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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求婚反遭群嘲:為什麼姚笛不值得祝福?





要不是3月17日凌晨姚笛發在微博上的一張照片,多少人早已淡忘了這個昔日爆紅的情感劇女一號。





手握玫瑰花束,配文:「此心安處,便是樂也!」的一條微博,瞬間引發眾人對她戀情發展的猜測。




緊接著,@新浪娛樂 等多家媒體坐實了姚笛被成功求婚的消息。




時隔多年,36歲的她也總算靠著緋聞,又上了一回熱搜。







按理說,女明星結婚,應該是件被粉絲狂刷祝福,「普天同慶」的好事。




但姚笛的評論區,卻一片慘淡,不時夾雜著幾句嘲諷:








可見,哪怕粉絲流散,大眾早已不再關注她的作品,卻鮮少有人會遺忘並原諒她昔日的所作所為。




回首2014年那場轟轟烈烈的插足事件:



從實錘接二連三被曝光,到網友推測出文章疑似孕期出軌。一浪接著一浪,民眾的憤怒終是竄上了頂峰,開始在姚笛的微博評論區,開啟了輪番轟炸。








輿論壓力迫使姚笛在之後長達一年的時間內停止了微博的更新,隨後與李威的戀情更是因前女友的出場,而被公眾一度扣上了「慣三兒」的帽子。






風波過後的第四年,姚笛的每段新戀情、每次同男友的出遊抓拍、每條曬花曬幸福的微博底下,都很難聽見真心祝福的聲音。






是網民刻薄無情嗎?


答案是否定的。




無論是不是當事人,

輕易原諒一個插足他人婚姻的小三,不能證明你的寬容。只能證明你對婚姻的底線,比出軌還要低。



姚笛可以洗心革面重新來過,嫁入豪門從此屏蔽負面言論。




但她始終虧欠了一個孕期的女人,擊碎了一個表面平靜的家庭,摧殘了兩個無辜的孩子。




鮮少有人會對她的婚訊獻出由衷的祝福。




因為我們都清楚,那份因她而起的暴擊,對另一個女人造成了終生不可逆的傷害。




偷來的幸福就真的安穩嗎?




相比文章在事發之後立刻「回歸家庭」,陪妻子度假、過生日、和女兒出遊,一副浪子回頭的做派,




同在娛樂圈的陳赫則乾脆放棄「好男人」的人設,選擇在被狗仔抓拍後公開與許婧的離婚聲明,一副要陪伴張子萱共度餘生的姿態。











眼看著張子萱輕而易舉地得到了陳赫的愛,在攬獲男方全部力挺和聲援的同時,名正言順地秀起了恩愛,漲起了熱度,好一場小三上位的戲碼,看得人大跌眼鏡。




但事實是,偷來的幸福就真的安穩嗎?被扶正了的小三,就真的能靠時間洗白嗎?




在媒體後期的採訪中,張子萱曾坦言:


「自己躲在房間不敢出門,覺得世界與自己作惡,怕上街像老鼠一樣被打死。」




且後續與張子萱有關的任何新聞中,都少不了網友對她當年事件的差評。







每當陳赫在綜藝節目中多一個鏡頭,

#陳赫張子萱滾出娛樂圈#

的話題中就會多一條渣男指控。






從2015年1月22日,陳赫發文《我錯了》向公眾和前妻道歉,到如今時隔3年2個多月,




哪怕再多圈內好友出面,請求公眾「多給他一些空間」,「好男人曾小賢」的頭銜也早已成為了笑談。








再看張子萱,自事發至今,無論是做淘寶賣衣服還是秀恩愛po日常,她始終沒有膽量打開微博評論。







而在多次與類似「小三上位」的女當事人溝通過程中,我印象最深的是去年接觸的一個搶走閨蜜老公的案例。




多次深夜電話騷擾、惹得街頭巷尾人盡皆知、每逢節假日攪亂心情的「問候」,終是成功逼著昔日閨蜜下定了離婚的念頭。




但意外的是,在這場女人與女人的較量過後,勝利的她就此一蹶不振。來找我做諮詢的原因,竟然是出於對自己的憎惡。




-「為什麼呢?你不是贏的那一方嗎?」




她的回答斷斷續續,全程語帶哭腔地反覆強調幾個關鍵詞句:




「沒有安全感」、「焦慮」、「像防賊一樣,天天追查他的行蹤」、「後悔」、「壓力很大」、「不被祝福」。




聊天的結尾她讓我轉告其他的女性:


「千萬不要以破壞者的角色介入他人的感情,一旦發現自己是那個小三,麻煩你當斷則斷,這樣潦倒的開場,是真的得不到幸福。」




其實,對待愛情的態度,是一種慣性習慣。




粗俗地來說,他選擇為了你而辜負一個女人,那麼這個女人的今天,極有可能就是你的未來。




當初他的心狠手辣,他的拋棄妻子,在慢慢餘生中很難保證不會出現第二次。




而一旦出現,支離破碎的,必然是曾經那份被透支了的,「偷來的幸福」。




孕期出軌對妻子意味著什麼?




據調查,男性85%的出軌發生在妻子孕期。


前有文章之於馬伊琍,後有林丹之於謝杏芳、陳思誠之於佟麗婭。




性慾的無從發泄、新生兒帶來的婚姻壓力、男方對家庭責任的逃避、女性魅力的降低

......都是男方婚內出軌的誘因。




但任何婚姻不和諧的借口,都不能成為出軌方犯錯的理由。




最標準的孕期出軌,當屬16年11月的林丹事件。




憤怒的網友攻陷了他的微博,厲聲列舉出他為人夫、為人父、為人子的種種罪狀。











十月懷胎,強忍劇痛,卻得來老公出軌。




作為兩性關係中最嚴重的背叛,孕期出軌對女人的傷害可謂是爆炸性的。




在我接觸到幾個案例中,得知老公在孕期出軌,有部分女性的第一反應是:


「精神崩潰、想要打掉孩子、考慮到離婚。」




哪怕最終選擇魚死網破的人實為少數,但我們都知道:




懷孕階段,是一個女人最脆弱、最需要呵護的時期。




此刻男方的出軌,甚至會讓女性直接否定愛情和家庭的意義。


信任的破產,導致她們開始反思為男方生兒育女、為家庭無怨無悔的付出是否值得




本身就處在控制欲強、缺乏安全感的階段,愛人的背叛會直接帶來抑鬱和憎惡情緒。




輕則精神衰弱、胡思亂想,影響胎兒和孕婦的健康。




重則重傷婚姻和兩方家人,給女方帶來嚴重的精神損傷,或直接產生不可逆的精神肉體雙重傷害(性病、抑鬱、輕生行為......)。











我們憎惡小三,實則是憎惡所有破壞他人家庭、缺乏道德感、將自我利益和情慾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的群體。




但憤怒不能解決問題,群嘲也很難真正實現對出軌一方的懲罰。




遭遇類似情況該如何理智自保,如何拿起法律之錘,在痛擊施害者的同時維護自身權益,是每個女人都該學習的課程。




被「小三」的女人該如何自救




對於已婚的女性而言,情況是相對樂觀的。




對婚內出軌的處罰並非只停留在道德譴責層面,

嚴重者可能構成犯罪

是可以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1、

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刑法第

二百五十九條:


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而關於有證據的夫妻不忠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中也做出了關於婚外情的處罰補充說明。





1、同居:

 最高法司法解釋將此定義為「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同居的法律後果 : 這是婚姻法明確規定的過錯行為,行為人為過錯方,另一方可以要求損害賠償,理論上說,除了少分或者不分財產外,還存在以其個人財產作出賠償的可能性。




2、重婚 :

有配偶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生活,且周圍的人也認為其為夫妻,則構成重婚罪;此外,明知他人有配偶還為上述行為的,同樣構成重婚罪。


重婚罪的法律後果 :構成重婚罪,除需要依據刑法的規定承擔刑事責任外,在民事上,婚姻中的無過錯方在離婚時仍可主張損害賠償。




而對於未婚情況下另一方的出軌,因缺少了法律層面的制約,在「被小三」的情形下,建議女生們切記兩點:




1.不要採取傷害自己的方式,去挽回這段感情


2.當出軌已成事實,請立即認清感情已破裂的事實




出軌的背後,代表著「他已不再是你認識的他」。


不要妄圖自欺欺人,最佳選擇向來都是當斷則斷,重新開始新的生活。




當然,多數女生很難在感情方面上做到「決絕」。


倘若你一定要選擇原諒,那接下來請你考慮清楚兩點再做決定:




1.我是否能在選擇原諒之後,真的擺脫心理陰影,並對此事既往不咎?




2.我是否可以接受此類事件的二度、三度發生,降低個人底線之後,這個男人會感激涕零,還是會變本加厲?




最後,提醒所有正處於邊緣的插足者:




真正愛你的人不會讓你背負「小三」的罪名,一切迫使你為愛委曲求全的關係背後,藏著的都是一個謊話連篇的男人。




鋌而走險,他不在意妻離子散帶來的風險;


敷衍塞則,他不考慮你餘生的清白和幸福。




自始始終他誰都不愛,他愛的只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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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男人不主動出軌,


卻架不住有女人會主動前來勾搭。


所以聰明的女人對待小三


應該防患於未然,把插足者扼殺在源頭


戳視頻教你防小三的幾個黑科技,


搭建小三防火牆,即使外面誘惑再大,


也讓男人對你死心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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