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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知道的區塊鏈都是錯的

嘻哈大叔天天聽人說區塊鏈,人人都說的頭頭是道,但真正明白的人卻不多。尤其有必要談談五點流傳甚廣的錯誤認識。

(一)區塊鏈的核心是分散式而不是去中心。

現在很多人一提到區塊鏈,第一反應是去中心,其實不然,區塊鏈的核心其實是分散式,它弱化了中心控制,而不是消滅了中心控制。

比特幣所屬的區塊鏈形式我們叫做公有鏈,還存在兩種不同的區塊鏈形式:私有鏈和聯盟鏈,這幾種形式的區塊鏈對於去中心化的程度是不同的。公有鏈去中心化,聯盟鏈多中心化,私有鏈中心化,它們的應用場景也有所不同。

(二)區塊鏈是分散式賬本,而分散式賬本不一定是區塊鏈。

比特幣作為區塊鏈的第一個應用,可以說是無政府主義價值觀的技術極客們創造的。

所謂現在的金融機構研究的區塊鏈,其實是在比特幣的基礎上,去除其數字貨幣屬性,保留分散式的記賬特性。

也就是說,對比特幣的底層技術進行改造:

去掉原生的數字貨幣,暴露出底層技術;

允許多中心機構的多節點的弱控制,例如聯盟鏈;

改進共識演算法並加入了更強的隱私保護加密演算法。(分散式賬本,與公共區塊鏈區分開來)

(三)區塊鏈在工程技術層面還不夠成熟,離金融行業大面積應用還需要數年時間。

在金融層面,交易速度首先需要保證。

其次,對於隱私保護,需要一定的改進。例如若在公共區塊鏈上,賬戶餘額是全網空開的,而這在銀行系統必然不能被接受。

第三,安全性。目前的加密演算法尚未達到一個金融行業生產級別的應用水平,需要研究新的隱私加密演算法。之前在以太幣交易中出現的TheDAO事件就給我們敲響了警鐘。(這一事件嘻哈大叔在之後的推送中會單獨為大家介紹)

(四)「代碼即法律」只是烏托邦思想,智能合約也只是幫助執行雙方約定的計算程序而已。

需要注意的是,網路完全自治基本不可能被現實社會認可。

也就是說,智能合約同樣需要基於現實層面的法律,應用層面無法做到「代碼即法律」。

不過,智能合約確實對法律體系和金融體系從技術上帶來了革新機會。

(五)比數字貨幣範圍更大、價值更大的是數字資產。

數字資產是指在區塊鏈上登記、發行、交易的資產;它往往以數字代幣(token)的方式記錄在分散式賬本上,coin是它的貨幣單位,也可以說是數字資產的代幣。

我們更要關注的是區塊鏈在各行各業的各項應用,這才是將來數字資產所呈現出來的美好圖景。

理解了以上所說的五點,那麼你對區塊鏈的認識一定會上了一層很大的台階,在和別人尬聊的時候更能顯得專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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