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啥婆媳難相處?是「自己人」沒幫「外來人」!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之一是婆媳關係難相處!婆婆不是「媽」,兒媳叫聲「媽」,婆婆樂開花!婆婆不能把兒媳當自己的親生女兒來要求、同樣兒媳也不能把婆婆當自己的親媽來要求!
(圖片源自網路)
這是為什麼呢?
親屬關係包含配偶、血親和姻親關係。婆婆和兒媳原本沒有血緣關係,系姻親關係。婆婆是老公的母親,婆婆與老公是直系血親關係,是配偶的親人;兒媳是兒子的妻子,老公與妻子、兒媳與婆婆都沒有血緣關係,
由此不難看出母子倆關係的婆婆與老公是「自己人」,妻子是「外來人」,婆媳之間、夫妻之間發生爭執時,通常情況下誰都會向著「自己人」對付「外來人」。「外來人」在數量上處於弱勢地位,誠然若想家庭和睦必須要有一個「自己人」站到「外來人」的陣營來對付另一個「自己人」。
這個「自己人」很顯然要麼是婆婆,要麼是老公。若兩個「自己人」同心協力「欺負」一個「外來人」時,夫妻感情終將消磨殆盡,感情破裂是遲早的事!即使夫妻不離婚,夫妻關係也將會名存實亡!
老公是妻子和婆婆之間關係的橋樑和紐帶,沒有老公與老婆的結合,就沒有婆媳關係的存在,如何處理婆媳之間的矛盾,老公(兒子)起著關鍵作用,在家庭爭執中充當著斡旋調停者的角色,要做到「見風使舵」、「牆頭草兩邊倒」。老婆面前先說說媽媽的不好,再說說媽媽的好,千萬別讓老婆知道;媽媽面前先說說老婆的不好,再說說老婆的好,也別讓媽媽知道!兩個女人都是媽,一個是自己的媽,一個是孩子的媽,都是生命中很重要的人,都不能得罪和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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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待婆婆可以像對待自己「媽」一樣,但不能當做自己的「媽」!
對待兒媳可以像對待自己的「女兒」一樣,但不能當做自己的「女兒」!
婆婆把兒媳當自己的女兒對待沒有不爭吵的,兒媳把婆婆當自己的媽對待沒有不爭吵的。用對待自己的女兒的態度和方式對待兒媳是不明智的,反之亦然。由於兒媳與婆婆不是生活在同一個家庭環境里,雙方的文化學歷、道德觀念、家庭觀念、投資消費理念等等很多方面是不一樣的,需要雙方加深了解、磨合相處。夫妻、婆媳之間都是兩個不同家庭的人,誇張地說是來自兩個不同思想世界的人,妻子既要與老公相處、還要與公公、婆婆相處,難上加難!需要多個「自己人」善待這個「外來人」!
對待婆婆可以像對待自己「媽」一樣,但不能當做自己的「媽」!
對待兒媳可以像對待自己的「女兒」一樣,但不能當做自己的「女兒」!
情感上,兩個女人之間存在著一場沒有硝煙的情感、經濟等利益上的投資與回報的爭奪戰!
對待婆婆方面,兒媳內心深處的想法是這樣的:「我把你當做我媽對待,甚至比我媽還要好,你卻沒有像我媽那樣對待我。」兒媳叫婆婆「媽」,只是為了哄好他。通常母子關係都是挺好的,兒子會聽媽的話,對婆婆好是因為婆婆可以「指導」他,讓婆婆看到了兒媳的付出,感動婆婆將心比心,促使她的兒子能善待兒媳!因為兒媳愛她的兒子!
對待兒媳方面,婆婆內心深處的想法是這樣的:「我用對女兒的方式對你好,你卻做不到像女兒那樣對待我。」婆婆把兒媳當女兒待,只是為了哄好兒媳,讓她對我兒子好點!因為婆婆愛她的兒子!
有投入就要有回報,我投入了,我沒有得到我期望的回報,於是雙方就產生了爭鬥!
你現在是否真的明白婆婆與兒媳之間的所作所為,只是為了爭奪同一個男人的愛!兒媳的「新歡」與婆婆的「舊愛」發生了衝突,如果老公(兒子)都很愛兩個女人,都很在乎兩個女人,雖有爭吵但無煩惱,家庭和睦,一片歡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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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媳稱婆婆為「媽」不止是個好聽的稱謂而已,雖然叫著叫著習以為常了,卻暗藏著深層次的兒媳內在心理情感需求,由於離開自己的原生家庭,離開了自己的媽,向跟自己的媽年齡相仿的女人,自己丈夫的媽叫聲「媽」,心裡多少有些對自己的家(有娘的地方才是家)有些不舍和眷念,了卻少許對媽的思念和給予自己一些情感滿足和慰藉。
心理學家對家庭的定義是:」在現代社會裡,家庭是個體合情、合理、合法地滿足三種基本需求的特殊社會功能組織。」
若能滿足三種基本需要,家庭則存;若不能滿足,家庭則亡或名存實亡。
中國家庭的特色是父母養育子女和子女供養父母、絕大多數情況下是憑藉情感、良心以及內心道德約束,而不是學習和熟悉婚姻、家庭類法律規定去做的。
兒媳稱呼婆婆為「媽」還含有中華傳統孝道文化的傳承延續,婆婆沒有贍養公婆的法律義務,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如果喪偶兒媳對公婆盡了贍養義務的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進行繼承公婆的遺產。
婆媳相爭的秘密是婆婆與兒媳之間爭奪對兒子(老公)的愛。問題的來源有婆婆的,有丈夫的,也有兒媳的。心理層面分析,當婆婆和公公之間的夫妻之愛沒有得到滿足時,婆婆會將自己的情感和精力傾注在自己的孩子身上,導致母子依戀過重!女孩找老公,還要看看未來的公婆夫妻關係怎麼樣,公婆感情好,老夫妻會引導,小夫妻感情也會好!老夫妻有老夫妻的生活、小夫妻有小夫妻的生活,兩對夫妻之間互相幫助、互相理解,互相關愛,家中常有愛!關於婆媳之間難以相處的問題,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婆媳分開生活!如果難以分開生活,需要老公(兒子)介入處理,如果不願介入處理,唯有改變和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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