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導「綁架案」測試男友:極端作是一種病
社交媒體上,一則被標註為「為測試男友愛她還是愛錢,女子自導自演綁架大戲」的話題被熱議。事情發生在廈門,男子宋某接到女友杜某的消息,聲稱自己「被綁架」,「綁架方」索要3萬贖金。宋某報警後,警方成立專案組。讓人匪夷所思的是,這場「綁架案」竟是該女子為測試男友「愛錢還是愛她」,而自導自演的「綁架案」。最終,女子杜某因謊報案情被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罰款500元的處罰。
對於,這樣一出鬧劇,也算是再次刷新「作女人設」的底線。坦白講,小作怡情,大作傷身。不管是「猜測心思」,還是「實證心思」,都算是一種安全感的救贖。可要是「作的尺度」觸及底線,玩的過火。最終的結果,非但難以「救贖自己」的安全感,很可能會徹底撕碎自己的情感。
對於女性而言,「作」可能是一種天性,「作」的適當,確實可以獲得異性更多的關注,偶爾「作」一下,算是調情解壓,為感情增趣。可要是如女子杜某的「作」法,非但不會實證自己的期待,而且會嚇跑自己的男朋友。杜某或許以為自己的男朋友不會報警,會備足3萬贖金來解救她,以此營造出浪漫的氛圍。在她的觀念里,似乎這樣就算是自己比錢重要。可實際上,這種判斷真的是一點意義都沒有。
無論是男朋友用贖金解救她,還是通過報警解救她,實際上也只是處理問題的方式不同而已,根本就說明不了什麼問題。所有的預設和判斷,某種層面上都是一廂情願。而最大的問題在於,當這種「作」的方式,已經影響到男朋友的正常生活與工作,警察的正常辦案和偵查時,事情就已經轉變成另一個問題:「作不可怕,可拍的是讓全世界陪你作」。
我不知道杜某的男朋友宋某,在經歷這樣的事情後,會如何看待他們的感情。但這樣的事情著實是一種「感情殺器」。作為常人,誰也不願意活在大反轉中。我們甚至可以想像,在過往的相處中,宋某所經歷的各種「小作」也是司空見慣的。而這一次的「大作」也算是玩出「新高度」,卻也嚇死半條命。
不過,從杜某的表現來看,顯然是極度缺乏「安全感」,所以才需要通過外化的事物,證明自己的「存在感」。甚至,從她對感情的理解,也是十分狹隘。她將感情和金錢對等,而忽略日常的細微相處,這種較為錯誤的觀念,也是很多女孩子對於情感認知的誤區。
當然,導致這樣的心理衝突,多是隱藏在內心深處的問題作怪,這和過往的生活經歷,人生遭遇有極大的關係。對於,杜某而言,如若宋某真的愛她,也希望能通過這樣的事情,對杜某的內心不安全感有更好的認識,然後能在生活的細節上,給予更多的關愛,讓其內心的不安全感逐步消散,最終回到正常的生活狀態。
實際上,類似杜某這樣的「極端作女」,也並非故意找茬挑刺,而是他們無法安放自己,所以只能尋求外化的方式找平衡。然而,外化的事物永遠無法讓他們完全控制。於是,她們便陷入一種「死循環」,而結果只能是讓最親近的人感到無奈。因為在她們的病理邏輯里,只要最親近的人無奈,她們就好像受到極大的安慰。
只是,她們卻不知道,她們無常的行為和態度,只會讓感情不斷地消磨,直至走向毀滅。從某種意義而言,極端作女們存在交流上的障礙,明明很簡單的需求,就是不說明白,非讓男友察覺體會,用來證明男友的注意力集中在她的身上。只可惜,那種完全融為一體的兩性關係,只是言情小說里不切實際的戲碼,真實的生活中很難存在。
不得不承認,「極端作」是一種病。大多數情況,情緒化嚴重,戲劇化人格,自我為中心,心血來潮,觸景生情。要是沒有很好的耐心,一般的人真是很難理解和應付。說到底,最根本的問題就是人格不獨立,人格不健全。
在「極端作人格」的世界裡,好像「被人愛」是天經地義,卻沒有弄明白「被人愛」也是有條件的。愛情從來都是互相的一種情愫表達,而非單方面的給予和釋放。即便存在單向性的情感,那也是一種畸形的,一種慾望和利益的交換結果,而非情感的塑造圖景。
真正的好感情,是彼此維繫的結果,而非是用極端的事件,證明出來的感情。人本來是獨立的個體,之所以尋找伴侶,是為更好的將生活豐富,將人生多元。自己在對方的世界裡重不重要,取決於自己,而非取決於別人對你的態度。
經常有人問我,為何兩個相愛的人,最後就不愛了。對於這個問題,大多數人總喜歡用變心去評判。可實際上,是因為彼此在相處的過程中,自己可能有很多地方並沒有讓對方感覺滿意,抑或,根本就沒有用心去對待對方,而只是希望對方對自己好。
大凡有這種心態的人,多數結果不會太好。任何關係的維繫和延續,都需要彼此互動,彼此給予,而非一味的索取。從某種意義上而言,「極端作人格」就是一種單向索取,而且是病態的單向索取。而有這種傾向的人,最好趕緊治病,要不然真是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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