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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彩霞:蔣介石對汪精衛叛國投敵之處置

原標題:孫彩霞:蔣介石對汪精衛叛國投敵之處置



關於抗戰時期蔣介石對汪精衛等人叛國投敵的處置,相關論著不但在一些問題的敘述上附會訛傳,而且把蔣的處置僅僅定時在汪等潛逃至越南河內為止。其實,在隨後汪叛國投敵,在南京成立傀儡政權———偽中華民國政府的過程中,蔣為了破壞汪的「和平運動」,阻撓和推遲汪偽政權的成立及外交承認,繼續做了一系列工作。本文除對以往研究中存在的某些錯訛及疑惑問題進行辨析外,重點論述汪在日本刺刀保護下建立偽政府過程中,蔣對其的處置。


對一些問題的辨析


1938年12月18日,國民黨副總裁汪精衛根據與日本達成的「日華協議記錄」(史稱「重光堂秘約」)所擬定的計劃,偕陳璧君、曾仲鳴、何文傑、陳常燾等人逃離重慶,飛抵昆明,與先期到達的周佛海、陶希聖會合。次日,在雲南省政府主席龍雲的幫助下潛入越南河內。當月31日,汪精衛在香港《南華日報》發表《艷電》,公然響應、擁護日本22日發表的旨在滅亡中國的近衛第三次對華聲明,邁出了叛國降日當漢奸的決定性一步。鑒於相關論著已清楚地敘述了這一階段蔣介石對汪的處置[1],筆者不再重複,僅對疑惑或錯訛之處做一些辨析。

(一)蔣介石得知汪精衛等叛逃至河內後的態度。


有文章認為,蔣介石在汪精衛發表《艷電》前,於12月26日在重慶國民黨中央紀念周的講話,重點是痛批近衛聲明欲滅亡中國的本質,「但全篇講話,沒有直接提到汪精衛。此後數月間,作為輿論焦點之一的汪精衛及其叛國問題,一直沒在蔣的公開言論中出現。《艷電》發表後,蔣對《艷電》沒有評論……對汪為曾仲鳴之死『出於義憤』而發表的《舉一個例》長文,亦無直接回應。直到1939年10月1日,其時,汪精衛已經在上海召開了偽國民黨『六大』,蔣才在答中外記者問中明確汪為『逆』,是『人人得起而誅之』、『罪惡昭著』、『根本上已自絕於中華民國全國國民』的『漢奸罪犯』。」[2]這不免使人覺得蔣對汪逃離重慶背叛國家、民族這樣的重大事件沒有及時表態和定性,其真實情況怎樣呢?


蔣介石對於汪精衛逃離重慶至雲南,起初的態度是「痛惜」,希望汪「自覺回頭」。12月21日的蔣日記寫道:「聞汪先生潛飛到滇,殊所不料。當此國難空前未有之危局,不顧一切,借口不願與共黨合作一語,拂袖私行,置黨國於不顧,豈是吾輩革命黨員之行動乎。痛惜之至。惟望其自覺回頭耳。」[3]22日,日本發表近衛第三次對華聲明,與汪精衛的出走相呼應。同時,蔣也從龍雲處得知了汪出走河內的真實意圖。由此,蔣對汪的態度開始慎重起來。他擔心汪的出走,對黨、政、軍及地方等方面產生不良後果,並影響爭取外國援華制日的外交策略。是日,蔣在日記中寫道:「黨國不幸,乃出此無廉恥之徒。無論如何誠心義膽,終不能當其狡詐奸偽之一顧,此誠奸偽之尤者也。注意:一、接龍志舟(龍雲,字志舟———引者)電稱,汪臨行時明言與敵倭有約,到港商洽中倭和平事件,不料其糊塗卑劣至此,誠無可救藥矣。二、汪去後對黨、政、軍以及各地之關係。三、近日肝氣旺盛,驕矜之態漸起,應特戒懼,以免隕越。四、汪去後外交與對敵或有影響乎。」[4]在23日的日記中,蔣又特別提到「廣東軍人是否受汪影響」,「政府內部受汪影響人幾何」。蔣之所以反覆提醒自己要注意汪之脫逃造成的影響,是因為根據「重光堂密約」,日汪雙方設想在汪逃離重慶並發表聲明,呼應近衛第三次聲明後,首先由雲南的龍雲發表擁汪通電,接著廣東的張發奎起而響應,廣西、四川的地方實力派也紛紛行動,然後汪在雲南等日本尚未佔領的地區成立新政府。此外,蔣也深知自孫中山逝世後,國民黨各派係為爭奪最高權力而分分合合,黨內派系複雜,而汪的出走,有可能使國民黨和政府中的一批親日主和派、反蔣派和汪派實力人物支持汪,使其建立新政權、與日本實現「和平」的妄念成為現實。如此一來,將導致國民黨營壘分化瓦解和抗日民族陣線崩潰,蔣的統治地位也將不保,其後果不堪設想。基於這樣的擔憂,蔣認為對汪的處置應以「積極為妥」,「對粵將領說明汪之行動」,並「駁斥近衛荒唐之聲明」。[5]因此,蔣決定立即「對汪表明態度」[6]。


12月24日,蔣介石中斷了在陝西的軍事會議,於下午5時趕回重慶,立刻約集黨政首領會談,商討對汪精衛的工作。[7]接著,又做了以下幾項工作:


首先,蔣要他的澳籍顧問端納立即通知英美大使館,稱汪精衛「並未獲得授權去向任何人談論和平問題;中國不僅不會考慮日本人的和平條件,而且正在積極準備付出更大的努力繼續進行抵抗」[8]。第二, 26日,蔣在國民黨「總理紀念周」上發表講演,揭露和斥責了日本政府第三次對華聲明的圖謀,並明確指出日本的野心已暴露無遺,不能再與之談和平:日本「滅亡中國之計劃與工具已經一切齊備,其侵略并吞之手段與心事已畢露無遺,所缺者只待中國受其欺矇、受其威脅而向之屈服,上其圈套罷了。事實已經明白顯露到這個地步,如果我們還要想在虎頷之下苟求餘生,想以和平妥協的方法求得獨立平等的生存,那就無異於痴人說夢。精神一經屈服,就將萬劫沉淪;鎖鏈一經套上,百世不能解脫。」[9]演講完畢,蔣又對汪離渝赴河內一事作了說明:「汪先生此次離渝轉赴河內,實為轉地療養,純系個人行動,毫無政治意味。此行不僅與軍事委員會無關,即與中央與國民政府亦皆毫無關涉……故外間一切猜測與謠言,國人必不置信。」[10]第三,蔣動員報紙不要非難汪精衛等人。27日,他致電香港《大公報》總編輯張季鸞,希望對於汪的有關輿論,「寬留餘地」[11]。不久,國民黨中央宣傳部又秘密指示各報「停止討汪肅奸」[12]。第四,蔣令正在河內交涉運送軍火問題的外交部長王寵惠,勸汪醒悟回國,並囑咐軍事委員會參事室主任王世傑,致電駐英大使郭泰祺和駐美大使胡適,請其勸汪「勿公開主和」,「勿與中央斷絕關係」,「勿住香港,但不妨赴歐」。[13]


31日,汪精衛拋出《艷電》,公開承認賣國投敵條件,也公開了叛國投日的真實面目,蔣介石十分憤怒。他在日記中寫道:「本日見汪響應近衛宣言之明電,其通敵賣國之罪已暴露殆盡,此誠不可救藥矣。多行不義必自斃也。」[14]次日是新年元旦,蔣因汪發表《艷電》而心情不好。國民黨軍事委員會侍從室二處第六組組長唐縱記載:「侍從人員同赴委座公館向委座夫婦拜年……委座從國民政府回來以後,以汪發表致中央黨部和平電報,心上非常氣憤,團拜也停止了。」[15]


1939年元旦,國民黨中央召開會議,專門討論對汪精衛處置問題。蔣介石任主席主持會議,經長時間討論,最終通過了開除汪精衛黨籍、撤除其一切職務的決議。不過,因蔣「力加阻止」,沒有同時發布通緝令。[16]次日,國民黨中央發表了上述決議,並動員全國報刊討伐汪逆。[17]隨後,蔣介石獲知汪精衛有往歐洲之意,乃囑外交部即發護照[18],並秘密派遣和汪有淵源的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谷正鼎攜護照赴河內,但遭到汪的拒絕[19]。由此,蔣知道汪叛國投敵已無可挽回,稱「今日之汪精衛,其罪惡較之民國三年王金髮降袁賣友為更大,王則賣友,而汪則賣國」[20]。於是決定動用軍統特務到河內刺殺汪精衛,結果卻誤殺了曾仲鳴。


總之,在《艷電》發表前,蔣對汪積極開展工作,採取種種手段,力圖阻止其與日進一步勾結;在《艷電》發表後,蔣對汪「仍留轉回餘地」而無效時,採取了暗殺手段。蔣對汪的處置,正如陳布雷和唐縱所說:「汪案發生之後,輿論複雜,人心激動,中樞處理此事,甚費苦心。」[21]「委座又在勞心焦思對於這問題的處置辦法。」[22]中共方面也承認,蔣在反汪行動上的表現是進步的。[23]


(二)蔣介石是對汪精衛脫逃至雲南還是河內「殊所不料」?


有文章說:「得知汪精衛離開重慶,經昆明叛逃至河內,蔣介石在1938年12月21日的日記中寫下了這樣一段話,『此事殊所不料』……」;「『殊所不料』之事不是汪的離渝,而是此時汪已抵河內。」[24]其根據是由日本人古屋奎二編撰,台北「中央日報社」譯成中文並出版的《蔣總統秘錄》。[25]該書利用過台灣方面提供的蔣日記的部分摘錄,但其並不是蔣日記原稿,而是經過修編的抄本或節錄本。而蔣日記原件是日記述如下:「聞汪先生潛飛到滇,殊所不料。」蔣並於當日致電龍雲轉汪精衛一電:聞兄到滇後即病,未知近狀如何?乞示復。[26]可見,蔣所沒有想到的,是汪以赴成都講演為借口逃離重慶飛昆明,而不是言汪已到達河內。

(三)蔣介石獲知汪精衛脫逃至昆明的時間。


據載: 19日,龍雲在汪精衛一行離開昆明後致電蔣介石,報告汪18日到滇, 19日身感不適,「午後二時半已離滇飛航河內。昨夜及臨行時兩次電詳呈。」[27]說明在此電(效電)前,龍雲於18日晚和19日汪離開昆明時,已兩次向蔣致電報告。蔣是20日離開重慶前往陝西武功的,如果龍雲在效電前曾有兩電報告,那麼蔣應該知道汪已飛抵昆明。但據蔣21日的日記,他直至該日才得知汪已潛飛到昆明,而此時汪已於19日離開昆明潛入越南河內,就是說蔣並沒有看到龍雲的電報。此外,龍雲效電清楚地說明,汪「午後二時半已離滇飛航河內」,蔣21日的日記卻說「聞汪先生潛飛到滇,殊所不料」。這就使人懷疑龍雲在效電前是否曾致蔣兩電?蔣是否在汪一行已抵達河內兩日後才知道汪到昆明?由於存在這些疑問,所以《蔣總統秘錄》所錄蔣的這天日記為:「此事殊所不料」[28],所謂此事是指汪到昆明還是已至河內,由讀者去揣摩。總之,蔣記述其知道汪逃至河內的時間說不通,到底真實情況如何,姑且存疑,留待以後考訂。


(四)1939年元旦國民黨中央會議開除汪精衛黨籍。


關於1939年1月1日國民黨中央召開會議討論對汪的處置情況,相關的論著一般引用《王世傑日記》[29],但王的記述過於籠統,有些細節與事實不符;也有作者認為開除汪精衛黨籍是在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緊急會議上通過的。[30]國民黨中央開會開除汪黨籍的情況究竟如何?事實上,王世傑當時尚未就任國民黨中央宣傳部長(王於1939年12月1日正式到宣傳部工作),他是以中央監察委員的身份列席中執委常務會議的。王世傑這天的日記記述:下午3時半,中央黨部召集中央執行委員談話會,討論對汪《艷電》的處置問題。開會後旋即聲明改開中央執委會常務會議。張繼、覃振、吳稚暉、孫科、馮玉祥、林森等人「均主張執行黨紀,開除黨籍,或更通緝,以彰國法」;孔祥熙主張「設法令其赴歐」;蔣介石表示「擬先以私人名義去電勸告,或由中央決議予以儆告,對於通緝認為無意義」。討論歷時2小時余,發言者仍主開除黨籍。最後蔣提議以舉手方式徵詢意見,結果出席的68人中64人同意開除黨籍。於是蔣宣布:「現只好照大家意思辦理,至於私人調解,只好另行設法。」[31]


王世傑的記述有下述幾點錯誤: (1)此會不是在下午才召開的。當日上午國民政府舉行慶祝元旦團拜禮後,國民黨中央即召開了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談話會,討論對汪的處置問題。蔣提出以個人的名義去電勸汪醒悟,但受到張繼、林森、吳稚暉的反對。他們主張給汪處分,「以嚴肅黨紀」。蔣同意考慮,決定下午3點半繼續開會討論,並請在重慶的所有中央執行委員和監察委員列席。[32](2)下午3點半在國民政府大禮堂召開國民黨第五屆中央執委會常務會第108次會議(臨時會),13名常委出席, 55名執行、監察委員和候補執行、監察委員列席,共計68人與會,陳立夫因病請假未到會。舉手表決時, 13名常委和29名執行委員、10名監察委員、8名候補執委、5名候補監委共65人同意開除汪的黨籍,撤除其一切職務。這其中包括蔣介石在內。[33]但王世傑的記述並沒有把蔣計算在內。(3)在下午的會議上,發言者仍主張開除汪的黨籍,蔣雖然承認汪「此次之去,絕非消極的,或更有企圖」,但又說對汪「亦不可逼人太甚,使其趨於極端」,並根據討論結果擬了三種處分辦法:即勸告、警告和開除黨籍,請與會者表決。[34]


(五)蔣介石派谷正鼎赴河內遊說汪精衛出國遠遊,是接受了誰的建議?谷正鼎曾幾次赴河內勸汪?


有作者認為,蔣介石派谷正鼎去河內遊說汪精衛赴歐,是接受了龍雲的建議,「蔣即接受龍雲建議,同意請汪外出遠遊」[35]。此說有誤。事實上,在1939年1月6日龍雲的致蔣電中,其建議是:「此時最好由鈞座派汪之親信一二人到河內,以私人歡迎其回國,如能回渝最好,否則在國內任何一處居住,均可避免再與日人勾結,以免鋌而走險……」[36]可見,龍雲向蔣建議的重點是讓汪回國,而不是「外出遠遊」。


至於蔣介石几次派谷正鼎赴河內勸汪精衛去歐洲休養,不少文章和論著都採用了較早出版的朱子家(金雄白)所著《汪政權的開場與收場》一書的說法,谷正鼎奉蔣命,在2月中旬和3月兩次赴河內勸汪[37]:「中央也兩度派了谷正鼎到河內。第一次是那年二月中旬,希望汪先生打銷原意,仍回渝供職……汪並托谷氏轉致幾句話,汪說:『我不離開重慶,艷電不能發出,離重慶已經很痛心的了,何況離國?我之願意離國,是表明主張如蒙採納,個人都不成問題。』……迨第二次谷氏到河內再見汪,是一個月以後的事,他攜來了汪氏等所需要的出國護照,並且還帶來了一筆政府所給汪氏等的旅費……不料谷氏於是年三月二十日再回重慶的翌日(即三月二十一日),行刺事件發生了。」[38]


據蔣介石1939年1月8日復龍雲電:「對汪事,此時只可冷靜處之,置之不問為宜。蓋急求諒解或為彼代謀,徒增其疑竇,而於事無補。且據法人消息,汪到越後之言行,絕不如吾人所想像之汪先生,現若勸其返渝,則彼必以惡意推測,且彼亦必不出此。至於留住國內,無論何地,不惟敵國可藉此造謠,甚或假借其名義,多所引誘,即國際亦復懷疑,而全國軍民之惶惑更無論矣。如為彼計,此時當以赴歐為惟一上策。」[39]蔣介石的態度很明確,不同意汪回國,認為其唯一的出路是遠遊歐洲,何談讓汪回重慶任職。至於朱子家說,在谷正鼎回重慶的第二天(3月21日)即發生刺殺事件,更說不通。我們知道,蔣介石是在谷正鼎使命失敗後才決定採取刺殺手段的,不可能谷今日返重慶復命,蔣次日即實施刺殺。


再據汪精衛在《舉一個例》中說:「當2月中旬,重慶曾派中央委員某君來,給我護照,俾我出國。我托他轉致幾句話:其一,我不離重慶,艷電不能發出,然當此危難之時,離重慶已經很痛心了,何況離國?……其三,如果國民政府始終不下決心,任這局面僵下去,我雖離國,也會回來。以上幾句話,定然是構成三月二十一日事變之原因。」[40]汪此文發表於當年3月27日,所記不會有誤。又據當事人谷正鼎說,他至河內勸汪「只有一次」,「絕對沒去第二次」。[41]谷為事件的親歷者,又是奉蔣介石之命,對此事印象深刻。

由上可知,谷正鼎奉蔣介石之命赴河內勸汪精衛赴歐洲,僅有1939年2月中旬一次而已。


策動高、陶脫離漢奸集團,打擊汪的「和平運動」


策動高宗武、陶希聖脫離汪精衛漢奸集團,促使其集團分裂,打擊其「和平運動」,是蔣介石對汪投敵賣國的另一種處置。


高宗武,本來任國民政府外交部亞洲司司長, 1938年2月受蔣介石委派駐香港從事情報工作,並和日本交涉「和平」,但自從他7月私自赴東京,與日本陸軍大臣坂垣等進行會談,知道日本堅持要蔣下野,由汪出馬進行和談的意向後,便改換門庭,成為汪精衛集團與日聯繫的重要分子。在河內刺殺案發生前後,戴笠與杜月笙(時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江浙行動委員會主任委員,住在香港)合計,由杜出面多次找高做工作,「剴切勸導,告以當此存亡緊急關頭,只宜服從領袖,不宜另作主張,以免為親者所痛,仇者快」。高也向杜表示,「擁戴蔣委員長始終如一,決不敢做不利於國家民族之事」,並將他私自去東京與日聯繫的經過及結果寫成書面報告,交杜呈報蔣。[42]1939年5月初,在高離開香港到上海與汪會合之前,杜極力勸高留在香港。高對杜說:「我非去上海不可,許多我的朋友已經在途中,我們是多年的朋友,因此我也必須去。不過,我可以告訴你一件事,如果他們去南京做傀儡,我不會跟他們走,我不但不會做傀儡,我將採取斷然措施。」[43]之後,杜與高的聯繫未有中斷,兩人「過從甚密」[44]。


陶希聖,抗戰前曾任過北京大學教授,抗戰開始後任國民參政會參政員。歷史上陶希聖和汪精衛、周佛海交往較深,與他們沆瀣一氣,對日主和,反對抗戰,並成為汪精衛出逃降日的軍師之一。但在汪精衛發表《艷電》後,陶卻一直逗留香港。據其子陶龍生稱:在汪精衛等人從河內逃往上海時,陶希聖逗留香港,持觀望態度,直到8月始赴上海。在赴上海前,陶見過蔣介石,蔣交給他一份密電碼,預備有急事使用,直通委員長辦公室,並指派軍統局毛人鳳協助陶。蔣對陶說:你跟汪「去上海,在他身邊,常常勸勸他,莫讓他做出賣國的事。如果勸不住,你就回來。」[45]陶到上海後,確曾勸汪放棄成立「中央政府」的計劃。[46]


1939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汪精衛集團與日本在上海談判訂立「汪日密約」,高宗武、陶希聖認為密約要求範圍之廣、條件之苛刻,「不但甚於民國四年之二十一條者不止蓓〔倍〕蓰,即與所謂近衛聲明,亦復大不相同,直欲夷我國於附庸,制我國於死命,殊足令人痛心疾首」[47]。這與他們兩人企圖通過和平運動達到保全國家的獨立與生存的想像相差太遠,當然還因他們在汪偽政府醞釀成立過程中所要權位未能如願,加之他們也確實感到漢奸賣國賊這頂帽子的份量(陶希聖的夫人即稱,「我們絕不能做漢奸,令自己兒女成為漢奸的兒女」[48],因而決定叛離汪精衛集團。高並偷偷拍攝了日方提出的密約草案。


1940年1月初[49],在杜月笙駐上海代表徐采丞、萬墨林的幫助下,高、陶秘密離開上海前往香港,脫離了汪精衛集團。高宗武后來曾說:「當年之所以能完全離開上海,到達香港,立即發表賣國的所謂汪日密約,完全是依靠杜月笙先生的相助,否則,非但事情辦不成,還有生命的危險。」[50]


蔣介石看了高宗武、陶希聖經杜月笙呈送的「汪日密約」文件後,極為氣憤。他於1月13日寫道:「吾不知汪逆賣國之實情,竟至如此也!彼對國土與主權之喪失,毫不關心,而惟以關稅存款與組織偽政府之預付金四千萬元是爭,是誠狗彘不如矣。」[51]20日又寫道:「敵閥與汪逆訂立《中日新關係調整要綱》之密約,閱之令人髮指。汪逆萬惡,一至於此。痛甚!」[52]蔣決定將密約公佈於世,揭露日本侵吞中國的陰謀和汪精衛集團「和平運動」的真面目。經過周密策劃, 1月22日,香港《大公報》引人注目地刊登了「日汪密約」的原文照片、譯文,以及高、陶聯名致該報的信、致汪精衛等人「懸崖勒馬」的電報。次日,重慶及後方各大報紙同步刊登並加評論。24日,蔣介石為日汪密約發表《告全國軍民》和《告友邦人士》,前者指出:全國同胞披閱了「日汪密約」文件後,更進一步地認識到日汪的「所謂『善鄰友好』就是『日支合併』,所謂『共同防共』就是『永遠駐防』,所謂『經濟提攜』就是『經濟獨佔』。這就是近衛聲明中所希望於汪兆銘將要成立的『更生中國』,亦就是『奴隸的中國』的要綱,這就是敵閥以『分擔建設新秩序職責』的名義,強迫『中國分擔』支解『中國自身』的任務。」同時,蔣激勵全國軍民努力奮鬥,殺敵誅奸。後者則闡述了日本企圖獨霸中國征服全世界的野心,中國的抗戰與保衛世界和平及太平洋各友邦國家安全之深切關係,籲請各友邦國家共同合作,迅速採取有效的行動,制止日本的侵略,並迅速採取有效辦法,斷絕日本物資及武器原料來源,立即對日禁運,援助中國抗戰。[53]蔣還命令侍從室、中央黨部和宣傳部,將「日汪密約」和他的《告全國軍民》書、《告友邦人士》書,以及高、陶的致香港《大公報》函件原文,印刷成專冊,分發到各級黨部和軍警學校,使人人聞知。


蔣介石和重慶國民政府策反高、陶脫離汪精衛賣國集團,公布「日汪密約」,沉重打擊了汪精衛漢奸集團。周佛海說,和平運動「自高、陶事件以後,突轉惡化。目前形勢險惡萬分,加以中央政府三月內不成立,則和平運動即將解體也。」[54]日本軍方高級特務今井武夫也承認,高、陶的出走,對汪精衛漢奸集團是一次沉重的打擊,「他們內心所受的打擊是難以掩飾的,對和平運動的前途投下了陰影,是無可爭辯的」[55]。同時,這也使人們看清了日本妄圖獨霸中國的狂妄野心,直接刺激了在華擁有各方面利益的英、美、法等國走上援華制日的道路。2月13日、3月7日,美國政府先後兩次決定給國民政府貸款4000萬美元。同時,「日汪密約」也是汪精衛集團賣國的鐵證,其為虎作倀的漢奸賣國嘴臉大白於天下。從此,除了極少數死心塌地的漢奸之外,人們不會再對汪的「和平運動」心存幻想。[56]


與日虛與委蛇,阻撓和推遲汪偽中央政府成立

汪精衛和日本原來設想,在汪艷電發表後雲南、四川、廣東、廣西地方實力派會起而響應,然後在西南地區建立獨立政權。事實證明,追隨汪者寥寥無幾,他們的企圖無法實現。而曾仲鳴遭誤殺,更使汪異常驚恐。1939年4月25日,在日方人員的接應下,汪離開河內, 5月6日進入上海租界,準備在日本刺刀的保護下建立政府,來推動重慶政府轉向「和平」,停止抗戰。然而,此時日本政府內部有一些人認為汪在日本佔領區內建立政府,與北平的「臨時政府」、南京的「維新政府」兩個傀儡政府沒有什麼區別,不能發揮對重慶的誘降作用,反而會妨礙與重慶方面的談判,提出建立汪政權,「究竟能否有助於解決事變?或者反而成為實現全面和平的障礙,都很難預料」。[57]因此,儘管汪一再向日方提出組建政權的方案,但卻被一拖再拖。直到5月31日汪親赴東京討論建立新政府的問題後,日本才於6月6日召開五相會議,決定為「中國新中央政府樹立方針」。其中規定:新中央政府由汪精衛、吳佩孚和「臨時政府」、「維新政府」以及重慶政府的「覺悟分子」組成;新政府的人員構成和成立時間,由日本方面依據全局的戰爭指導決定;重慶政府如果放棄抗日容共政策,同意更動人事,並接受以「調整日華新關係原則」正式調整中日國交,可以容納其加入新政府。在隨後的日汪會談中,汪接受了日方的規定,日方則保證支持汪建立新中央政府,並同意汪使用「國民政府」名稱,採用「還都」南京方式建立新政權。6月18日汪離開日本回國, 8月在上海召開所謂的國民黨第六次代表大會, 9月與南北兩傀儡政權的首腦王克敏和梁鴻志就組織政府問題進行磋商,積極進行建立政府的工作。


汪精衛公然在日本卵翼之下謀劃另立政府,與中華民族為敵,與重慶國民政府相抗衡,其漢奸嘴臉彰彰明甚。蔣介石對其的處置也隨之升級。6月8日,重慶國民政府通令全國,對汪嚴緝法辦。令文曰:「汪兆銘違背國策,罔顧大義,於全國一致抗戰之際,潛離職守,妄主和議,並響應敵方謬論,希冀煽惑人心,阻撓大計。經中央加以懲戒,猶復不自醒悟,倒行逆施,竟於上月秘密赴滬,不惜自附於漢奸之列,與敵往還,圖謀不軌。似此通敵禍國行為,顯屬觸犯懲治漢奸條例」,「應即由全國軍政各機關一體嚴緝務獲,依法懲辦」。[58]10月1日,蔣介石接見中外記者,在回答記者問題時明確指出,汪精衛「賣身降敵,罪惡昭著,根本上已自絕於中華民國全國國民」,並表示「海可枯,石可爛,而對於引狼入室為虎作倀之漢奸汪逆,則永無寬恕赦免之理」。[59]


與此同時,蔣介石對於日本主動開展的和談,虛與委蛇,以阻止汪偽政權的成立。在歐戰爆發後,日本為迅速結束對華戰爭,以抽調主要軍力南進,實現其稱霸亞太的野心,在支持汪精衛建立政權的同時,也加緊開展對重慶政府的和平工作,力爭在汪政權建立前或不得已時在其建立後,「使日軍和重慶軍達成停戰,並指導汪、蔣政權合流」[60]。基於此,日本通過各種渠道主動與重慶方面秘密接觸,進行「和平」工作。而重慶方面為阻遏汪精衛政權的成立,亦對此加以利用。


1939年11月底,日本駐香港武官、原參謀本部的鈴木卓爾通過香港大學教授張治平的斡旋,與假借宋子文弟弟宋子良的名義,實為國民黨軍統特務的曾政忠取得聯繫,提出由雙方各派能夠代表中央政策的代表來香港舉行會談的建議。當時汪精衛正與日方舉行所謂「調整國交」問題談判,並於12月30日簽訂了「日汪密約」,汪精衛政權的組建工作已進入緊鑼密鼓階段。軍統局為了刺探日方情報,阻止汪精衛政權成立,同意曾政忠與鈴木進行秘密會談。日方對此十分重視,以「桐工作」命名。


自1940年3月7日開始,中方代表曾政忠、張治平等人與日方代表鈴木卓爾、今井武夫等人在香港舉行圓桌會談。此輪會談共進行了4天,爭論的中心問題除中國承認「滿洲國」和日本在華駐軍問題外,就是汪政府問題。日方提出:「停戰協定簽訂後,國民政府與汪精衛派等進行適當的合作」;中方則修改為:「停戰協定簽訂後,國民政府與汪精衛派等合作,但日本不得干涉中國內政。」[61]11日,曾政忠回重慶報告,約定1周內帶正式答覆返港。


起初,蔣介石並不積極支持軍統的這一活動。就在戴笠同意曾政忠與鈴木談判時,出於同一目的,戴還派遣國民黨上海市黨部委員姜豪赴香港和日本人接觸。姜豪在香港、澳門先後與日方鈴木、吉田談判,並將談判情況報告重慶。蔣介石卻令中統局局長朱家驊,通知姜豪停止與日談判,迅速返回重慶。對於「桐工作」,蔣3月21日寫道:「倭寇一面成立汪偽中政會,宣言三十日成立偽府,而一面又派陌不相識者來求和議,其條件一如往昔,以試探我方對汪偽出現之心理,此種惡作劇,去年行之一年,其愚拙卑劣,當以一笑置之。」[62]不過,蔣很快改變了看法,指示戴笠:「如敵方不能先行解決汪逆,則張治平不準再與鈴木輩有任何接洽。」[63]之後,曾政忠、張治平等在與日方鈴木等人8個月的周旋中,都以推延汪政權的成立時間和推遲對其外交承認的時間為和平談判的先決問題。


3月26日是汪偽政府預定的成立日期,但因回重慶彙報之中方代表尚未歸來,日方為等候重慶的答覆, 19日通知周佛海:鈴木等人在香港與「宋子良」的談判,「所談條件已有頭緒,大約二十三、四必有停戰消息,故此間日軍主張組府延至4月15日」。經周佛海爭取,日方同意組府時間最遲不超過3月31日。[64]但最終日方沒有得到重慶的答覆。3月30日,汪精衛在南京舉行儀式,宣布「國民政府還都」。


重慶國民政府在汪偽政權成立的這一天,公布了以汪精衛為首的一百多名漢奸名單,並照會各國勿對汪偽組織作法律或事實上之承認。


此後,曾政忠等在澳門、香港與鈴木等的繼續談判中,始終拒絕承認偽「滿洲國」和日軍在中國駐兵,堅持要求日方撤消汪偽組織,稱「有汪無蔣,有汪無和平」,「或叫汪出國,或叫汪引退」。[65]為了達到目的,中方代表曾偽造蓋有軍事委員會大印和蔣介石小印的談判代表委任狀,偽造蔣介石親筆書寫的文件及其意見等,與日方周旋。由於日方的真實意圖是促成蔣、汪之間的合作,使南京、重慶兩個「國民政府」合流, 9月,戴笠通知曾政忠停止與鈴木的聯繫。而日本新任陸軍大臣東條英機迷信於武力,對和談不感興趣,命令中國派遣軍中止了「桐工作」。曾政忠等與日周旋,使日本開展的「桐工作」,雖歷時8個月而未得成效,但蔣介石對他們的工作表示滿意。1940年夏,戴笠、曾政忠等返渝,蔣親自接見並稱讚他們說:「你們在香港辦的事很好。」[66]


繼「桐工作」之後,蔣介石又利用日本主動開展的和平談判「錢永銘工作」,阻撓日本對汪偽政權的承認。參加這項「工作」的日方人物有日本滿鐵會社駐南京事務所所長西義顯、外務省參事官田尻愛義、前駐滬總領事船津辰一郎等,中方人員有與蔣介石關係密切、時在香港的交通銀行董事長錢永銘,以及金城銀行總經理周作民、重慶國民政府鐵道部前財政司長張競立等。1940年11月上旬,蔣看到了錢永銘派人送來的「和平」條件。鑒於11月中旬日本御前會議決定最遲在11月底以前完成與汪偽政權簽訂「基本關係條約」和承認其政權, 18日,蔣即派張季鸞為特使赴香港,轉告錢永銘向日方提出:如果日本同意下述兩個條件,即無限延期承認汪政權、無條件全面撤兵,中國政府就同意與日本政府進行和平談判。[67]與此同時,在香港的張競立也要求船津辰一郎電請日本政府,「務必將承認汪政權一事延期到十二月十日左右」[68]。23日,東京複電日方代表,同意接受重慶政府提出的這兩項條件,並要求重慶派代表來香港會談。此時,張季鸞已返渝,錢永銘遂將日電內容電告重慶並派杜月笙攜函赴渝報告。但杜因擔心香港當局檢查嚴密而泄漏電文內容,加之飛機停飛,未能及時成行。在此前後,重慶政府有否認和平的廣播。[69]種種跡象表明,重慶方面是在敷衍和談。日本政府內主張承認汪政權的一派猛烈反對「錢永銘工作」,認為這是重慶方面阻礙日本承認汪政權的謀略。28日,日本大本營與政府聯席會議決定按原定計劃正式承認汪政權。

29日,汪精衛宣誓就職偽國民政府主席。30日上午,汪精衛與日方簽訂《中日基本關係條約》,按此條約,中國將徹底淪為日本獨佔的殖民地;下午,汪又在《中、日、滿共同宣言》上簽字,汪精衛承認偽「滿洲國」,日本承認汪偽「國民政府」。


就在汪精衛終於得到日本政府承認的這一天,蔣介石在官邸召集中央常務委員及各部部長會議,商決對付辦法。隨即,重慶國民政府下令懸賞拿辦汪精衛,令文稱:「汪精衛即汪兆銘,通敵禍國,觸犯懲治漢奸條例,前經明令通緝在案。該逆久匿南京,依附敵人,組織偽政府,賣國求榮,罔知悔悟;近更僭稱國民政府主席,公然與敵人簽訂喪權辱國條約,狂悖行為,益見彰著,亟應盡法懲治,以正觀聽。為此重申前令,責成各主管機關,嚴切拿捕,各地軍民人等,並應一體協緝,如能就獲,賞給國幣十萬元,俾元惡歸案伏法,用肅紀綱。」同時,明令通緝查辦陳公博等77名通敵叛國者。[70]


是日,重慶國民政府外交部長也發表嚴正聲明:汪精衛為中華民國之罪魁,其偽組織屬非法機關,其任何行動,對於中國人民或任何國家完全無效,其所簽之條約亦屬非法,全無拘束。倘有任何國家承認該偽組織,中國政府與人民當認為最不友誼的行為,不得不與該國斷絕通常關係。[71]


12月2日,蔣介石在國民黨中央黨部擴大紀念周作講演,痛斥日本承認汪精衛偽組織,並在日記中寫道:「近衛無智無能,承認汪偽,使中、倭釀成不解之仇,既為敵國惜,更為東亞危也。」[72]


蔣介石敷衍日本的和談收到了預期的效果,汪偽政權的成立時間由原計劃的3月中旬推遲到30日;其政權成立後,又拖延了8個月才獲得日本的外交承認。日方承認說:「由於汪精衛樹立新中央政府運動不能按照預定迅速實現之故,此間(廣州)民眾及和平共鳴者之熱意已呈冷卻之現象。」[73]日本企圖通過汪精衛集團的叛國投降達到分化中國和中止中國抗日的目的失敗了。


綜上所述,當汪精衛在日方人員的接應下進入上海租界,在日本刺刀的保護下另立「國民政府」之際,蔣對汪的處置也隨之變化,一方面通過策動汪精衛集團的重要成員高宗武、陶希聖反水,向中國和世界人民公布「汪日密約」,刺激英、美、法等國走上援華制日道路,根絕了人們對汪「和平運動」的幻想;另一方面,又通過日本主動進行的「和平會談」,將計就計,與之敷衍周旋,把與日和談作為推遲汪精衛政府成立和拖延日本政府對其外交承認的策略和手段。正如周佛海對重慶方面與日和談動機之判斷:「大約和平並非其意,欲藉此以破壞我政府,則系實情。」[74]  


〔作者孫彩霞,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編審。北京, 100006〕


注釋:


[1]見張殿興《汪精衛附逆研究》(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蔡德金《汪精衛脫逃與蔣介石的處置》(《討逆集》,蘭州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等等。


[2]張生、柴林:《汪精衛投敵後蔣介石的策略及其影響》,《南京郵電學院學報》2005年第3期。

[3]蔣介石日記(手稿), 1938年12月21日。該資料及以下未註明出處者均由美國斯坦福大學胡佛研究所檔案館收藏,由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周天度研究員提供,在此表示感謝。


[4]蔣介石日記(手稿), 1938年12月22日。


[5]蔣介石日記(手稿), 1938年12月24日。


[6]蔣介石日記(手稿), 1938年12月23日。


[7]蔣介石日記(手稿), 1938年12月24日。


[8]《端納有關汪精衛出逃情況致田伯烈的信》,《民國檔案》2001年第4期。


[9]蔣介石:《揭發倭寇陰謀昭告世界》, 1938年12月29日《中央日報》,第2、3版。


[10]《蔣委員長斥敵聲明》, 1938年12月27日重慶《新華日報》,第2版。


[11]秦孝儀總編:《總統蔣公大事長編初稿》卷4(上),台北, 1978年版,總第1327頁。


[12]《王世傑日記》, 1939年1月7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90年版,第10頁。

[13]《王世傑日記》, 1938年12月27日。


[14]蔣介石日記(手稿), 1938年12月31日。


[15]唐縱日記, 1939年1月1日,公安部檔案館編注:《在蔣介石身邊八年———侍從室高級幕僚唐縱日記》,群眾出版社1991年版,第82頁。


[16]秦孝儀主編:《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6編(3),台北,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黨史委員會1981年版,第54頁。


[17]國民黨中央黨部檔案,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藏,轉引自劉健清等主編《中國國民黨史》,江蘇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479頁。


[18]《王世傑日記》, 1939年1月20日。


[19]黃美真編:《偽廷幽影錄———對汪偽政權的回憶紀實》,中國文史出版社1991年版,第17頁。


[20]蔣介石日記(手稿), 1939年3月30日。


[21]陳布雷日記,轉引自王泰棟編著《陳布雷大傳》,團結出版社2006年版,第211頁。


[22]唐縱日記, 1939年1月1日,《在蔣介石身邊八年———侍從室高級幕僚唐縱日記》,第82頁。

[23]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毛澤東年譜》,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1993年版,第102頁。


[24]張殿興:《汪精衛的叛逃與蔣介石的應對———從蔣介石的一則日記說起》,《歷史教學》2007年第11期;《汪精衛附逆研究》,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69頁。


[25]台北,「中央日報社」1986年版。


[26]《蔣中正致龍雲轉汪精衛函電》(1938年12月21日,鋼筆原件影本),轉引自陳木杉《從函電史料觀抗戰時期的蔣汪關係》,台北,學生書局1995年版,第448頁。


[27]《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6編(3),第46頁。


[28]《蔣總統秘錄》,第195頁。


[29]蔡德金:《討逆集》,第295頁。


[30]張生、柴林:《汪精衛投敵後蔣介石的策略及其影響》,《南京郵電學院學報》2005年第3期。2010年第4期


[31]《王世傑日記》, 1939年1月1日。


[32]《王子壯日記》, 1939年1月1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2001年版。王子壯是日列席會議。蔣介石是日日記也記述:「為汪電開談話會。下午召集臨時中央常會,駐渝各中委討論汪電,決議開除其黨籍,解除其一切職務。」蔣介石日記(手稿),1939年1月1日。

[33]《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會議記錄》(影印本)第24冊,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370—371頁。


[34]《王子壯日記》, 1939年1月1日。


[35]楊維真:《從合作到決裂———論龍雲與中央的關係》,台北,「國史館」2000年版,第183頁。


[36]《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6編(3),第50頁。


[37]楊維真《從合作到決裂———論龍雲與中央的關係》一書說:蔣介石「曾兩度派原為汪系改組派的谷正鼎(時任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去河內見汪,並給汪攜去出國護照和旅費」(第183頁);聞少華著《汪精衛傳》也認為是兩次:「一個月後,谷正鼎再次到河內……」(團結出版社2007年版,第130頁)孫彩霞/蔣介石對汪精衛叛國投敵之處置


[38]朱子家:《汪政權的開場與收場》第1冊,香港,春秋雜誌社1960年版,第22頁。


[39]《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6編(3),第54頁。


[40]黃美真、張雲編:《汪精衛集團投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56頁。


[41]陳紀瀅:《汪兆銘叛國與大公報建言》,台北《傳記文學》第24卷第3期, 1974年3月,第70頁。


[42]《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6編(3),第149頁。


[43]高宗武:《深入虎穴》(三),台北《傳記文學》第90卷第1期, 2007年1月,第94—95頁。


[44]高宗武:《深入虎穴》(八),台北《傳記文學》第90卷第6期, 2007年6月,第125頁。2010年第4期


[45]陶龍生:《陶希聖先生秘辛》, 1988年8月3日台北《中央日報》,第17版。


[46]《陶希聖致胡適函》(1940年1月15日),《胡適來往書信選》中冊,中華書局1979年版,第453頁。


[47]《高宗武陶希聖攜港發表汪兆銘賣國條件全文》, 1940年1月22日香港《大公報》,第3版。


[48]陳鵬仁:《有關〈高宗武回憶錄〉內容及譯註的糾謬》,台北《傳記文學》第91卷第3期, 2007年9月,第117頁。


[49]據高宗武《深入虎穴》所記,高、陶逃離上海日期為1月3日(台北《傳記文學》第90卷第1期, 2007年1月,第109頁),然陶希聖《潮流與點滴》(台北,傳記文學出版社1979年版)及其他相關著述均為1月4日。


[50]季蕉森:《憶高宗武伯伯》,台北《傳記文學》第90卷第1期, 2007年1月,第114頁。


[51]《總統蔣公大事長編初稿》卷4(下),總第1510頁。


[52]《蔣總統秘錄》(6),第214頁。


[53]《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6編(3),第319—330、330—335頁; 1940年1月24日天津《大公報》,第2、3版。


[54]《周佛海日記》, 1940年2月22日,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1頁。


[55]〔日〕今井武夫著,天津市政協編輯委員會譯:《今井武夫回憶錄》,中國文史出版社1987年版,第115頁。


[56]王子壯寫道:「晨九時在國府參加紀念周,稚暉先生報告汪之賣國罪惡。蓋自高宗武、陶希聖二人在港發表日汪賣國密約後,是汪之萬惡已昭彰在人耳目,為自己之政治欲之得償,不惜訂立亡國條約以求逞。最初對汪之主和不無一部分曲諒其心者,至此亦知此人之昏瞀矣。」《王子壯日記》, 1940年1月29日。


[57]《今井武夫回憶錄》,第103頁。


[58]《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6編(3),第126頁。


[59]《總統蔣公大事長編初稿》卷4(上),第1465—1469頁。


[60]日本防衛廳防衛研究所戰史室:《中國事變陸軍作戰史》第3卷第1分冊,中華書局1981年版,第117頁。


[61]章伯鋒、庄建平主編:《抗日戰爭》第4卷,「外交(上)」,四川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218頁。


[62]《困勉記》(稿本),台北「國史館」藏,轉引自楊天石《抗戰與戰後中國》,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第258頁。


[63]楊天石:《抗戰與戰後中國》,第258頁。孫彩霞/蔣介石對汪精衛叛國投敵之處置


[64]《周佛海日記》, 1940年3月19日。


[65]《今井武夫回憶錄》,第151頁。


[66]劉方雄口述,裴可權筆錄:《抗日戰爭中軍統局謀略戰一例》,台北《傳記文學》第39卷第2期, 1981年8月,第101頁。


[67]船津辰一郎:《華南談判失敗日記》,《近代史資料》總69號, 1988年,第257頁。


[68]船津辰一郎:《華南談判失敗日記》,《近代史資料》總69號, 1988年,第255頁。


[69]《徐永昌日記》, 1940年11月21日,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91年版。


[70]《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6編(3),第195頁。按,該書將11月30日誤記為3月30日。


[71]《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6編(3),第392頁。


[72]《蔣總統秘錄》(6),第223頁。


[73]《徐永昌日記》, 1939年12月9日。


[74]《周佛海日記》, 1940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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