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華佗在世也不合法!
中醫是一門特殊的學問,它注重的不是局部細胞的病變,而是各種關係,如人與自然的關係,整體與局部的關係,表裡關係,虛實關係。這些關係不是用任何精密儀器可以觀察的,需要用心去品,品對了,藥到病除,品錯了,雪上加霜。要掌握這門學問,不是你學多少知識能夠達到的,而是需要一個人的悟性。因此,大醫往往來源於自學。
自從西方科學進入中國,中國就有了學歷,學歷高就相當於水平高,水歷低就相當於水平低。於是乎,學歷不高的很多民間中醫就成了水平低下的庸醫,受到了各種法律的限制。如《醫師資格法》就規定大學學出來的不管能不能治病,都是合法的,而民間中醫不管治好多少病人,都是不合法的。
其實,一個人的智慧有兩方面組成,一方面是思想,一方面是知識,思想是知識的靈魂,沒有了思想,知識再多也不過是「行屍走肉」;知識是思想的載體,沒有了知識,思想就成了無根之木。現在的中國的教育就出了大問題,那就是只關心人的知識,而忽視了思想的教育。體現在中醫學上,那就是不管這個人多有思想,只要沒有死記硬背足夠的中醫知識,就很難拿到行醫資格證。於是乎,中國最奇特的現象出現了,上中醫藥大學的多沒有思想,學上幾年也不會治病,而民間中醫卻從大量實踐當中悟到了思想,學到了知識,反而成了中醫治病的主力,可在中國卻是不合法的。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不管怎麼樣,能治好病的中醫都是好中醫,治不好病的「中醫」都是庸醫。作為國家的管理部門,如果真要立法,那就應該以療效為根本進行考證,而不是用西式的一些死記硬背的中醫知識來考。比如,我們準備幾個病人,找幾個水平較高的人做一個相對標準的答案,然後讓所有中醫來重新診斷,接近者水平高,差遠者水平低,這才是中醫考證之法。可笑的是,那些不能治病的當權中醫,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制定了一系列保證自己利益的法律,來打擊那些和自己的競爭者,於是便出現了立法中獨特的一幕:懂中醫的民間中醫需要兩個不懂中醫的有證庸醫來推薦才能夠考試,而且還要死記硬背一大堆和中醫治病沒有多少關係的知識。真的很無語,這種政策既然華佗在世恐怕當不了中醫。
中醫和西醫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學術體系,西醫注重實體,中醫注重關係,西醫以細胞病變為病因,中醫是不平衡引起的整體管理失控為病因,治療方法更是天差地別。因此,管理中醫要用適應中醫特點的法律,而不是用管理西醫的辦法來管理中醫。
俗話說:單方一味,氣死名醫。單方葯不過一二味,但力專效捷,用之得當,一些病能夠立竿見影。這些單方並不是隨便來的,而是遇到疾病無可奈何時,冒險得出來的經驗,是通過服用者多次中毒的教訓而逐漸認識到的。很多民間中醫就掌握了這樣一些單方,這是中醫不可或缺的經驗。可是,新的法規卻不讓你用,說這是非法製藥。當然,如果西醫能治,我們無話無說,關鍵的問題是,西醫治不了,又用法律手段禁止中醫人用辦法來治病,這是典型的用法律來反人類。
在西方,中醫療法被稱為自然療法,可以隨便用,比如在英國,只要用純粹的中醫,不摻西醫,那都可以合法行醫。而在中國,卻制定了一系列法律來控制中醫,尤其是對民間中醫的控制。而那些中醫院呢?卻堂而皇之地用上了西醫設備檢測,西藥輔助治療,卻在法律上大開方便之門。怪不得中國的中醫急劇衰退,到了今天已經接近滅亡的地步。原因就在於那些庸醫不懂中醫,卻能夠合法行醫,而那些能夠真正治病的中醫卻被定義為非法行醫,如此地劣勝優劣,中醫不滅亡才怪。
作為管理中醫的法律,應該是優勝劣汰才是中醫之福。何為優?能夠用中醫方法診斷,用中醫理論辯證,中醫手段治療,而且能治好病者為優。何為劣?不懂中醫卻拿上了行醫證,不用中醫診斷,不會中醫辯證,只會病葯對應,治好病者寥寥無幾者為劣。可我們的法律卻反其道而行之,他們打著科學管理的旗號,禁止那些有實際經驗的中醫來治病救人,這叫哪門子管理?
治病首先就是要看能不能治病,能不能治好病,在治病問題上,能治好病是壓倒一切的,能治病不讓治成為法律,這樣真的科學嗎?華佗如果真的在世,恐怕也只有望法律而興嘆!應該說在中國有不少老中醫人員七、八十歲了,上哪去找文憑、醫療職稱?即使年輕的考證,也要不懂中醫但有證的人去推薦,真的很有中國特色!
現在的中國科學界,被一群崇拜西方科學的人控制著,有中國特色的中醫在他們眼裡就是偽科學,禁止這樣的「偽科學」成了他們的志向。他們哪裡知道?中醫是一門獨特的科學,西方科學根本無法解釋。比如,西醫解釋不了一味草藥就能治好一種病的道理,解釋不了按一個穴位就能治好病的道理,更解釋不了腳上的病在手上治。
作為中國人,必須堅持打擊那些西方科學解釋不了就不科學的論調,實事求是才是硬道理。特別是現在人民窮得看不起病,沒錢治病的情況下,更應該允許能治者就應允許治。以法律、法規禁止有效的治療技術不僅是不合法的,而且是反人類的。
中醫振興現在成了熱門話題,不過法律怎麼制定,都應該是優勝劣汰,而不是劣勝優劣。如果華佗回來也當不了中醫,那這個法律不要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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