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繼母8年,出嫁她送舊棉衣,我不再贍養她,老公一句話我後悔
我叫小玲,我10歲那年,我的母親因為癌症死了,不到兩年時間,父親娶了後媽進門,她沒有孩子,所以把我當做她的孩子,但我不覺得她對我有多好,畢竟不是親生的,我對她說不上喜歡或者不喜歡,父親在的時候,我就叫她一聲媽,不在的話我也懶得理她。
我大學畢業後,父親死了,家裡只剩下我和繼母,辦完父親喪事,繼母病倒,在醫院照顧她一周,想著她一個人在家沒人照顧,就把她接去照顧。
我上班時候,繼母在家裡就幫我做下家務,晚上回來她也把飯菜做好了,我32歲才嫁人,算起來我已經照顧繼母整整有8年,我出嫁那天,不指望她能給我多少嫁妝,但是作為女兒出嫁,多少得有些。
知道父親死後分了兩筆財產,給我10萬,繼母那份我就不知道了,這些年吃的穿的都用我的,她都沒怎麼花錢,老公給了10萬彩禮,我們家至少得回禮,就看繼母這邊了。
誰想呢,繼母只給我一件破棉衣,再沒別的了,屋子裡就我們倆,我問她怎麼不給錢,繼母說她只有這個,虧我照顧她這麼久,她就是這樣對我,把我當乞丐一樣打發。
既然她這麼無情,那就別怪我無意,之前房子已經賣掉了,我們現在在租房,而我嫁人了,這個地方自然不再回來,本來是要給繼母的,現在她這樣,我肯定不願意再讓她住下去,就把她趕去敬老院。
婚禮當天我心情都不怎麼好,老公知道後一直安慰我,那件破棉衣被我隨手丟在車上,晚上老公把棉衣拿來,跟我說裡面好像塞有東西,我拿來一扯開,竟是一張卡,一查裡面有20萬塊,難道這是繼母給我的嗎?
隔天我打電話給繼母問怎麼回事,繼母這才說,父親怕我以後嫁人了,沒人照顧她,所以留下20萬給她養老,還囑咐繼母不要給我,自己留著就行,不然他不會安心。但是繼母還是給我了,以這種笨拙的方式,她就不怕我把衣服丟掉了吧。
我現在後悔不已,是我錯怪繼母了,但是已經把她送去敬老院了,我又不想接回來,接回來也沒人照顧,你們說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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