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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假借字」實際上就是古人無意中寫出的「錯別字」?

2018第(75)期

有人說假借字實際上是古人寫了錯別字,但後人崇古,因此美其名曰假借字。這種說法最初的出處我不得而知。但是我想嘗試去解釋這種說法究竟是否合理。

要說假借字,首先我們應當理解什麼是「假借」。以及,古人乃至今人為什麼要假借。這就要從語言與文字之間的關係開始說起了。我們能想到,我們最早的文獻,大都是甲骨文或者金文。那麼甲骨文之前呢?都說中華上下五千年,不至於在殷商之前,我們的華夏祖先是連話都不會說的原始人吧?

當然不是,那時候的老祖宗當然早已有了自己的語言,只是人與人之間的交流只局限於聲音可以傳播到的範圍內。為了打破這種時空限制,人們發明了用以直接記錄語音的文字。從此人們可以用文字的形式把自己的話記錄下來,就像咱們寫信的時候會說「見字如晤」。別人看你寫的文字時,就好像你站在他面前對他說話一樣。當你閱讀時,雖然不必真的讀出聲來,但你一定在心裡清楚地默讀了文字。而你思考時也一定是在腦海中自言自語,我們很難不使用語言直接進行思考,因此我們也說語言是思維的載體。

我們弄清楚了這一點,就方便解釋「假借」了。假借就是當我們想要寫下的的詞缺少與之匹配的漢字時,用另一個或幾個已有的讀音與之相同或相近的字,取用其讀音以表達意義。這個假借原理其實在我們祖宗造字時就常常使用,並且這種原理其實一直為我們服務著,直到今天。

圖:《論語·學而》中「說」為假借字

我們的古人在最初造字時,有很多抽象的辭彙,難以用象形、會意、指示等方法去提示這個音所代表的含義,但解決這個問題其實不難,我們之前說過,文字直接記錄下來的是讀音,我們只需要選擇讀音相近的字去表示這個音即可。比如第一人稱代詞的「我」,「我」這個字形最初被造出來時,與之匹配的詞可能是某種農具,但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這種農具的讀音與第一人稱代詞「我」的發音相近。因此我們用這個字,就可以表達第一人稱代詞「我」的含義。這時我們就可以將「我」字稱為假借字。

還有音譯詞,實際上音譯詞就是用假借的手段去記詞的。我國近代從西方傳來了sofa,在此之前我們自然沒有sofa這種傢具。自然也就沒有為sofa這個詞造過字。我們如何表達這個新事物?同理,sofa這個詞是由so和fa這兩個音節組成的,我們用讀音與之相近的兩個字沙和發代替sofa,這同樣屬於假借。如此則「沙發」為假借字。

再比如我們網路語言中也頻繁地使用著假借原理。比如把「不要嫌棄我」寫成「表嫌棄我」,把「這樣子」寫成「醬紫」把「有沒有」寫成「有木有」,雖然這種情況並非產生新詞。但無疑同樣是屬於假借原理。還有當我們初學一門陌生的語言時,常常用漢字去給複雜的詞句記音,這同樣使用了假借原理,只不過這種假借是只屬於你自己的「私人假借」。

圖:借「醬紫」表「這樣子」

終於可以進入正題了,什麼是錯別字呢?錯別字其實是分為兩種字「錯字」和「別字」,錯字是說你本來想寫「贏」字,結果粗心大意把下部分的月貝凡寫成了月羊凡。「別字」是說從主觀上就用錯了字,比如混淆了「既」和「即」字的用法,把既然寫成即然,或者因不懂得管中窺豹的典故,而想當然地把「可見一斑」寫成了「可見一般」。

這種別字其實確實是用了另外一個字音相同的字去表達,但把「可見一斑」寫成「可見一般」的原因並不是因這個詞缺少與之匹配的漢字,也不是為了更清楚地表義而不得不用其他的字去表示這個讀音,而只是因為自己認識上的局限性(好吧,我承認這就是無知)才把字用錯。而假借字必然是因為言語活動中有所需求才主動借取其他字,取用其字音來幫助表達的字。這與由於無知而用錯字的因果關係是截然不同的。

——完——

以上內容不代表本公眾號觀點

本期排版:青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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