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天下 > 那個背哥哥的女孩,別讓不平衡的教育「壓垮」她的脊樑

那個背哥哥的女孩,別讓不平衡的教育「壓垮」她的脊樑

日前,「冰花男孩」、「快遞男孩」、「背哥哥女孩」等新聞引發網路刷屏。當聽到雲南文山州廣南縣黑支果鄉那個每天背手腳有殘疾的哥哥上學的9歲小女孩,面對鏡頭說「我要永遠做哥哥的『小拐杖』,永遠陪著他玩,永遠照顧他,永遠不丟下他」時,不得不承認,在被這稚嫩而堅定的承諾感動之餘,在唏噓不已之後,我們應該更嚴肅地面對農村貧困地區兒童(尤其殘障兒童)平等受教育權保護的問題。

原文:《讓制度成為受教育權永遠的拐杖》

作者:西南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研究 趙樹坤

十九大報告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毫無疑問,農村相較於城市、貧困地區相較於富裕地區、殘障者相較於健常人、兒童相較於成人,是目前社會不平衡不充分發展的最主要承受對象。據悉,「冰花男孩」的家離學校4.5公里,平時都需要走一個多小時去上學。換言之,農村兒童上學路途遠,而校車配備卻是鳳毛麟角。既然如此,為了求學,就選擇住校吧。然而,即使學校已經為那個「背哥哥女孩」兄妹提供了一間宿舍,以便利妹妹照顧殘疾哥哥,但9歲的妹妹每天仍不得不背著12歲的哥哥步行500多米路,中間還要過馬路、上下台階。這意味著農村中小學宿舍、教室等建築中無障礙設施奇缺。至於農村中小學是否有資源中心配置?當然是沒有的。否則為像殘疾哥哥這樣有特殊需求的學生提供合理便利就不會是問題。

建設教育強國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基礎工程,必須把教育事業放在優先位置,尤其是基礎教育。然而,不整體改善、解決農村的貧困問題、城鄉發展不平衡問題,農村發展乏力問題…… 「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就可能會落空。要著力保障並提升同時兼具了「農村」、「貧困」、「殘障」、「兒童」這些特徵的多重困境群體平等受教育權水平,逐步減輕並消除其所遭受的不平衡不充分發展的後果,最重要的抓手既不應該是那個9歲小女孩稚嫩而脆弱的肩膀,也不應該是社會公眾通過網路媒體凝聚起來的同情和愛心。雖然家庭成員之間的守望相助、社會成員間彼此的慈善幫扶,作用重大、意義非凡,但是真正可持續的、系統的權利實現路徑,鐵肩擔道義的應該是制度。

十九大報告強調深化依法治國實踐,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制度不在多,而在於精,在於務實管用。要充分依靠不斷優化制度和有效實施制度來保障農村貧困地區兒童受教育權實現。在此,要注意二點:

第一,對制度應該做廣義的理解,包括國際、國內法律及各種規範性文件。首先,我國是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最早的簽署和批准國,該公約的序言確認「世界各國都有生活在極端困難下的兒童,對這些兒童需要給予特別的照顧」;第23條明確「殘疾兒童應享有得到特殊待遇、教育和照管的權利」。這些針對殘疾兒童設定的國際法義務都屬於我國落實保障兒童權利的有效制度依據。其次,《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殘疾人保障法》、《殘疾人教育條例》等法律,屬於我國最重要的落實國際公約和憲法原則精神的制度形式和載體。最後,多元形式的政策及其他規範性文件。如2011年國務院發布的寫入「保障所有兒童享有公平教育、均衡配置教育資源、縮小城鄉差距、區域差距、校際差距」的《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11-2020)》。再比如,2016年國務院通過的包含強化教育保障、落實監護責任等具體措施的《關於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意見》。當然,這種作為廣義理解的制度彼此之間,必須遵從在縱向上效力層級有序協調,橫向上內容間應該不矛盾不衝突。只有良好的制度體系才能為權利實現提供堅實的基礎。

第二,要特別關注制度的實施。「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在基本法律制度供給完成的前提下,要將注意力和重點特別放在前述制度的落實和實現上。很多時候,目前已經不再是「無法可依」問題,而是「有法不依」。「冰花男孩」、「快遞男孩」等個案所凸顯的恰恰不是兒童受教育權保障制度缺失,而是制度實施功能減損或失靈。造成制度功能減損或失靈的原因複雜而多樣。就農村殘障兒童受教育權來說,這方面的法律實施方式至少包括了政府的執法、司法機關的適用法律、公民的守法等;實施主體涉及政府、法院、檢察院及其國家公職人員、學校、兒童家長及兒童本身等。不同的主體具有怎樣的權利、法律意識和知識,具有怎樣的法律運用能力和經驗,能擁有和動用怎樣的社會公共資源,都直接影響了制度落實程度。這也是處於多重困境下的農村貧困地區兒童(尤其殘障兒童)平等受教育權制度實施步履維艱的原因之一。正是基於此,要在制度實施上下大力氣,多用苦功,加強制度運行評估、監督、追責機制的設計和落實。

「發展是解決我國一切問題的基礎和關鍵。」制度也是發展的內容之一。「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憲法原則明確了政府和國家是實現制度優化和功能的主要義務主體。各級國家機關只有通過及時、適當的立、改、廢,在發展中不斷謀求制度創新和優化,緊緊依靠制度這一抓手,不斷補齊權利實現短板,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實現良法善治。唯其如此,也才能真正為農村兒童平等受教育權提供永遠堅實的拐杖。至於那個9歲女孩對哥哥真誠的承諾,即使有一天她「違約」了,又有什麼大不了呢?(本文是教育部重點研究基地課題「中國大眾受教育觀調查」的階段成果)

文章原載於社會科學報第1599期第2版,轉載請註明出處,文中內容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

-大家都在看-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社會科學報 的精彩文章:

跨越三十年:中國主旋律電影有了蛻變!
一張圖看懂在地球之極,科考站是怎樣的存在?

TAG:社會科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