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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曾說捐獻遺體,骨架留給醫院:恨我入骨者可以來看我

作家李敖曾說死後要將遺體捐贈台大醫學院,並要求「骨架子」要掛在台大醫院,「恨我入骨者可以來看我」。不過李敖經紀人鄭乃嘉說,家屬還沒決定,捐遺體是可能的參考。

李敖曾在節目「李敖有話說」中提到:「我李敖在活著的時候就把我的屍體捐出來了」,捐給台灣大學附設醫院。當時的台大醫院骨科部主任、李敖的高中同學韓毅雄還寫信感謝他,並說會用「莊嚴肅穆的態度來切你李敖了。」也說會看骨骼的狀況做成標本,長久保存於台大醫院骨科部,嘉惠醫學教學與研究。

台大醫院

何以要將骨頭做成標本?李敖說,這是他捐贈遺體的一個條件,他死後,眼角膜可捐給張三,或某部分可捐給李四,剩下的肌肉大卸八塊以後就沒有了,剩下這個骨頭,要保留骨頭架子掛在台大醫院。「第一,看我李敖多麼有骨氣,死了以後還掛在那;第二,恨我入骨者可以來看我。」

李敖曾說,他的思想很新,把屍體捐出去,將來大家可以在台大醫院或醫學院看到那個被吊的李敖的骨骼、骷髏,或者是躺在那裡的李敖的骷髏,「大家那個時候才會用另外一個方式來懷念我,懷念李敖思想真新,他把他的骨頭留給了我們。」

李敖之子李戡

不過李敖的經紀人鄭乃嘉在回答台媒提問時表示,李敖確實曾同意捐贈遺體,但也曾取消,現在要尊重家屬的看法和決定。捐贈遺體是可能的參考方向,但尚未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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