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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在家門口竟然被自己親生孩子殺害,家庭教育到底怎麼弄?

家庭教育悲劇

看到新聞真的很震驚,竟然發生如此人倫慘劇,而兇手竟然是未滿十四周歲的兒子!


事發經過

案發地為安徽宣城市郎溪縣十字鎮水鳴村。據了解,死者在縣城陪讀,丈夫在外打工,放暑假帶孩子回老家。死者平時對兒子很好,但在學習上要求嚴格,由於兒子一隻眼視力模糊,所以限制其玩手機。不過,孩子並不能理解母親的苦心,甚至心懷不滿,在日記寫下「憎恨媽媽」的內容。

2017年8月10晚,死者又一次拿走了孩子的手機,心中燃燒著怒火的兒子,趁母親外出不備,拿刀將其殺死在家門口,然後若無其事地回屋睡覺。第二天早上,村民發現死者遺體,於是報警,將少年帶走調查。


這不是手機第一次惹禍了。就在少年殺死母親前的兩個月,浙江溫州一初中生在配眼鏡時,因為母親遞錢時不小心遮住了其手機屏幕,當即大發雷霆,猛擊打母親頭部;在此事的1個月前,四川的一位父親因不滿兒子成天抱著手機玩遊戲,要求兒子交出手機,誰知兒子竟在夜裡趁其熟睡時用板凳砸其頭部,最後縫了七八針,留下一道明晃晃的疤痕,好像在提醒著什麼。在此事發生的前幾天,重慶、湖南兩位少年,竟然因為手機被沒收而離家出走。

成年人玩手機都會上癮,遑論心智尚未成熟的青少年呢?所以,在筆者家中,一開始就不許孩子玩手機,也不許玩遊戲,至今家中尚無一台IPAD。不過,不許孩子玩,我們自己也不玩!


由於死者兒子尚不滿14周歲,為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也就是說無論其犯下什麼罪行,都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那難道就這麼算了?也不是的,根據我國《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加以管教,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這個是有先例的,2016年6月,四川13歲少年為搶一部手機,潑汽油將23歲女老師特重度燒傷,也就是被其父帶回家看管;2016年7月,廣西一名13歲少年殺害3名兒童後,僅被執行收容教養三年。

想來真是可怕,就因為未滿十四周歲就可以為所欲為,所以要求降低刑事責任年齡的呼聲一直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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