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古代如何防止貪腐?

古代如何防止貪腐?

御史,中國古代的官名。春秋戰國時期各國就已經有了御史,當時它的職責主要是掌管朝廷的文書和記錄。秦漢時期御史官的種類開始增多,朝廷中央設立了御史大夫、御史中丞或柱下御史等。同時,御史的職責也與春秋戰國時期大不相同,不再掌管朝廷的文書與記錄,開始「糾察之任」了。

其實這種轉變有其內在權力運行的邏輯性。在春秋戰國時期,雖然御史的官階低下,並且只是掌管文書和記錄,類似於現在政府領袖的秘書,但是這些官員因為時時跟隨最高權力擁有者,身在權力的中樞,所以很容易得到掌權者的信任。到了秦朝開始,帝王為了控制和監督官員,開始安排自己信任的官員行監督之責,這些被帝王信任的「秘書」首先進入提拔的範圍,出任「糾察之任」也就順理成章。

秦時的御史大夫主管監察、考課,並參與機要事務,成為丞相的副手,其地位僅次於丞相。所以後世常將監察御史稱為「亞相」、「副相」。在御史大夫之下,朝廷還設有御史中丞、侍御史、監御史等,專門執掌監察職能。當時在內廷監督百官並且保管檔案的稱之為侍御史,派往各地監察郡縣的叫監御史。

到了漢代御史制度更加完備。中央設置御史府,東漢改成御史台,為國家最高專門監督官員的機構。並且將御史中丞作為「主管幹部」,專門「察舉非法」。到了漢武帝時期,朝廷又將全國劃分為十三個監察區,取名為「刺史部」,每個「州部」設立一名刺史,直接隸屬於中央御史台。核心職責就是監督地方官吏和地方豪門強族有無「倚強凌弱、以眾暴寡」,「背公向私」,「侵漁百姓、聚斂為奸」,「怒則任刑、喜則淫賞,煩擾劾暴、剝截黎元,為百姓所疾」,「苟阿所愛、蔽賢寵頑」以及「阿附豪強、通行貨賂、割損政令」等不法行為。漢代的刺史權力非常大,本來各地的刺史履行監察百官之責,但是因為手中握有的權力愈來愈大,到了後期,儼然演變成地方長官,稱之為「州牧」,東漢末期,各地軍閥大多都是出身於當地的州牧。譬如董卓是并州牧,袁紹是冀州牧,劉璋是益州牧,劉表是荊州牧等等。由於中央政府無力制約,這也直接導致了東漢末年軍閥割據,內戰頻繁。

魏晉南北朝時期,御史台繼續存在,由御史中丞進行領導,對除了皇帝以下的官員統統進行監督。同時也加強御史台本身的責任。譬如北魏時法律就規定,如果朝中大臣有罪,卻未被有效監督,御史中丞則承擔瀆職之責,並且要被罷免官職。而對於地方,魏晉時期也不再設置固定的監察機構或官吏,而是不定期的派出巡御史到各地進行巡視。

唐朝時,御史制度進一步發展。雖然全國監察工作仍舊由御史台統一管理,並且以御史大夫為御史台長官,御史中丞為副手,但是,御史監察制度更加細化。將御史台分為三院:「台院」,專門對中央官員進行監督和彈劾。「台院」設置侍御史四人,品級為從六品下。侍御史中資歷最深的一個人,在御史台中地位最高。他對「台院」「內事專決」,所以稱之為「台端」,他人一般稱之為「端公」。「台院」設置主薄一人,品級為從七品下,錄事二人,品級為從九品下。「殿院」是殿中侍御史辦公所在地。主要職權是巡視宮禁和京城。所謂「凡兩京城內,則分知左、右巡,各察其所巡之內有不法之事」。唐高祖武德五年設立殿中侍御史四人,品級為正八品上,貞觀二十二年,根據御史大夫李乾_的請求,增設二人,並且品級亦有所提高,由從前的正八品上,變成了從七品下。並且「殿院」下面還設有令史八人,書令史十人。「察院」是監察御史辦公的地方。它的主要職責監察地方官吏。品級為正八品上。唐朝將全國劃分為若干的「道」作為監察區,每道都設置監察御史一人,先後稱為按察使、採訪處置使、觀察處置使等,專門巡按州縣,糾劾百官。這成為後世朝廷設立「巡按」的開始。「察院」的監察御史權力很大,不僅對地方官進行監督,還可以對中央六部的政令過失提出糾劾。

唐代御史台的監察御史雖然品級不高,但是權力很大。特別是御史可以「風聞奏事」,頗讓很多身有劣跡的官員心懷畏懼。所謂「風聞奏事」,就是御史從各個方面得到揭發官員的材料時,可以不用對材料來源進行說明,或者告知其舉報者的姓名,以「風聞」的名義上報朝廷,請求查出官員。按洪邁《容齋隨筆》里的說法,「風聞」一詞的來源,是出自南朝齊時的沈約任御史中丞,在彈劾王源時所說:「風聞東海王源」一句。不過,唐朝也對御史濫用權力進行了一定限制。《舊唐書職官志》就記載,尚書省尚書僕射對於「御史糾劾不當,兼得彈之」,這種對御史的糾察彈劾的監督也是一種制約。

不過,唐朝末期,監察御史已經變得泛濫不堪。唐懿宗以後,御史濫觴現象嚴重。到了唐僖宗時期,更是將御史進行公開買賣。乾符五年三月,唐僖宗「詔以東都軍儲不足,貸商旅富人錢穀以供數月之費,仍賜空名殿中侍御史告身五通,監察御史告身十通,有能出家財助國稍多者賜之。」

宋朝時,朝廷為了抑制宰相的權力,規定御史人選不再由宰相決定,直接由皇帝選用。為了防止內部徇私,凡是宰相所推薦的熟人或者和宰相有親戚關係的統統不能擔任御史。當時中央的御史台的監察御史,專門對在京城任職的官員進行監督。並且提高御史任職的經驗。譬如宋代就規定,必須擔任過三次縣令的人方能擔任御史。同時要求,御史上任後,每月必須奏事一次,稱之為「月課」,如果連續一百天之內不能提出彈劾,就要受到法律處分。

明朝時期,在中央,朝廷設立都察院,置左右都御史和左右副都御史、左右僉都御史。主要職責是「糾察內外百司之官」。地方上,則按十三布政使司設十三道監察御史。並且派御史代表皇帝出巡地方,稱之為「巡按御史」。周星馳曾經在電影《九品芝麻官》將中國傳統戲曲《四進士》進行改編,裡面沿用了一個名詞「八府巡按」,其實就是說的「巡按御史」。

清朝時期,繼承了明代的都察院,不過也有所改變。清朝初期,監察御史也是要出巡地方的,對於地方總督、巡撫進行糾劾。順治以後,除了巡鹽御史偶爾出巡之外,均不再出巡,只在京城受理有關公文往來,而地方的監督主要交給總督和巡撫了。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小瑞瑞談古今 的精彩文章:

秦王子嬰竭盡全力挽救秦國,但已是無力回天

TAG:小瑞瑞談古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