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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古文觀止-寄譚十一兄左羽書

江生自昌平(1)至,述十一兄比來頗有不豫(2)之色。叩其故,則以賢主人好音樂,延吳下歌板師(3),所進食單(4),恆倍主客之奉,思辭之歸。弟以為不足介意也。

昔者孔子以燔肉不至行(5),穆生以醴酒不設去(6),則以先至後不至,先設後不設。是為禮貌衰則去之,去之固宜矣。在《易》「同人」之象曰(7):「君子以類族辨物(8)。」蓋物各有族,在人類而辨之。君子惟自審其分處焉(9),斯無不自得矣。不觀夫昏者乎(10)?娶妻而納采(11),儷皮純帛可也(12);至於買妾,有費百金者;若欲落營妓之籍(13),非千金不可。其流愈下,其直益高(14),禮固有以少為貴者。

且歌板師之教曲,在兄未適館以前(15),主人既置之別館(16),不與同席,每食但與兄偕,則能類族辨物矣。食單之豐,譬如以魚飼狸(17),以肉喂犬,於兄何損焉?孟子有言:「飲食之人,則人賤之(18)。」兄若引去(19),不知者將以兄為飲食之人,其可哉?

故特附書左右,惟垂聽焉(20)。

【注釋】

(1)昌平:州名,屬順天府,今北京所轄昌平縣。

(2)不豫:不快樂。

(3)歌板師:即樂師。歌板是定歌曲節拍的檀木板。

(4)食單:代指伙食。

(5)燔(fán)肉:祭祀用的熟肉。古代天子或諸侯舉行祭祀後,通常把祭肉賜給有關的官員。《孟子·告子》載:孔子任魯國司寇,跟隨魯君去祭祀,結果沒有賜給孔子祭肉,孔子就離開了魯國。

(6)醴(lǐ)酒:甜酒。漢代楚元王劉交很尊敬穆生,穆生不喜歡喝酒,楚元王每次設宴,特地為穆生準備甜酒。到楚王戊即位後,開始還為穆生準備甜酒,後來就漸漸忘了。穆生認為醴酒不設,說明君王對自己已經厭倦了,於是離開了楚王。

(7)同人:《易經》的卦名,與人同和的意思。象:卦象。

(8)類族:事物因某種共同性而形成的類別。

(9)分(fèn):身分,名分。處:安排,安頓。

(10)昏:同「婚」。

(11)納采:古代婚禮「六禮」之一,男家托媒向女家提親,女家答應議婚後,男家備禮前去求婚。

(12)儷(lì)皮:成對的鹿皮,古代訂婚的禮物之一。儷,雙,對。純帛:一段絲織物。純,絲棉布帛一段稱純。

(13)營妓:古代軍中的官妓。落籍:從簿籍中除去姓名,指妓女嫁人。

(14)直:同「值」。

(15)適館:去教書。館,書塾。

(16)別館:其它的住所、居所。

(17)狸:貓。貓又稱狸奴。

(18)賤:輕賤,鄙視。

(19)引去:引退,退出。

(20)垂:敬詞,猶言「俯」。

【賞析】

朱彝尊(1629—1709),字錫鬯,號竹垞,浙江秀水(今嘉興縣)人。康熙年間(1662—1722)舉博學鴻詞科,授檢討,曾參加《明史》的修纂。他是清代著名文學家,主要成就在詩詞,詩與王士禎齊名,詞為浙西詞派創始人。有《曝書亭集》等。

譚十一,指譚左羽。譚左羽是一個自尊自愛的讀書人,在別人家裡做私塾先生,待遇卻比樂師還要低下,於是感到羞辱。朱彝尊不以文名,這篇規勸、寬慰友人的日常書信卻寫得別有風味,既詼諧,又關切,情理俱在,毫不刺傷朋友的自尊心,令譚左羽見到之後開顏忘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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