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被判為漢奸處以死刑,臨刑前坦白出真實身份,就被釋放了
文史
03-19
《夜來香》這首歌在那個燈紅酒綠的年代,一度芬芳了我十里洋場,成為花花世界裡最溫柔的聲音。原唱李香蘭,也是那個時代最美的花兒,那時的上海灘有四朵金花,還有周璇、蝴蝶、阮玲玉,還有一位就是李香蘭。
「七七事變」,日軍妄圖用武力征服我們,用謊言蒙蔽我們,所謂的「中日友好共榮」,由此而生,同時很多藉此之名成立的奇奇怪怪的文化組織,應運而生。
日本人處心積慮地在文化宣傳里做手腳,著手捧紅了一部分明星,意圖藉此進行文化侵略。由此《夜來香》,李香蘭,從此在聚光燈下一遍一遍的傳唱。
李香蘭火了,《夜來香》火了,成為了中日「親善」的符號,拍廣告,演電影,宣傳的是日本的品牌,講述的是日軍在和美國作戰的場景。一本正經的胡說八道,張牙舞爪的宣傳著「大東亞共榮圈」的謊言。
很長一段時間裡,李香蘭成為了日軍的「糖衣炮彈」,賣命宣傳,美化毫無人性的日軍,豈是荒唐二字了得?
果然,1949年,李香蘭被國民黨逮捕,判處漢奸罪,死刑!一代芳華即將香消玉損。但似乎是天不該絕,她畢竟是一介女子,事情竟然出現了轉折。
「什麼,她是日本人!這不可能,不可能!」國民黨中統不相信,再三核實後無奈,不論是日本人的陰謀還是事實。
山口淑子,父親母親是日本人,父親早年來到中國,後李香蘭被中國人收養,改名李香蘭!
可這個女人沒有忘記自己是日本人。以李香蘭藝名出道,積極配合日軍的侵略宣傳,只能是嘆一聲惋惜。
漢奸罪無法成立,她不是中國人啊!國民黨最後一次提審她,全盤托出的真相。不管是不是真實的身份,是不是真的日本人,但是國際形勢也能把她坐實,動不得這位手裡沒得鮮血的女人!只能遣送回日本,紅顏禍水,終究是上海灘的一場鴛鴦蝴蝶夢成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