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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說汽車是一系列發明的結果?

1769年,法國工程師尼古拉斯?約瑟夫?屈尼 奧(Nicolas-Joseph Cugnot,1725—I804)發明了第一輛蒸汽驅動公路機車。19 世紀早期,還有其他的發明家同樣嘗試製作了相同的機車,美國和歐洲已經有蒸汽驅動的機車投入生產。1899年,威廉?麥金利(William McKinley, 1843— 1901 )成為第一個乘坐斯坦利蒸汽機車的美國總統,斯坦利蒸汽機車是由弗朗 西斯?斯坦利(Francis Stanley, 1849—1918 )與其孿生兄弟弗雷蘭(Freelan, 1849—1940)—起發明的。1860年,當法國人埃特尼?勒努瓦(Etienne Lenoir, 1822—1900)發明了內 燃機時,蒸汽機車的改進才有了突破性進展。但是,我們現在所熟知的以內燃機為動力的汽車卻出現在1885年,由德國人戈特利布?戴姆勒(Gottlieb Daimler,1834—1900)和卡爾?賓士(Carl Benz,1844—1929)分別單獨製造出來。1891年一 1892年,法國潘哈德和勒瓦索爾機械製造公司發明出前置發動機,後輪驅 動的汽車,這種設計概念整整影響了 100餘年,到1900年,歐洲人在製造汽車方 面一直領先於其他地區的國家。1895年,美國的杜耶汽車公司生產出美國第一 輛摩托車,同年美國開始生產蒸汽驅動的汽車。19世紀,橡膠產業的發展使得汽車安裝上了氣胎,汽車歷史上那些曾經著名的輪胎製造者包括:美國的查爾斯?固特異(CharlesGoodyear, 1800— 1860 ),英國的約翰?博伊德?鄧洛普(John Boyd Dunlop,1840—1921 ),以及 法國的米其林兄弟(Michelin brothers ),安德烈(Andre, 1853—1931 )和愛德華 (Edouard,1859—1940 )。儘管在發明工作效率要遠遠高於蒸汽發動機的內燃機之後,人們對汽車的改進仍然繼續著:1891年左右,美國人威廉?莫里森(William Morrison)發明 出電車,電車很快被投人生產,到20世紀與21世紀之交時,美國的電車銷售量占 據了整個世界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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