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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首歷史,細分鄧公的一國兩制

1949年12月7日,於國共內戰中不斷戰敗的蔣介石政府正式由成都市遷往台北市,並繼續經營台灣、澎湖群島、部分福建省離島(金門和馬祖)、東沙群島和太平島等地區,而剛建立並且由中共建政後曾決定採取「武力解放台灣」方針。後隨著世界局勢變化,鄧小平針對中國政府為配合統一台灣、解決香港問題所提出「一國兩制」計劃。在當時被認為是「一個國家兩種制度,史無前例。」實際上,鄧小平所說「歷史上不是沒有這樣的先例」才是正確解讀。

鄧公與英國女皇

公元338年,北魏開始崛起。當時鮮卑部還是游牧民族,實行奴隸制,靠「頒賜群臣將士各有差」的政策成為了強大的軍事集團。

在佔領中原以後,道武帝拓跋珪敏銳地感覺到,無論人口、文化,還是生產方式,鮮卑族都比不上漢族。於是,他沒有採取武力高壓政策強迫漢族退回到奴隸社會,而是讓中原封建制度繼續存在,凡漢族士大夫「諸軍門者,無少長,皆引入賜見」,廣聽意見,盡量採用。他任用漢族文人作官,建立封建的政治機構。平城四郊種田人大多來自中原,拓跋珪採取「計口授田」的封建生產方式。這樣,北魏實行了「一國兩制」的政策。

在其後,遼國比北魏更為徹底的實行了一國兩制政策。

鄧公

艷陽雪漂在其個人博客寫道,契丹族是一個游牧民族,與漢族農業社會截然不同,這不僅是在語言文字上的不同,即在風俗習慣、文化方面亦大不相同。契丹自進入中國後,為適應兩個不同的社會,乃實行不同的制度(歷史學家稱它為「二元政治」)。遼史百官志有:「契丹舊俗,事簡職專,官制樸實,不以名亂之,其興勃焉。太宗兼制中國,官分南北,以國制治契丹,以漢制待漢人。北面治宮帳、部族、屬國之政,南面治漢人州郡,租賦軍馬之政,因俗而治,得其宜矣。」這是說在契丹本土由契丹大可汗以契丹法直接統治,在漢地用漢人以漢法自治,而由大可汗間接統治。

宋人余靖筆記有:「胡令:官蕃中職者皆胡服,謂之契丹官,樞密宰臣,則曰北樞密,北宰相;領燕中事者皆漢服,謂之漢官,執政者,則曰南宰相,南樞密。」按宋人所稱之「燕」系指燕(今北京)、雲(今大同)十六州而言。故「燕」在當時就是遼國一個「自治區」。在這個區域內,上至留守、節度使、宰相、樞密,下至縣級「主薄」、「尉」,多用漢人。

1937年七七事變爆發後,國民黨在當時全國一致抗戰的大環境下節節敗退,只得於1937年10月12日國民政府行政院第333次會議上,通過了對中共元老林伯渠的任命:「軍事委員會函:請委派丁惟汾為陝甘寧邊區行政長官,林祖涵為副行政長官。丁惟汾未到任前,由林祖涵代理。」

1939年1月17日至2月4日,由邊區第一屆參議會第一次會議選出議長、副議長,政府主席、副主席,陝甘寧邊區政府正式成立。邊區政府相對於國民政府高度自治,實行著有別於國統區的政策,「三三制」便是其中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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