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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規定太邪惡!元朝女子出嫁前為什麼要先與和尚相處一晚?

在中國歷史上,元朝是個特殊的存在——一方面,成吉思汗子孫的鐵蹄橫掃歐亞大陸,成為中國歷史上疆域最廣闊的朝代;另一方面,由於其背棄中華傳統文化,對漢民族實行殘酷統治,所以,引發民眾的強烈反抗,一個貌似強盛的帝國只存在了短短的98年就滅亡了。

元朝統治者由於是由游牧直接過渡到農耕,並沒有治理農耕文明大邦的經驗,他們一味地強調自己的高貴性,將人群分為三六九等,結果,卻是給自己挖了一個又一坑。就比如元朝對待普通婦女的一項苛政——「開紅」——來說,這種違背人倫之舉,也只有昏饋的元朝統治者才能想得出來。

所謂的「開紅」,就是初婚女子的初*夜權是不歸自己老公的,而是得讓位於某些特殊人群,簡言之,就是上等貴族或領主。這樣的制度,最早產生於奴隸社會。初*夜權一詞最早出現於中世紀的西歐,是指一地的領主具有享受和當地所有中下階層女性第一次的權利。

元朝尚佛,所以,僧侶在元朝有著相當高的地位與財富,尤其是番僧,更是一幫遠離佛主、為富不仁的不法之徒。元世祖忽必烈就曾命惡僧楊璉真伽總統江南釋教,他竟然「受人獻美女寶物無算」。更有甚者,當時的番僧竟然公開入民宅姦汙婦女。據泰定二年西台御史李昌的奏文稱:「曾經平涼府、靜、會、定西等州,見西番僧佩金字圓符,絡繹道途,馳騎累百,傳舍至不能容,則假館民舍,因迫逐男子,姦汙女婦。」由此可以看出,當時的番僧是何等霸道、污濁。

尤其是到元朝末年,這些惡僧,都成為稱霸一方的僧侶地主,對治下的佣戶,更是盤剝得體無完膚。這一切,都是來自於最高統治者的示範所致。

元朝以吐著薩迦派的佛教領袖世代為帝師,總領全國的佛教。喇嘛僧人,即所謂的「番僧」因而獲有種種特權。因此,當時這種佛教在元朝上層社會非常流行,其中就有以性*欲為修道之法。元順帝就利用女性為修法伴侶,藉助男女「雙修」等行為來達到修法的目的。元順帝時常與母舅及兄弟等眾多男女裸居一室,君臣共睡一床,同蓋一被,既不分姓氏級別,也不講尊卑長幼,「君臣同樂」。

因元順帝的「示範作用」,當時後宮中的女人也都很亂,不少嬪妃與和尚雜宿一處,有的剛剛被選進宮中的佳麗,也要先陪和尚睡覺,以至後來出現了一個十分齷齪的、史上聞所未聞的「元朝律法」:凡是元朝的女子到了出嫁的年齡,不論美醜高矮都要先讓和尚睡一下,叫做「開紅」,只有等到和尚開了紅,才可以回家完婚。

這事傳到民間,良家婦女受的禍害就大了。元代徐大焯在《燼餘錄》 中對此就有詳細描述:「北兵之禍,殺戮無人理,甚至縛童稚於高竿,射中其竅者賭羊酒。亂後檢骨十餘萬,葬於桃塢西北周書橋,題墓碑曰 萬忠。鼎革後,編二十家為甲,以北人為甲主,衣服飲食惟所欲,童男少女惟所命,自盡者又不知凡幾……鼎革後,城鄉遍設甲主,奴人妻女,有志者皆自裁。」所載甲主為北人(包括北方的蒙古、色目、漢人、女真和契丹各族,作為貴族階層的惡霸僧侶當然也不會錯過)。

這樣的王朝註定是短命的,所以,立足中原不足百年,就被蜂擁而起的各方義軍給擊敗了。只是,元朝滅亡後,「開紅」這種陋習卻被一些用心不良的惡霸地主給繼承了下來,尤其是在蘇北一帶,這種習俗一直流傳到近代。蘇北的初*夜權更多地發生在主佃之間。儀征有研究學者指出:「禾麥初熟,則田主向農民索租,居佃民之舍,食佃民之粟……或淫其妻女。」

《申報》載,蘇北宿遷極樂庵與壽山寺相似,和尚往往有妻妾多人。宿遷邵店聖壽寺的和尚「幾乎個個尋花問柳」。當地俚語:「廟前廟後十八家,都是和尚丈人家。」

由於蘇北魯南是古代的魯地,儒家傳統影響較深,普通百姓往往羞於談論這種敏感話題,加上初*夜權本身存在著隱秘性,當事人多不願對此加以張揚。蘇魯地區存在的初*夜權,直到1949年後才被真正取締。這一切,都是元朝的遺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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