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搞「防禦航母」?謝謝啊,某國山東艦後續型號有保證了
據日本媒體報道,針對日本政府計劃年底敲定的新防衛力建設指針《防衛計劃大綱》,自民黨20日通過了面向制定該大綱的黨內建議主旨。其中要求裝備「多用途防衛型航母」以及考慮在航母上運用的可短距離起飛的最尖端隱形戰機F-35B。這是日本在戰後首次明確說明開發「航母」,而此前日本開發直升機航母,都是以「護衛艦」的名義來進行。
當然,自民黨的建議,能否最終成為新《防衛計劃大綱》的未來定案,得要看日本國內各黨派腳力的結果。從日本媒體的報道來看,保守派媒體對於這一決定很歡迎。不過自由派等媒體對此持懷疑態度。而日本共產黨等左翼政黨甚至已經抨擊這一做法是公開危違憲,因為和平憲法禁止日本擁有進攻性武器。
就航母這個詞條來說,日本各政黨和政治派別的筆墨官司,實際只是鬥爭的一種手段,並沒有實質上的意義。因為日本自衛隊處於國防政策的考慮,只是沒有開發類似彈道導彈、對地攻擊巡航導彈等遠程進攻性武器而已,但從平台來說日本並不缺乏投送手段。F-15J在經過改裝後完全可以成為攻擊平台。就拿航母來說,日本並不缺乏建造中大型常規動力航母的技術,甚至現在的出雲級就很早傳說具備搭載F-35B的能力。
據共同社報道,自民黨的建議就是用「出雲」號進行改造,搭載F-35B戰機,但政府正在調查能否在「出雲」號上起降。從這一點就可以看出,出雲級很可能早在設計之初就已經考慮了搭載F-35B的需要,否則這種武器平台的適配性問題可不是調查與否就能解決的。「多用途防衛型航母」,本來就是出雲級的真實設計目的。日本不可能在重新規劃建設新的平台來等F-35B,這從預算安排上,肯定要大大落後於日本的防衛大綱規劃。
事實上,無論日本的出雲級能否搭載F-35B戰機,筆者都會感謝自民黨的這一建議,更要感謝日本會將其寫進大綱之中。因為這保證了中國未來發展航母的投入。中國現在已經有了兩艘航母,一艘是來自前蘇聯的遼寧艦,而另外一艘則是中國在遼寧艦基礎上研發的國產首艘航母。但這兩型航母,設計思想並不能完全符合中國的需要,性能更和日本的「多用途防衛型航母」差得遠。
遼寧艦的設計和艦載機配置,本質上反映了前蘇聯在上世紀80年代初在黑海和巴倫支海進行作戰的思路,未必符合中國的情況。國產航母儘管是中國重新設計建造,但與遼寧艦並沒有本質性的不同。而中國的周邊海域情況、面臨的對手和未來航母可能執行的使命任務,和前蘇聯有很大的不同。
而這次「出雲」號改造「多用途防衛型航母」搭載10架左右F-35B,最大的意義就在於一下子裝備了世界最先進的第五代隱身艦載戰鬥機,實現了對中國殲-15的後發超越。當然中國有反航母導彈等攻擊武器可對出雲號實施打擊。但實事求是來說,單憑海上航母對抗,中國兩艘航母並不佔優勢,因為日本的F-35B具備代差優勢,而中國航母本身又缺乏艦載固定翼預警機。因此日本兩艘出雲級航母只要快速引進20架左右F-35B,就完全具備和中國現有兩艘航母對抗和周旋的能力,而且費效比更高、成軍速度更快。
可以說,日本提出「多用途防衛型航母」計劃,為中國研製裝備彈射型航母和隱身艦載戰鬥機,提供了最完美的理由。只有這樣中國才能趕上日本的裝備水平,而不是處於落後的局面。因為美國的F-35B戰機是現成的裝備,日本甚至不用考慮新設計航母,就是再建設兩艘出雲級,就等於具備4艘裝備第五代戰機的航母,而這是中國現役航母不可能具備的實力。
中國至少裝備1艘8萬噸以上、能夠搭載固定翼預警機和50架左右隱身艦載機的彈射型航母,才能夠在現有裝備基礎上,基本平衡日本「多用途防衛型航母」可能造成的衝擊。考慮到美國第七艦隊以及亞太海空力量的轉移,中國必須上馬和建設4-5艘重型核動力航母編隊,才能夠有效保證中國領土領海權益和國家主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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