍之外的禽獸魚鱉,也不允許在市場上賣,如果有人賣,亦或是買的話,按同罪論處,都會被緝拿抓捕。

到了唐朝時候,便出現了《唐律疏議》的明確規定

脯肉有毒,曾經病人,有餘者速焚之,違者杖九十;若故與人食並出賣,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絞,即人自食致死者,從過失殺人法。盜而食者,不坐。

在唐朝時候,曾有一次在市井上出現了有毒的脯肉(類似如今說的病豬,病牛這類),有百姓食用之後重病,甚至致死,遂官府頒布明確法令,先如今如果還有這些肉類,直接焚毀,如不然就會被處罰,如果拿給人吃亦或是拿去賣,讓人生病了的話拘禁一年,若致人死亡的,直接處以絞刑,刑罰之重,唐代對於食品安全的管理和打假的決心。

到了宋朝之後,採取重文輕武的施政方針,雖然在軍事上比較弱,但卻對其經濟層面上的繁榮程度都達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農業、印刷業、造紙業、絲織業、制瓷業均在宋朝有了重大的發展。

國民富裕,生活水平變好,這也致使市場的經濟蓬勃向上,特別是宋朝時期的汴梁以及洛陽,很多商家便做起了一本萬利的買賣,不過也因此,慢慢的就出現了假貨橫行,坑害百姓,雞肉裡邊塞沙子增重,鵝,羊吹起,魚肉注水等,這些在那時候都是商家常用的牟利手段。

宋朝與唐朝在打假方面同樣非常重視,不過比其要更高一籌的是,除了發布明確的法令,嚴厲打擊毒假食品、藥品外,還開始組織民間的行業協會,這個協會不僅會協助政府打擊假貨,還會對協會內部商家出售的食物、藥物承擔責任,如果協會負責評定的商品,出現了以次充好的問題的話,那協會會長便要承擔後果。且規定所有要從事商業以及服務行業的商戶都必須登記入會,接受監管,同時,和如今的監管會一樣的,消費者如果買到了假冒偽劣產品也可以到行會裡邊進行投訴。

北宋也因此成為史上最早讓商人們成立行會的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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