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為了300元,賣掉了你的愛情
阮
穆
不要因為「錢」去愛
有一個流傳很廣的故事。
一個女兒要去讀大學了,爸爸考慮了很久,打算每個月給她1200塊錢,作為女兒的生活費。
過了一段時間,爸爸打電話給女兒,問她錢夠用嗎?
女兒很直接的說到:「爸爸,錢夠是夠了,就是不能像室友們那樣去看電影和買衣服。」
爸爸很奇怪,因為他了解那些女孩的生活費也是1200塊錢,在他的追問下,女兒才告訴他原因。
原來是這些女孩談戀愛了。男孩子們會為她們的格外費用買單,即使她們並不是很喜歡那些男孩,但是為了享受,她們還是會和這些男孩子談戀愛。
爸爸聽完後,馬上把給女兒的生活費加到了1500元,他告訴女兒:
女兒,我每個月會多給你300塊錢,你可以用這多出來的300塊錢去看電影、去吃西餐、去買好看的衣服,但是你一定要用自己的錢買單,這才是一個女孩的自尊。
RUAN MU
阮穆先生.讓你更懂你
不要為了錢隨隨便便的和人談戀愛,任何時候,都不要。
愛情是無價的,只有你喜歡他,才能感覺到愛情的美好。
就算是有一天你真的談戀愛了,我也希望你能帶上錢包,為你的行為和選擇買單,這才是一個女孩的矜持。
聽到這個爸爸話,是不是感到非常震撼?
是啊,一段感情里,如果連關係都不對等,那還用什麼來獲得對方的尊重?用愛情去交換口紅和衣服?這不是愛情,而是一筆赤裸裸的交易!
一個女孩子,如果只是在謀求對方的利益,那她也就是把自己放在了秤上,只要有足夠的砝碼,就可以得到她。這樣的女孩,不僅得不到真正的愛情,也讓人看不起。
不要因為「錢」分開
微博上看到過一個小姐姐,吐槽她的極品前男友。
她和男朋友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了,可是因為一些原因,兩人準備分手,可是男朋友不同意啊,分手?可以,那要把我給你的花費還回來!
男友列了一份清單,上面包括去看女友的車費,吃飯的費用,送的禮物等等等等,他要求女方折現還給他,七七八八的費用一加上,女孩居然要還他三萬多塊錢。
看到了吧,現在的社會,有的男人比女人還要現實物質,他們計算著自己為這一段感情的投入多少,計算著女人從他那裡獲取了多少。
RUAN MU
阮穆先生.讓你更懂你
如果這段感情最後得到結果還好,如果得不到他們希望的結果,輕的是像上面的那個男的一樣讓你換回去,而更極端的,還會採取極端的措施。
有時候看那些分手卻傷害的女孩,心理都格外不是滋味。
微博上有個話題,叫做「女孩子為什麼要努力賺錢」,我看到兩個很好的答案。
我不想因為錢和誰在一起,也不想因為錢而離開誰。
一段感情應該是開始的清清楚楚,結束的乾乾淨淨的。
婚姻亦是如此
其實不僅是談戀愛,婚姻也是如此。
衡量一段婚姻好不好,從來不是看濃情蜜意的時候,而是看壞的時候,一個女孩如果不夠獨立沒有能力,萬一老公出軌或是遇到其他困難,就沒有底氣去應對這些變化了。
我們經常會聽到人說:「一個女孩,那麼拼幹什麼,以後能嫁個好老公,吃穿都不用愁了。」或者是:「一個女人,相夫教子才是正經,賺錢的事情交給丈夫就好,整天拋頭露面算什麼呢?」
RUAN MU
阮穆先生.讓你更懂你
將生活和幸福都依附於男人身上?只有傻子才會如此吧。
為什麼女人要獨立?
就是為了有朝一日婚姻出現變數,我們可以選擇留下,更可以選擇離開,而不是為了生活忍氣吞聲,默默流淚。
茨威格說過:「當時她還太年輕,不知道命運饋贈的任何禮物,都暗中標好了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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