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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煜:漢代鑲玉漆棺及相關問題討論

原標題:王煜:漢代鑲玉漆棺及相關問題討論


漢代尤其是西漢時期是中國古代喪葬用玉發展的高峰,對該時期葬玉制度和禮俗的研究一直為學界所關注,成果比較豐富。對於各種葬玉基本都有一定程度的考察,尤其是對玉衣及玉衣制度已取得了比較深入和全面的認識。然而,考古材料提示我們,在玉衣之外,尚有鑲玉漆棺的存在。李銀德先生曾對漢代「玉棺」和鑲玉漆棺的發現、復原、名稱和等級制度等進行了較為全面的研究,獲得許多比較深入的認識,成為對相關問題開展進一步討論的基礎。江蘇盱眙大雲山漢墓出土的相關材料,使我們對於漢代鑲玉漆棺的認識有所發展和深化,也提出了一些新的問題。而發掘者根據這些材料對傳統觀點中的玉衣即文獻中所謂的「玉柙(玉匣)」提出質疑,並較為肯定地認為「玉柙」應指玉棺(即本文所謂「鑲玉漆棺」)。這是我們不得不面對的重要問題。因此,筆者不揣淺薄,欲在梳理考察目前所見漢代鑲玉漆棺遺存之後,對這些問題提出一些個人的見解,以供學界參考。


一、漢代的鑲玉漆棺


在漢代高級別的墓葬中出土有一種遺存,即在漆棺的內部滿鑲玉片(含有一些玉璧),包括底板、兩側板、兩擋板和頂板,在棺外還有玉璧和玉器作為裝飾。不少學者稱之為「玉棺」。然而,文獻中雖有「玉棺」一詞,如《後漢書·王喬傳》載「後天下玉棺於堂前,吏人推排,終不動搖。喬曰:『天帝獨召我耶?』乃沐浴服飾寢其中,蓋便立覆」,顯然是神異傳說之詞,而且從文意看這裡所指的「玉棺」應是十分笨重的玉質之棺,與目前所見主要鑲嵌玉片在棺內的遺存不同。為了不產生歧義,筆者認為還是按照考古材料的質地和製作方式,稱之為「鑲玉漆棺」更穩妥些。


目前所見的考古材料中,鑲玉漆棺可分為三種形式。

其一,完全用較大的矩形玉片鑲嵌滿漆棺內部,棺外部按一定順序鑲嵌一些玉璧。此種漆棺目前只見於河北滿城漢墓二號墓,即中山靖王劉勝妻子竇綰的墓葬,約下葬於漢武帝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至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之間。


在該墓主室的西南部發現有完整的金縷玉衣一套,玉衣及內部的墓主人原應放置在一方漆棺內,棺木已朽爛坍塌。玉衣上下部有大量矩形玉片及一些玉璧,下部保存完好,玉片排列有序。玉片最大者長26.9、寬13.8厘米,最小者長3、寬16厘米。每塊玉片和玉璧的正面都經過琢磨拋光,背面則僅粗略加工,有些玉片的背面尚附有深褐色的灰泥狀物,可推測其原應鑲嵌於漆棺上。由於該墓未經過任何盜擾和破壞,完全可以根據現場遺迹進行復原。經復原該漆棺內壁(包括蓋板、底板、兩側板和兩擋板)滿滿地鑲嵌著192塊較大的矩形玉片,棺外壁有序地鑲嵌26塊玉璧,其中兩擋板上各有一枚較大的玉璧,兩側板和蓋板上各兩兩排列四組八枚較小的玉璧(圖一)。死者的屍體被裝入由小玉片連綴而成的玉衣中,玉衣又置於嵌滿大玉片的漆棺內部,完全被封閉在由玉組成的葬具之內。



其二,由較小的三角形、菱形、不規則形玉片和玉璧鑲嵌滿漆棺內部,棺外部也鑲嵌少數玉璧、璜等作為裝飾。此種漆棺目前至少發現三例,最具代表性的為江蘇盱眙大雲山二號墓,即第一代江都王劉非之妻的墓葬,下葬年代約在公元前129年或稍後。


該墓為豎穴岩坑墓,主室中部有一外髹黑漆、內嵌玉片的棺具,棺長2.12、寬0.82、高0.7米。棺整體盜擾嚴重,但西側板與北擋板保存相對較好,尚能復原。西側板內側橫向鑲嵌四枚不連續的玉璧,中間兩枚較大,總體呈對稱狀;四枚玉璧之間又上下鑲嵌對稱的兩枚小玉璧;其餘空白處均鑲嵌以大量三角形、不規則形玉片;側板周圍以銅條加固,不同形制的玉飾交接處均以金銀箔片貼飾(圖二;圖三; 圖四) 。在該墓盜洞中出土49塊三角形、不規則形玉片,皆表面打磨拋光,背面僅粗加工,最長邊皆在10厘米以下,多在4~6厘米之間,未見有矩形玉片;另出土貼棺玉璧10枚,均僅正面有紋飾,背面未拋光,有大小兩種。推測漆棺的其他部分應與西側板一致,以較小的三角形、不規則形玉片和大小不等的玉璧有規則地嵌滿整具棺內。兩擋板外側上部各有鎏金銅鋪首銜環一對,棺板外側可能還鑲嵌有玉璧、玉片作為裝飾。南京博物院已對該棺進行了復原,由於該鑲玉漆棺有相當部分保存較好,其復原應大致可信(圖五)。該墓盜洞中還出土不少玉衣殘片,有些玉衣片之間以金絲相連,說明原應有金縷玉衣一套。






大雲山一號墓,即第一代江都王劉非(死於公元前128年)的墓葬。雖經過嚴重盜擾,亦出有同類的三角形、不規則形玉片15塊和玉璧14枚,均僅一面打磨拋光。應與二號墓中的情況一樣,原有鑲嵌較小的三角形、不規則形玉片和玉璧於內側的漆棺一具。該墓盜洞內出土玉衣片121塊,有些玉衣片的穿孔中尚存金絲,說明原應有金縷玉衣一套。

河南永城保安山三號墓,推測是漢武帝前後梁國王室成員的墓葬,已遭嚴重盜擾。墓內出土玉衣片588塊,有些玉衣片中也殘留金絲。另有與前文所述類似的三角形、菱形、不規則形玉片80塊,均正面磨光並陰刻紋飾,背面僅粗加工,尚有玉璧5枚,其加工情況不詳,推測原應也有一具類似的鑲玉漆棺。


由於出土此種鑲玉漆棺的墓葬均遭嚴重盜擾,根據大雲山二號墓保存較完整的漆棺西側板內側的情況我們才可推知其內部原鑲嵌滿玉片和玉璧,外部也應如滿城二號墓鑲玉漆棺一樣,鑲嵌有作為裝飾的少數玉璧和玉飾。另外,從大雲山二號墓漆棺西側板和北擋板內側玉片和玉璧的排列形式來看,如果其他棺板的嵌玉方式與之一致(至少對應的東側板和南擋板應該如此),那麼此種漆棺中不需要矩形的玉片,事實上前述三墓中均未出土矩形玉片,即便將盜擾的因素考慮在內,筆者也傾向於認為其應該全部是用三角形、菱形、不規則形玉片及玉璧來鑲嵌的。


其三,由較大的矩形玉片和較小的三角形、菱形、不規則形玉片及玉璧鑲嵌滿漆棺內部,外部可能鑲嵌有裝飾玉璧等。


徐州獅子山楚王陵,時代在西漢文景時期,墓主被推測是第二代楚王劉郢客或第三代楚王劉戊。墓葬為穿山為鑿的崖墓,規模宏大,但遭到嚴重盜擾,又有積水等自然力破壞,劫餘的遺存既零亂且位移嚴重。該墓出土金縷玉衣一套,被盜墓者拉至塞石上抽走金絲,現存玉衣片4000餘片,玉料皆為和田玉,可見墓主規格之高、經濟實力之雄厚。墓中還出土矩形、三角形、菱形及不規則形的玉片1781片,其中少數玉片有規則地拼接在一起(圖六),但總體上的結構與位置已遭全面破壞。玉片中矩形者一般較大,長10厘米以上,甚至超過20厘米;菱形者次之,三角形者最小,邊長在6厘米以下。另有一些正面刻劃紋飾、背面平素的玉璧。相關專家嘗試對其進行復原,在補入314片玉片後,將其復原為一具長2.8、寬1.1、高1.07米的大型鑲玉漆棺。由於相關信息嚴重缺失和當時可資比對材料的缺乏,此復原雖在當時取得很大的進展,但在今天看來可能存在著一些問題。第一,該復原將所有玉片全部鑲嵌在漆棺表面,而從目前所見的上述同類材料來看,玉片皆是鑲嵌於漆棺內部,如果沒有確鑿的證據,筆者認為還是應以同類材料的情況為準。第二,該復原在漆棺的兩擋板和兩側板上留下10處面積較大的空白,兩擋板中間各有一處直徑在45厘米以上的空白,兩側板左右兩側的4處矩形空白面積更大。前述同類材料中玉片和玉璧皆鑲滿整個棺板。難以想像,規格最大、用材最多的此方鑲玉漆棺上竟會留下如此多、如此大的空白。第三,從復原來看,這樣大的尺寸不可能作內棺使用,復原者也認為其應用作外棺,而將墓內出土的另一些漆木痕迹作為此棺的內棺。實際上,如此宏大的崖墓不可能只埋葬一人,該墓中確實發現了陪葬屬從的遺迹,且另有兩方漆棺,可見認為是內棺的漆木痕迹並不一定為墓主所葬之棺。而且從前述材料來看,鑲玉漆棺的作用就是要以玉片和玉璧鑲嵌於棺內的形式,在死者之外再構築另一層玉的葬具,所以應為親身之棺。如此,該復原又顯得略大了一些。



總結上述認識,筆者認為獅子山楚王陵中確實應該有一件規格較大的鑲玉漆棺,但應與前述同類材料一致,玉片也是滿鑲於棺的內部。綜合復原者的工作來看,可能是以較大的矩形玉片鑲嵌底板和頂板,而兩側板和擋板內則主要以菱形、三角形、不規則形玉片和玉璧鑲嵌。根據該棺的規格、墓內出土的玉璧,對比滿城漢墓鑲玉漆棺的情況,該棺外可能也鑲嵌有裝飾玉璧等。


以上就是筆者目前所見明確的漢代鑲玉漆棺的材料。另有在漆棺上鑲嵌一枚或數枚玉璧的情況,如徐州北洞山楚王墓,與本文所述材料有一定的相似之處,也可能有共同的背景和淵源,也有學者注意到其與鑲玉漆棺的關係並進行了探討。但本文所述的鑲玉漆棺的最核心特徵是以各種玉片(包括玉璧)鑲嵌滿整個棺具內側,形成一重特殊的葬具。為使討論更有針對性,筆者暫不將那些只是裝飾玉璧或其他玉件而仍以漆木棺具為核心特徵的材料歸入此類。


此外,山東東阿曹植墓中的棺木雖已腐朽,但還能看到棺內有以雲母片組成日月星辰等幾何圖案,仍在棺內並緊貼屍身。河南安陽西高穴村二號墓(一號墓被推定為曹操高陵)中也出土有不少雲母片,周邊皆有穿孔,大小與上述小型的鑲棺玉片接近,或許也有類似用途。洛陽孟津曹休墓中也有類似的發現。近來發掘的洛陽西朱村曹魏高等級墓葬中也有與雲母有關的喪葬物品,這一現象可上溯到東漢時期的一些高等級墓葬中。雲母片與玉片在漢晉人們的觀念中應有一致之處。如《抱朴子》云:「吳景帝時,戍將於廣陵掘諸冢,取版以治城,所壞甚多。複發一大冢……破其棺,棺中有人,發已班白,衣冠鮮明,面體如生人。棺中雲母厚尺許,以白玉璧三十枚藉屍」。這裡的雲母顯然與玉有著同樣的功能。結合曹魏墓所出雲母片來看,三國時期或許有以雲母片鑲棺的情況,而不論是曹魏墓所見,還是《抱朴子》所載,雲母片均出現在棺內,緊貼屍體,應是漢代鑲玉漆棺的一種孑遺。簡報中對此類遺存的描述過於簡略,具體情況尚不清楚,值得今後進一步關注。


根據上述材料,可得到如下認識。


第一,目前所見最早的鑲玉漆棺出現於西漢前期徐州地區的楚國陵墓中;至西漢中期地域分布雖有所擴大,但仍主要集中於徐州周邊的諸侯王陵墓中,不過在河北滿城中山國陵墓中亦有發現,而且出現了不同形式。滿城漢墓一號墓(劉勝墓)中不見鑲玉漆棺,其與二號墓的時代相差不過十年。

因此筆者認為,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並非時代的差異,而是另有原因,詳見後文。


第二,西漢中期以後,已不見有鑲玉漆棺出土。這一方面需考慮考古材料本身的局限性,但兩漢諸侯王墓公布的材料已多達約50座,具有一定資料基礎。而更應該考慮的是整個時代背景的因素。我們知道西漢中期以前,諸侯王墓往往穿山為鑿,規模宏大,極度奢華,而西漢中期以後,其規模遠遠不能與之前相比。這應與景帝和武帝的削藩政策,以及武帝推恩令的成功奏效,使諸侯國的實力大大削弱的時代背景有關。鑲玉漆棺所需玉料的數量巨大,可能是西漢中期以後越來越弱小的諸侯國所難以置辦或不願耗費的。另外,西漢中期以後墓葬中尤其是諸侯王墓中玉器大幅減少,葬玉風氣明顯改變,也可作為鑲玉漆棺消失的一個具體背景。


第三,目前所見出土鑲玉漆棺的墓葬中,必有金縷玉衣,而出有金縷玉衣的墓葬中則未必有鑲玉漆棺。這就提出一個問題,即鑲玉漆棺是否是金縷玉衣之上更高規格的葬玉禮制?要弄清這一問題,必須先釐清鑲玉漆棺和金縷玉衣在當時文獻中的名實和性質。


第四,根據考古材料和文獻記載的提示,東漢至三國時期的高等級墓中還存在一種以雲母片飾於棺內的情況,而雲母與玉在當時的觀念中是相似的,此種做法顯然是漢代鑲玉漆棺的一種孑遺和變體。但由於在目前的考古材料中僅見數例殘跡,具體的鑲嵌情況尚不清楚,只能留待以後的發現來探討。


二、「玉衣」、「玉柙(玉匣)」及相關概念辨正


學界將漢代高等級墓葬中出土的以金、銀、銅(有一例為鎏金)絲或絲縷連綴小玉片包裹全身或部分軀體(如頭部、手部和足部)的遺存稱為金縷、銀縷、銅縷或絲縷玉衣,認為其應為文獻中記載的「金縷玉柙」、「玉柙銀縷」和「銅縷(玉柙)」,這一點本已成為共識。然而,上述大雲山漢墓出土的鑲玉漆棺,使發掘者提出「『金縷』為金縷玉衣,『玉柙』則為玉棺」的新觀點,並認為「如此,『金縷』、『玉柙』在實物上的概念得以完全釐清」。事實是否如此,恐怕還需對相關文獻進行進一步的辨正。


這種意見將「金縷」 與「 玉柙( 玉匣)」分為兩種不同的葬具,這一點與目前所見的文獻材料恰恰相反,所有說明二者關係的材料中皆以金縷為穿系玉柙(玉匣)之用。如《續漢書·禮儀志》劉昭注引《漢舊儀》云:「帝崩,唅以珠,纏以緹繒十二重。以玉為襦,如鎧狀,連縫之,以黃金為縷。腰以下以玉為札,長一尺,(廣)二寸半,為柙,下至足,亦縫以黃金縷」。雖然這段記載中的玉柙還不能完全等同於玉衣(後詳),但其與金縷的關係十分明確,金縷就是用來縫製玉襦和玉柙,而且縫製成鎧甲狀也總體符合考古出土的玉衣材料。《西京雜記》亦云:「漢帝送死,皆珠襦玉匣。匣形如鎧甲,連以金縷」。《三國志·魏書·文帝紀》載曹丕云:「喪亂以來,漢氏諸陵無不發掘,乃至燒取玉匣金縷,骸骨並盡」。也是說從玉匣(玉柙)中燒取金縷,而獅子山楚王陵的玉衣正是被盜墓者抽去金絲,玉片反而得以保留,與曹丕所說的情況相符合。


而且文獻中從來都是「金縷(銀縷)」與「玉柙(玉匣)」連稱,不似分開的二物。唯有《後漢書·梁商傳》中載:「賜以東園朱壽器、銀縷、黃腸、玉匣、什物二十八種」。這裡「銀縷」與「玉匣」之間隔一「黃腸」(即「黃腸題湊」),似乎是兩種東西了。但這僅為孤例,而且《太平御覽》卷五百五十一引《東觀漢記·梁商傳》作「梁商薨,賜東園朱壽器,銀縷玉匣」,《初學記》卷十四引同書作「(梁)商薨,賜東園車,朱壽器,銀縷黃玉匣」。可見《後漢書·梁商傳》中的「黃腸、玉匣」可能是「黃玉匣」衍一「腸」字,著作時代更早的《東觀漢記》同條記載中也是以「銀縷」與「玉匣」連稱的。根據這些材料,上述將「金縷(銀縷)」與「玉柙(玉匣)」看作兩種不同葬具的觀點恐怕是靠不住的。


上述觀點認為「玉柙(玉匣)」並非玉衣,而為鑲玉漆棺。一方面,從考古材料來看,以金縷、銀縷等相連繫正是玉衣的基本特徵,而鑲玉漆棺中個別雖以金銀片鑲邊,但主要起加固作用,並非玉片之間的必備連接。上述金縷與玉柙(玉匣)的關係十分適合玉衣,而不是鑲玉漆棺。另一方面,從文獻上看,「玉柙(玉匣)」也應是玉衣的一個概稱,而與鑲玉漆棺無關。


以「玉柙(玉匣)」作為鑲玉漆棺,大概是因為「匣」、「柙」有柜子、盒子之義。如《說文·匚部》云:「匣,匱也」。《漢書·平帝紀》顏註:「柙,匱也」。「匱」即「櫃」字,今簡化為「櫃」。鑲玉漆棺確實比玉衣更具柜子的形象。然而,古代字多通假,詞義繁雜,不能僅用今天的意思去理解,還是應當將之放到當時具體的文獻中去考察。

對「玉柙(玉匣)」的形制進行描述的文獻最早出自東漢時期。前引《漢舊儀》云:「以玉為襦,如鎧狀,連縫之,以黃金為縷。腰以下以玉為札,長一尺,(廣)二寸半,為柙,下至足,亦縫以黃金縷」。《後漢書·梁竦傳》李賢注引《漢儀注》亦云:「王侯葬,腰以下玉為札,長尺,廣二寸半;為匣,下至足,綴以黃金鏤為之」。《漢舊儀》與《漢儀注》同為一書,為東漢衛宏所作。引文中「以玉為襦,如鎧狀,連縫之,以黃金為縷」一句,顯然指金縷玉衣,不過「襦」僅指上衣,《說文·衣部》「襦,短衣也」。所以又描述了腰以下的部分。腰以下一尺為玉札。「札」有甲片的意思,如《呂氏春秋·愛士》雲「晉惠公之右路石奮投而擊繆公之甲,中之者已六札矣」,《戰國策·燕一》亦云「身自削甲札」;又有相錯編排的意思,如《釋名·釋書契》稱「札,櫛也,編之如櫛齒相比也」,《說文·冊部》亦云「冊,象其札,一長一短,中有二編之形」。可見,玉札即是以玉片交錯連結為鎧甲之形,從上下文來看,中間也應以「黃金為縷」。玉札以下至足的部分就稱之為「柙(匣)」,文氣與前面相連,自然也是以玉為之的,中間「亦縫以黃金縷」、「綴以黃金鏤為之」,顯然也是用金縷連結玉片。可見,上引文獻是從上到下描述一件葬具的三個部分,該葬具以玉為之,用金縷連結為連排的鎧甲和交錯的甲片狀,它的上身稱為「襦」、腰腹臀部稱為「札」、以下至足稱為「柙(匣)」。這樣的葬具在出土遺存中顯然只有金縷玉衣最符合其特徵,而「玉柙(玉匣)」最狹義的意思就是玉衣三部分中的最下一部分。


實際出土的玉衣與衛宏的描述略有出入,它們並非分為上中下三部分,而是按實際人體分為頭套、上衣、褲筒、手套和鞋五部分,大致可按衣、褲分為上下兩部分。文獻中經常以「玉柙(玉匣)」為玉衣下部,合上衣稱之為「珠襦玉匣」。如前引《西京雜記》云:「漢帝送死,皆珠襦玉匣」。《漢書·董賢傳》載:「及至東園秘器,珠襦玉匣,豫以賜賢」。《三國志·魏書·文帝紀》載曹丕的終制云:「飯含無以珠玉,無施珠襦玉匣」。從文中珠玉合稱來看,這裡的珠襦也應理解為玉襦,不過是互文而已。


「玉柙(玉匣)」本應指玉衣的下部,但從東漢開始人們就已頻繁用它來概稱整個玉衣。上引文獻對玉衣三部分的描述皆是對「金縷玉柙」和「玉匣」作出的解釋,而原文中皆沒有提及其他可作為上身的葬具,顯然是以「玉柙(玉匣)」來概稱整具玉衣。其他絕大多數提及「玉柙(玉匣)」的文獻也類似,並未提及用作上身的葬具,自然也是作為整具玉衣的。可見,雖然就狹義而論,「玉柙(玉匣)」僅指玉衣的下部,但東漢以來更為流行以之來概稱整具玉衣的用法。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漢書》中多稱「珠璣玉衣」、「珠玉衣」,如《霍光傳》載「賜璧珠璣玉衣,梓宮、便房、黃腸題湊各一具」,《外戚傳下》亦載「共王母及丁姬之棺,皆名梓宮,珠玉之衣非藩妾服,請更以木棺代,去珠玉衣」。而《後漢書》中的同類記載則多稱「玉匣」,如《梁竦傳》載「賜東園畫棺、玉匣、衣衾」,《孝崇匽皇后紀》亦載「斂以東園畫梓壽器,玉匣、飯含之具」。《漢書》中偶見「玉匣」,如前引《董賢傳》。《後漢書》中也偶見「玉衣」,如《耿秉傳》載「賜以朱棺、玉衣」。二者處於相同的場合,卻從不同時出現,也可作為「玉匣」可概稱玉衣的旁證。「衣」原本也只指上衣的部分。《說文·衣部》云:「上曰衣,下曰裳」。但也可概稱人體上所有的遮蔽物,甚至一個小局部的遮蔽物,如《說文·韋部》云:「韤(即「襪」),足衣也」。正如「玉衣」以上部概稱整套葬具,「玉柙(玉匣)」即以下部概稱整具玉衣,二者並行不悖。可見,「玉柙(玉匣)」還是應該指玉衣,而非鑲玉漆棺。


三、鑲玉漆棺與葬玉制度的關係


既然鑲玉漆棺並非文獻中的「玉柙(玉匣)」,那麼它在文獻中是否另有記載呢?《漢書·董賢傳》載王莽指使孔光控告董賢云:「造冢壙,放效無極,不異王制……乃復以沙畫棺四時之色,左蒼龍,右白虎,上著金銀日月,玉衣珠璧以棺,至尊無以加」。據顏師古注,「沙畫」即以硃砂畫棺,可見該棺外部應繪有精美圖案(目前所見的彩繪漆棺皆在外部),上面還鑲嵌有金銀作日、月等圖案。再以珠玉、玉璧施於棺。既然棺外四板已有彩繪(四時之色,蒼龍、白虎),蓋板上也已有金銀裝飾,那麼這裡的珠玉、玉璧可能就是施於棺內的,與前述鑲玉漆棺十分相似。不過,目前筆者尚只見此條記載,是否真有關係,還是存疑的。


如前所述,鑲玉漆棺皆出於有金縷玉衣的墓中,而出土金縷玉衣的墓葬卻不一定有鑲玉漆棺。我們知道,金縷玉衣是目前所知漢代葬玉制度中的最高一層,鑲玉漆棺可能還在其之上,似乎真有「至尊無以加」的地位。然而,現有文獻對帝王喪葬儀具的記載中絲毫不見與鑲玉漆棺相關的材料。其中的棺應稱為「梓宮」,如前引《漢書·外戚傳下》載「共王母及丁姬之棺,皆名梓宮」,《漢書·霍光傳》載霍光死後宣帝特賜以「梓宮」,顏注引服虔曰「棺也」,又雲「以梓木為之,親身之棺也。為天子制,故亦稱梓宮」。而梓宮的形制,《續漢書·禮儀下》載:「東園秘器,表裡洞赤,虡文畫日、月、鳥、龜、龍、連璧、偃月,牙檜梓宮如故事。大斂於兩楹之間」,可見其為內外以朱漆為底色,外部繪有各種象徵性圖案的彩繪漆棺。該條下劉昭注引鄭玄曰:「以斂屍者,以大斂焉加之也。渠眉,玉飾之溝瑑也,以組穿六玉溝瑑之中以斂屍。珪在左,璋在右,璜在足,璧在背,蓋取象方明之神也」。可見,大斂中用玉,是將各種玉器加之於屍體上下左右,與西漢時期許多諸侯王墓所見者一樣,並非以之鑲棺。除「梓宮」外,文獻中多稱為「東園朱壽器」、「東園畫梓」、「東園畫棺」、「東園朱棺」等,皆為彩繪漆棺。而諸侯王及以下的喪葬制度中也是使用不同規格的彩繪漆棺。如《續漢書·禮儀下》載:「諸侯王、公主、貴人皆樟棺,洞朱,雲氣畫。公、特進樟棺黑漆。中二千石以下坎侯漆」。另外,《禮記·喪大記》中有「飾棺」一條,所講的棺飾也主要是布帛帷幄和玉石魚、貝等裝飾品,與兩周高等級墓葬中所見的情況相同,同樣沒有以玉鑲棺的內容。


因此,筆者認為鑲玉漆棺並非漢代喪葬制度中的一個層次,而是西漢早中期,在各諸侯國勢力強大和葬玉風氣盛行的背景下,一些諸侯王造作的特殊葬具。從目前的材料來看,最有可能先出現於徐州地區的楚國王室。其更多體現的是時代風氣、王國實力和個人願望,所以在時代相近的滿城一、二號墓中才會出現一墓有而一墓無的現象,可見並非為禮制所規定。這種葬具在武帝成功削藩和葬玉風氣改變的時代背景下逐漸消失。


那麼,這些諸侯王們在玉衣之外為何還要在棺內鑲滿玉片?這顯然與當時人認為玉能保護死者屍體不朽的觀念有關。《抱朴子·對俗》云:「金玉在九竅則死人為之不朽」。《三國志·吳書·孫休傳》裴松之注引《抱朴子》佚文亦云:「吳景帝時,戍將於廣陵掘諸冢,取版以治城,所壞甚多。複發一大冢……破其棺,棺中有人,發已班白,衣冠鮮明,面體如生人。棺中雲母厚尺許,以白玉璧三十枚藉屍。兵人輩共舉出死人,以倚冢壁。有玉長一尺許,形似冬瓜,從死人懷中透出墮地。兩耳及鼻孔中,皆有黃金如棗許大,此則骸骨有假物而不朽之效也」。可作為上引《抱朴子》中「金玉在九竅則死人為之不朽」的自注。


《漢書·楊王孫傳》載楊王孫從批評的角度說:「口含玉石,欲化不得,郁為枯臘」。《後漢書·劉盆子傳》載:「凡賊所發,有玉匣殮者率皆如生」。由此也可進一步印證,玉應是鑲在棺內,而棺當為親身之內棺,才能起到人們認為的功效。而當時人認為保護屍體不朽,就可能進而通過屍解蛻化成仙。《史記·孝武本紀》載「李少君病死,天子以為化去不死也」,正義引《漢書起居》雲「少君病死,又發棺看,唯衣冠在也」。所謂「唯衣冠在」,即是已屍解成仙而去。《論衡·道虛篇》中批評到:「世學道之人,無少君之壽,年未至百,與眾俱死,愚夫無知之人,尚謂之屍解而去」。《太平經》亦云:「人居天地間,人人得一生,不得重生也。重生者獨得道人,死而復生,屍解者耳」。《抱朴子·論仙》引《仙經》則云:「上士舉形升虛,謂之天仙;中士游於名山,謂之地仙;下士先死後蛻,謂之屍解仙」。因此,玉衣和鑲玉漆棺在某種意義上更像一層或兩層「玉蛹」,人們期望在其屍體得到保護的同時,能夠破蛹而出,蛻變為身生毛羽的仙人,漢代人觀念中仙人的形象恰恰如此。關於漢晉墓葬中的屍解觀念,姜生先生近來有許多論述,並認為後世道教中的一些較為系統的屍解觀念如太陰鍊形等在漢代墓葬中已經成熟。應該說特別關注到漢墓中的屍解觀念,對討論漢代的升仙信仰是有所補充和貢獻的。不過筆者個人傾向於認為早期的屍解觀念或許是受到動物變形蛻化影響下而產生的一種樸素思想,與後世道教的關係尚需謹慎考慮,此問題已超出本文主旨,恕不多論。


鑲玉漆棺內部滿鑲玉片是西漢早期諸侯王國的創製,其意義已如前述。而有些漆棺外部還鑲嵌有按一定順序排列的玉璧,這應該與裝飾甚至等級制度有關,並有其早期的淵源。如西周早期的山西曲沃曲村M6081棺蓋板上有玉璧1件,西周晚期河南三門峽虢國墓地M2001內棺蓋板上放置有玉璧3件、M2012內棺蓋板上有玉璧2件,戰國早期的湖北隨州曾侯乙墓內棺蓋板上亦有玉璧7件。除了在棺蓋板上裝飾玉璧,戰國以來的楚墓中尤其流行在內棺頭端栓系1件玉璧,如荊門包山M2,江陵望山M2、M3,長沙楚墓M1195、M1588,信陽長台關M1等。這種做法應是後來在蓋板和擋板上裝飾玉璧的直接來源,而前述一些鑲玉漆棺則將此種裝飾發展到所有棺板的外部。在其後流行的漢代畫像石槨、畫像石棺上更是特別盛行刻畫玉璧的形象,許多表現為以繩狀物連結在一起,一般稱之為「連璧紋」,應該是對棺外部裝飾玉璧的模擬。前引《續漢書·禮儀下》中記載的梓宮形制中就有彩繪「連璧」的內容。那麼,在漢代,棺外部裝飾玉璧可能涉及等級制度,諸侯王似乎可以模擬梓宮的形制,以排列有序的玉璧來作為「連璧」。這個制度在西漢前期可能是較嚴格的,因為作為列侯一級的馬王堆一號墓中,內棺頭端僅栓系1枚漆璧而非玉璧,第三重漆棺足端也只彩繪一懸璧而非連璧。但從東漢以來畫像石棺上連璧紋的流行程度來看,這個制度顯然遭到破壞而成為一種普遍風俗。畫像石棺是刻畫而非真正用玉璧,但梓宮也恰恰正是彩繪連璧。這一問題在以往漢代葬玉制度的研究中似乎尚未涉及,學者們討論較多的往往在斂屍用璧,值得今後進一步關注。

附記:本文系2014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批准號:14CKG016)的階段性成果。在文章修改過程中得到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白雲翔先生與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齊東方先生的指點和幫助,南京博物院左駿先生提供了大雲山鑲玉漆棺的復原圖片,謹表衷心感謝!


(作者:王煜 四川大學歷史學院   原文刊於:《考古》2017年第11期 此處省略注釋,完整版請點擊左下方「閱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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