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社會組織「上黑榜」後:沒登記的搶辦手續,自稱誤傷的忙改名

社會組織「上黑榜」後:沒登記的搶辦手續,自稱誤傷的忙改名

「中國公考教育培訓聯盟」「中國國情研究會」「中國文藝家藝術研究院」……多家冠以「中國」的機構名稱近日出現在民政部公布的涉嫌非法社會組織名單上。

今年以來,民政部陸續公布了四批近300個相關組織名單,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近日回應稱,所謂「非法社會組織」是指未經民政部門登記,擅自以社會組織名義開展活動,以及被撤銷登記後繼續以社會組織名義活動的組織,同時也包括籌備期間開展籌備以外活動的社會組織。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日前聯繫了民政部分別在2月13日和2月23日公布的第二批和第三批涉嫌非法社會組織中的14家。

其中,4家單位承認確實未在民政部門登記,且目前都「正在搶辦合法手續」。其餘10家單位均辯稱被「誤傷」,理由則五花八門:有的自稱系企業而非社會組織,有關部門定性有誤;有的自稱被「其他組織」冒用名稱;還有的自稱已在民政部門登記,但因其對外常使用簡稱,相關部門誤將簡稱當作了另一個組織等等;這些組織單位目前大多忙著更新自己網站上的組織全稱。

民政部在3月2日曾公開表示,民政部對名單中組織所掌握的事實和證據還很有限,不足以達到「取締」的標準,需要發動全社會的力量共同參與,也便於社會上的知情人、受害者投訴舉報。

清華大學NGO研究所副所長賈西津對澎湃新聞分析稱,這一回應強調的就是登記註冊這一合法要件本身,而不涉及到社會組織其他的活動性和行為性的違法。

曾參與慈善法修訂的上海復恩社會組織法律服務中心理事長陸璇對澎湃新聞說,根據《社會團體管理條例》第十條等相關規定,如果社會團體的名稱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必須在開展活動之前向民政部登記註冊,且上述字樣不得出現在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名稱里。

在名單曝光的同時,一場取締非法社會組織的行動也在全國範圍開展,據民政部3月2日披露的數據,各地已依法查處取締非法社會組織300多個。

「現在正在辦合法手續」

「中國公考教育培訓聯盟」「中國文藝家藝術研究院」「中國國情研究會」「中國攝影家聯合會」,這樣一批「國字型大小」組織赫然出現在民政部公布的涉嫌非法社會組織名單中,這4家組織的相關工作人員也均向澎湃新聞承認,其確實未在民政部門依照相關規定進行註冊登記。

「正在協商,可能這幾天就要撤了(非法認定)。」「中國文藝家藝術研究院」執行院長李科日前對澎湃新聞表示,該組織由「國務院主辦,定位為文化藝術研究,其總部在北京,分部在河南鄭州」,但他同時承認,該組織雖已成立兩年多,但尚未在民政部門登記註冊。

而其官方網站上列出的《入會申請》中,亦詳細介紹了該組織採用的會員制,企事業單位或個人在繳納每年2000元到4000元不等的會員費後,即可享受到包括「為會員積極組織、協助會員申報國家發改委、文化部文化產業項目」在內的多項服務。

該組織官方微博等平台在今年年初也多次發布會員活動信息,但李科卻對澎湃新聞否認上述情形,「我們這裡沒有會員」。

澎湃新聞來到「中國文藝家藝術研究院」官網展示的辦公地點探訪,發現樓內並無該研究院。澎湃新聞記者 王文秋 圖

3月12日,澎湃新聞來到「中國文藝家藝術研究院」官網展示的辦公地點探訪,發現所留地址為中國作家出版集團辦公樓,樓內並無該研究院辦公室。多位物業安保人員告訴澎湃新聞,從未聽說過該研究院。

對於上述情況,李科均未予回應,他轉而表示,在3月月底該機構將召開「中國文藝家藝術研究院」成立大會。

與「中國文藝家藝術研究院」同樣置身於合法性危機中的還有前述的其他幾家組織,但與「可能這幾天就要撤了(非法認定)」的說法有所區別的是,這些組織強調稱「現在正在辦合法手續」。

「我們現在正在辦理這方面的合法手續。」一位「中國公開教育培訓聯盟」的工作人員說,該組織是2016年由多家教育領域的公司在重慶聯合發起成立的,當時曾前往民政部門,但由於「程序繁瑣」等原因沒有註冊。

上述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正同時在內地和香港兩頭辦理登記註冊,「準備看以哪個名義更快,能給它註冊下來讓它合法化。」

而「中國國情研究會」相關工作人員則稱,該組織名列黑名單的原因是由於「前任會長被查致三年未年檢」,澎湃新聞在民政部相關通告中發現,這一理由得到印證。

對此,曾參與慈善法修訂的上海復恩社會組織法律服務中心理事長陸璇對澎湃新聞說,根據《社會團體管理條例》第十條等相關規定,如果社會團體的名稱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必須在開展活動之前向民政部登記註冊,且上述字樣不得出現在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名稱里。

數家單位稱其「名字」帶來了麻煩

相較於冠之以「中國」等字樣的涉嫌非法社會組織,同樣被民政部列入名單的「元詩歌基金會」單看其名則低調許多。

對此,「元詩歌公益互助中心」秘書長徐方方在接受澎湃新聞問詢時則自稱委屈。

「我們不叫基金會,叫『元詩歌基金』,是屬於公司下面的,而且我們就是公司內部做一些事情也是公司這邊(在操作),所以它不是社會組織。」徐方方的另一個頭銜是河南省「元詩歌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創始人,澎湃新聞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上查詢到該公司成立於2015年4月28日。

徐方方說,此前為將辦基金一事正規化,曾前往民政部嘗試註冊成立基金會,但由於和部分官方組織在業務上有衝突重疊之處而未能落實,因此成立公司,同時在公司內部設立「元詩歌基金」,致力於青年文化幫扶,培養青年作家。

「那個時候還是大學生,想做一些事,但是有時候也不知道輕重,不是太清楚專業方面的一些東西,就是有那樣一個名字。「徐方方說,自己所在的公司在2月24日也曾公開發布聲明稱,之前有將「元詩歌基金」稱為「基金會」或「專項基金會」等不恰當的描述,公司對此深感抱歉。

陸璇告訴澎湃新聞,社會組織包括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三種形式。

對於這一情況,賈西津對澎湃新聞分析說,基金會作為法律形式是獨立的,企業內的社會公益功能是CSR(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企業社會責任)。

「擦邊球可以用基金形式做,基金是筆錢,基金會是個組織。CSR不是社會組織,是企業內部的一個部門而已,不用在民政部門註冊登記。」賈西津說,之所以這個單位會被列入名單,有可能是以基金會名義活動。

「基金本來就是一種變通的形式,所以如果它想以基金的形式存在,自己就應該非常謹慎。比如說在對外的名義上面。所以,打擦邊球確實有很多技術。」賈西津說。

與名單上的「元詩歌基金會」類似,「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中國少年跆拳道高手會」等單位也聲稱其不是社會組織。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對澎湃新聞說,該單位是一個電商行業的在線平台網站,主要業務是承接課題,發布行業評論、報告,但其網站上聲稱的「企業一年交納5萬元費用,即可獲得由該中心統一發放的『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會員單位』銅牌和認證電子標識」的業務,已於兩年前取消。「我們認為這是一個誤解、誤會,我們會申請通過合法手段,考慮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其他法律手段來解決。」曹磊說,目前該網站已將名稱中的「中國」兩字去掉,並稱過去未意識到這一點,擔心是因為這一原因而被列入涉嫌非法社會組織名單。

公布名單後多家組織更換網站上名稱

相較於上述單位聲稱自己不是社會組織並被「誤傷」的情況,「中國高科技產業化研究會」「中國美麗鄉村產業發展委員會」「中汽聯汽車服務業總會」等涉嫌非法社會組織表示,「民政部公布的不是我們」。

「我們是依法登記的,我們是『中國高科技產業化研究會』。它那個實際上要公布的是『中國高科技產業研究會』。所以您現在看民政部的官方網站上公布的名單已經改了,而且還加了一個註解。」中國高科技產業化研究會工作人員說。

「中國高科技產業化研究會」於2月24日在其網站上發布聲明稱,2018年2月23日部分網站及微信公眾號轉發民政部第三批涉嫌非法社會組織名單中出現其名稱,系網站筆誤,經與民政部核實,該非法社團組織名稱與其名稱一字之差,系「中國高科技產業研究會」,屬於山寨組織,請以民政部官網公布的名單為準,對於山寨組織冒用其名開展活動的行為,該研究會將追究法律責任。

其後澎湃新聞查詢民政部相關網站,涉嫌非法社會組織名單欄目中確實顯示為「中國高科技產業研究會 (我部登記有中國高科技產業化研究會)」。

在機構網站上,「中國美麗鄉村產業發展委員會」變成了「中國技術監督情報協會美麗鄉村產業發展委員會」。

而與中國高科技產業化研究會公開予以澄清有所不同的是,「中國美麗鄉村產業發展委員會」「中汽聯汽車服務業總會」等組織首先採取的是更改網站名稱的方式。

「中國美麗鄉村產業發展委員會」工作人員對澎湃新聞解釋說,該組織全稱為「中國技術監督情報協會美麗鄉村發展委員會」,並稱登上非法名單是「信息不對稱」所致,而「中國技術監督情報協會」是直屬於國家質檢總局的,並非社會組織。

澎湃新聞隨後查詢發現,該網站名稱已經在原來基礎上增加了「技術監督情報協會」的前綴,而「中國技術監督情報協會」確為在民政部註冊登記的合法社會組織,由國家質檢總局主管,但澎湃新聞多次致電該協會求證前述「中國美麗鄉村產業發展委員會」是否隸屬於中國技術監督情報協會,但尚未獲得證實。

但「中國美麗鄉村產業發展委員會」工作人員對澎湃新聞說,該機構還正在辦理民政部的註冊手續,5月份才能批下來。

更改名稱前的中汽聯汽車服務業總會網站。

更改名稱後的中汽聯汽車服務業總會網站。

而「中汽聯汽車服務業總會」也回應稱,其全稱為「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汽車行業分會」,對外使用簡稱「中汽聯汽車服務業總會」,目前正在對網站進行改版,改稱全名,其全稱單位是在民政部登記註冊過的,該組織具有行業協會的職能,並參與承辦一年一度的全國汽車配件交易會。

對於前述種種情況,中國政法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劉柏志說,結社是公民的自由,但與這種自由相伴的是自律,除是否註冊外,界定社會組織是否有定位為非盈利性組織卻從事經營性活動的情況不容忽視。

「如果它從事經營性活動,但利用協會的身份,迴避其本質上作為市場主體應該承擔的稅收等責任,則破壞了市場規則;而以協會的名義招攬生意,混淆公眾認知,不僅侵害消費者權益,也是對其他市場主體形成不正當競爭。」劉柏志說。

3月2日,民政部曾公開表示,民政部門對非法社會組織的查處取締工作還會大力開展。

一場針對非法社會組織的治理風暴仍在繼續進行。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澎湃新聞 的精彩文章:

張德江:人大常委會5年制定法律25件,修改法律127件次
尋味順德,找一種舌尖上的精細味道

TAG:澎湃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