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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哥侃選舉:公器和媒體,在選舉中該扮演什麼角色?

2018年的市議會選舉,可能荷蘭華人有歷史性的突破,有華人作為市議員進入大城市的市議會。中小城市早就有過了,所以不值得以能夠在一個生產大隊規模的市政府中當個「人民代表」而值得自豪了;但是,席位在45席的荷蘭大城市,市議會中這次可望正兒八經地有一位甚至兩位黑頭髮黃皮膚的華人自豪地用中文說:我是議員,我是華人議員!

但是,在獲得這個歷史性突破之餘,感覺有些問題值得一吐為快,因為,筆者作為一個自媒體人,已經首先成為了一個承載投訴信的意見箱,裝載了若干吐槽,當然包括澄清和說明,包括截屏和錄音,包括種種「證據」。

微信號不是有一欄叫「個性簽名」嗎?五花八門。我寫:苦無鐵肩擔道義,幸有素手賣文章。看來現在還沒有改動的條件和必要,除非物轉星移,橫財驟至,有足夠理由退出「賣文章」這個行業。不過,文章必須賣得按質論價,物有所值。

在荷蘭這個西方社會,一篇記者的文章,或零度風格的報道文章,或有傾向的評論文章,常常在「情、理、法」之中首選「法」。抑揚褒貶,出於情;吐槽點贊,基於理;肯定否定,則根據法。而這一切的基礎,是事實。

言歸正傳,侃侃荷蘭的選舉。

荷蘭是個寬容的多元的社會,左中右並立,經常舌劍唇槍,彼此駁詰,自然而然形成辯論中的正方和反方。就如每人都可以根據自己的眼光和愛好,選擇自己的「夢中情人」,每個選民和社會團體,都有權選擇心中的「政治女神」。即如王室和首相,也有其政治選擇。王室的政治選擇是保密的;首相的選擇則是赤裸的,因為他本身就是某一政黨的首腦。當然,也有當年屬於基民黨的何天送呼籲人們投票選舉屬於自民黨的吳遠強,釀成一段趣聞,被荷蘭主流媒體冠以「基民黨人呼籲投自民黨一票」為題,調侃了一下,也長了自民黨志氣。此外,政治選擇和婚姻是兩回事,分屬不同政黨的恩愛夫妻,也比比皆是,如先前鬧出醜聞的第一議院工黨前黨團領袖某女士和前某某市長的某男士,就分屬工黨和民主六六黨,但是,在占公家便宜這一點,卻是夫妻同心,希望其利斷金。

但是,你不能指望某個公器單位支持某個政黨的情況,不會出現內閣、軍隊、法院、警察、稅務局、公共媒體或某個聲稱代表「全體利益」的團體,屁股坐在某個政黨一邊的現象。

於是,在某天荷蘭一個華人社團的春節聯歡會上,全荷華人社團聯合會主席季增斌先生在會上大聲呼籲,華人應該積極參政,希望華人選民,投票支持華裔候選人,包括阿姆斯特丹的吳遠強、海牙的羅仁傑、袁欣欣和蘇楠。也許是我的孤陋寡聞,這是我第一次聽到季主席在本次市議會選舉問題上這樣義正詞嚴、大公無私的呼籲。其實,季增斌主席為人謙和,舉止有度,我們有過很好的很成功的合作。他發言完畢,沖記者席走來,我給他豎起拇指點贊。他說,當天的聚會,他通知了所有的華人候選人,是否利用這次華人聚會的機會宣傳拉票,但是,其他候選人表示太忙,謝過了。只有一位候選人現身。

我想起了數年前楊華根先生的華人參政議政基金會,也秉承這樣客觀中立的原則,給予不同政黨的候選人以同樣的平台,同等的支持。在不同的國會大選中,無論是當年基民黨的何天送、自民黨的吳遠強、自由黨的鄭淑卿還是第17號黨的黃詠芝,都一視同仁,提供財政的支援。

或曰,其他華人社團明確表示支持某一候選人,並且從包春卷、炒飯面或者經商的收入中,捐出一定的款項,作為競選經費,如何?只要不過度,透明公開,這絕對合情合理合法!比如說某一候選人是某家鄉人,難道說鄉親們不支持他嗎?而華人社團很多就是鄉親會形式的組合;即使社團名字上不顯示出來,骨子裡也有著相同的DNA,情濃於水。

但是,華人參政議政基金會不可以,全荷華人社團聯合會不可以!至於這些團體的任何個人,則可以選擇自己心儀的政黨候選人,給予有力的支持,讓夢想飛翔。

其實,團體也可以!但是,該團體需要改變成立的宗旨,改變團體的性質!比如說,「全荷」兩個字去掉,或者讓其徒有虛名。

那麼出版物呢?

新聞工作,實際上談不上絕對的客觀中立,但是,嚴肅的有公信力的媒體,自然是廣告和文章分清楚的;而每次選舉,都給予所有政黨同等的機會,當媒體報道某一政黨的時候,無需興奮張揚,因為同時媒體也報道了其他的政黨。

現在的出版物多了去了,「媒體」、「報紙」也多了去了。各個政黨,都有自己的出版物。

3月18日,阿姆斯特丹舉行集會示威,是一派對另一派的抗議,同樣,也有反示威。但是,市政府規定了很嚴格的條件:不能呼喊或者展示有意激怒對方的口號!

在這段時間我作為一個記者收到的各種爆料中,我必須加以甄別。一些雖然有截屏為證,但是,不得不小心翼翼;一些不宜公開,起碼目前暫時不宜;一些則是為了保護爆料人,不能說明出處;一些有白字黑字證據的,我給予一段時間,因為,媒體工作是難免犯錯誤的,我也犯過很多粗心大意的錯誤。

想當年,我們荷蘭公共廣播電台中文部「荷華傳真」的一位負責人,念新聞的時候,結結巴巴,甚至出現了「英國總統柯林頓」的笑話,被憤怒的聽眾猛烈圍攻,多個華人團體甚至去信電台,要求辭退這位負責人。後來,電台的荷蘭人主管Rob先生回信說,媒體的工作,也是人的工作,難免出錯,也就把河趟過去了。

這次爆料人中,有對某華人小報強烈不滿的。這份稱為報紙的,我曾在其中工作了差不多10年,離開之後沒有絲毫關係。姑且稱之為「L宣傳物」吧,因為目前這份有著「報紙」名堂的出版物,實際成了某個政黨某個候選人的宣傳物。

我終於在海牙市某茶樓某個不起眼的角落找到這份宣傳物,翻開其中一頁,看到一些讓我這個笑點很高的老人也差不多笑了出來的宣傳。這些宣傳,直至3月20日選舉的前夕,「L宣傳物」沒有給出一個說明。

其一,是對海牙四位候選人作出評分,其推崇的L,統統滿分;競爭者,絕對得不到滿分。評比的項目分別是英語指數、荷語指數、親和力指數和可信賴指數四項。我想,這出自那個評分機構?是誰制定的?根據和標準是什麼?誰測量的?經過誰認證?這樣的一份「L出版物」,怎麼可以這樣貶低他人的呢?

親和力指數是怎麼得來的?是不是看長相,看笑容,要「抱一下」?

其二,更加明顯的,是對其中一位視為對手的競爭者刻意貶低,荷蘭語指數3,英語指數4。而這位被貶低者,從小來到荷蘭,從事專業翻譯工作多年,其荷語水平有目共睹,是海牙華人春節慶祝活動官方指定的荷語和中文翻譯,這點「L出版物」的發行人是清楚的。

任何一個候選人,都經過其本黨的面試,至少荷語水平是能夠勝任當議員的。

L我見過,沒交談過。一個靦腆的好小伙,聽說讀過政治,有意參政,感覺上是個可造之材。說靦腆,是因為他曾經和多名華文記者同坐一桌,卻沒有跟任何一個記者推介自己。不,也許是我們這些老記靦腆了,也許擺譜了;或者說,我們這些老土一張嘴就是帶口音的荷蘭語,而L的中文水平也有限,對話不來。

其三,是該出版物的一份沒有署名沒有出處的《競選活動聲明》,題目和標點都有點怪怪的。文章大意說是有人「傳播謠言」,「原本大多數選民已經心中認定可並推舉xxx當選,造成現在很多選民舉棋不定,甚至對整個選舉失去信心。」還說,有人「甚至以推舉一些不願意參選候選人的行為,企圖分散選票的集中態勢。」

此外,是一些類文革語言:「想當領袖而不得,只能以分裂族群來發泄憤怒」、「拙劣的行徑」、「分裂族群的行為」、「以個人私利,去破壞選舉的公正」等。這些語言,現在中國大陸也不流行了。

不過文章沒有指出,具體是誰在分裂族群。文中有一句「據我所知」,擔心「四位華人的競選贊助者」在「華人再不團結」的情況下,「下一期絕對不支持華人們出來競選」。我奇了怪了,有這麼一位「四位華人的競選贊助者」嗎?不過,可能撰文者也收到很多爆料,也看來該文批評的某人,也頗有能量。

這份出版物是2月15日出版的。

這份「L宣傳物」還在其微信公眾號介紹投票須知的時候,每一張票,都打上「請投L一票」之類的印記。

我不知道L是否知道有這麼一份宣傳物,能否看清上面究竟寫了些什麼,是否會提出意見。這是出版者的自由。但是,我可以說,這份宣傳物出版之後,起到了反作用,的確引起很多人的憤怒和不滿,紛紛向我投訴,還把某些事件的背景向我簡單介紹了。

成也蕭何,敗也蕭何。我還是衷心希望,L能夠競選成功,其他華人候選人也一樣。選上選不上,不是個很重要的問題,關鍵是華人有了參政的意識,同時能夠把華人選民參政和投票的積極性調動起來,就前進了一大步。

我只是說,荷蘭是個可以自由選擇的社會,這是構成荷蘭幸福指數高的基礎,任何合法的個人選擇都是不受指責的,包括政治、宗教、性取向!

你固然可以抱有「忠臣不事二主,烈女不嫁二夫」的忠貞情懷跟著頭目的指揮,即使自己信奉如來觀音也要給侍候上帝或真主的政黨投上一票;也可以臨時反水,在選舉前夜跟著對手連夜倉促私奔,在荷蘭也不會受到指責。因為在荷蘭,每次選舉前夕,都有這麼一大批舉棋不定的「游移的選民」,有本事就對著他們唱一曲《請跟我來》吧。

華人選民們,踴躍投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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