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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能接受「賢夫良父」,那我們可以談談「賢妻良母」

我們都有權利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

前幾天,「95後女性不甘賢妻良母角色」這個話題登上了熱搜。(剛看到這個話題的時候我心裡「咯噔」一下,95後?那該把我們這群95前90後的人置於何地!)怎麼說,我看到以後喜憂參半。

女性意識已經在時代的變遷中慢慢蘇醒,然而社會對於這種意識的出現並沒有溫柔相待。畢竟這對於一個古老的國家來說,有些困難。

作為一個悠久且傳統的國家,女性的地位從古至今一直是低於男性的。(除了母系社會時女性地位尚且高些,出現過「女本男末」的現象。)在封建觀念和禮教的雙重束縛下,很久以前,「賢妻良母」就變成了一種被固化的身份,這種身份的定義者是男人,而被定義者,則是女人。所以男人以統治者的身份要求女人纏足,要求女人遵守三從四德,在家相夫教子,成為賢妻良母。他們認為這是美德,或者說,是一種理所應當的義務。

在當時畸形又不完整的社會制度下,「男尊女卑」的觀念逐漸在人們心裡根深蒂固:女人生來就是男人的附屬品。就連《聖經》里都說夏娃是亞當身上的一根肋骨所變。所以上至皇帝下至百姓,男人可以妻妾成群,而女人只能擇一夫而侍終身,而且這種「擇」還並非是主觀意願。這麼說並不是在為女人不能侍多夫而打抱不平,而是這種男女不公的現象及制度實在讓人厭棄。

在這種傳統觀念的影響下,很多地方依然將男女尊卑觀念看得高於一切,地方越小,這種觀念就貫徹得越徹底。如果一個家裡孩子多條件又不好,父母一定會讓家裡的男孩去讀書,讓女孩早嫁;沒有男孩的家庭會想方設法地再生個兒子;甚至連「沒有生齣兒子」都變成了離婚的理由…這樣的新聞事例太多了,多到讓人心寒。

人類社會歷史上,人權的概念已有了百餘年的歷史,但人權概念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內並不包括女權。何為女權?就是要求女性在政治、經濟、教育、精神等方面要求和男性一樣,享有同等的權利。所以才會有那麼多的新時代女性站出來呼籲女權。「女性獨立」「男女平等」「倡導女權」這些帶有強烈性別色彩的問題很早就出現了,然而,他們好像並沒有得到很好地解決。

有時候,這個社會對於女性還是太刻薄了。

現在我們再來看看「賢妻良母」這個詞。「賢」和「良」分別用來修飾「妻」和「母」,意為丈夫的好妻子,孩子的好母親,簡言之就是形容女性賢淑持家,教子有方。這個詞沒有錯,而且它是個褒義詞。那為什麼現在很多女性都不願意這樣的褒獎落在自己頭上?因為這樣稱讚女人的大多都是男人,他們希望自己的妻子賢惠溫良。換言之,就是他們想要讓女人成為賢妻良母。所以很多時候,「女人=賢妻良母」成為很多男人對女人的期許,這樣的期許里包含著強烈的大男子主義精神。

但可喜的是,現代社會裡女性的人格和意識開始變得越來越獨立,也越來越強大。某種程度上來說,女性和男性之間的依附關係沒有以前那麼嚴重,兩者之間逐漸獨立開來,自成一體。重要的從來不是社會賦予了女性什麼,而是女性可以選擇什麼。當然,如果成為「賢妻良母」是女性的自主選擇而非他人強加,那這也是一種不錯的生活方式,起碼是自己的選擇。

有一個現象很有趣,既然「賢」和「良」都是褒義詞,那是否也可以用來修飾「夫」和「父」,比如「賢夫良父」?倘若無法接受「賢夫良父」,那請也別要求女人成為賢妻良母。大家都棄「妻」「母」,舍「夫」「父」,一同成為賢人和良人吧。

PS:差點把題目起成《從「賢妻良母」一詞來看中國男尊女卑觀念的發展及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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