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我不想愛得這麼卑微了
正確的愛情是雙方一起成長而不是讓其中一個人低到塵埃里。
——東叔
01
小麥說「我不想再繼續了,太累了。」
她的第一段戀情,就在付出的筋疲力盡的那刻結束了。
小麥是個乖孩子,大學前一直秉持著「不能早戀」的「真理」。上大學後,一直嚷嚷著要找個男朋友,還悄咪咪地看上了一個籃球社的男生。少男少女總是很容易陷入荷爾蒙的控制。
剛戀愛的時候,她總是隔三差五在朋友圈秀著恩愛,一副恨不得向全世界宣告的樣子。
她的男友我見過,清清秀秀的模樣,對她也還不錯。
好景不長,朋友圈的更新從兩三天一條變成了一星期一條,又變成兩星期一條,總是寥寥數語。
那個男孩並不是安安靜靜的類型,很愛玩,這個年紀也不懂該怎麼疼女孩子,她就總是跟在他後面東奔西跑吃喝玩樂。
她原是一個生活很細緻也不愛熱鬧的人,總是喜歡邊喝花茶邊翻看從圖書館借來的書,也愛在閑暇時做自己從各處淘來的手工,她的手很巧,做的東西很精緻,有時會挑些小玩意分送給朋友。
總從談了戀愛後,她就再沒踏進圖書館的大門,那些看書做手工的時間都生生的耗在所謂的戀愛時光中,去不願去的喧鬧場所,參加反感的聚會,一切只是為了讓他開心。
02
一次晚上九點多,男孩吵著要去K歌,她實在不願去便拒絕了,男孩竟然發了瘋似的在電話里大吵大鬧,還威脅著不去就分手。
她慌了,怕真的會分手,就強打著精神去找他。
見了面後,男孩依舊罵罵咧咧,路人都忍不住側目,她委屈的不停道歉,讓他原諒自己。
在寒風中忍受了半個多小時的責備後,男孩的叫罵聲才逐漸停止。
那天她快十二點才回的寢室,最終的結局是她陪著他去KTV瘋了半夜。
一年多以來,他說的她都照做,即使已經筋疲力盡,卻還是不願放手。
我苦口婆心勸過她不知道多少回,可她依舊沉浸在付出就會有回報的惡性循環中無法自拔。
03
這次分手的導火索是她發現了他手機里和別的女孩子的聊天記錄,原來他說的那些打遊戲,學習,參加活動的時間都是在跟別人約會,言語間的曖昧,讓一切都昭然若揭。
她奔潰大哭,跑去找男孩證實。她以為他會心軟,可沒想到,他竟然直認不諱。
她徹底死了心,打電話找我哭訴,從她斷斷續續的描述中我才知道,原來這已經是第三次了。
她哭著說:「我是不是很可笑,連個戀愛都談不好。」
良久,我才開口。
你當初說,你想寫很棒的故事。你想做更好的手工。你還說想去愛琴海看看。這些都是你一字一句告訴我的,現在是不是已經忘了。
這一年,你拼了命的把自己的養分精力毫無保留的供給他,而他只回報一點點,你都覺得是天堂,這麼愛人是會被累死的。
她沒再說話。
04
寒假接踵而至。
某天下午,我正悠閑地看著最愛的綜藝,她的電話不期而至,我接起後,視頻的那頭是一片海,她說,我在愛琴海。
《詩經》說「於嗟女兮,無與士耽。士之耽兮,猶可說也。女之耽兮,不可說也。」愛情是美好的,但不可以愛到失去自我。
失去自我就意味著你失去了自我肯定的價值,失去了讓對方尊重你的機會。
身邊的一位親戚,她自打結婚起就再沒上過班,三十幾年的生活都是圍繞著兒子女兒和丈夫,早就將她打磨成了一個已夫為天的家庭主婦,而她老公對她並不好。
前些年女兒結了婚,對方是一個挺強勢的家庭,並不很瞧得上她們家,結婚第一年,女兒和她丈夫因為孩子的問題大吵了一架,受了氣,沒跑回娘家,反而來了我家,理由是「我媽那個樣子,幫不了我。」
只知道一味依附他人的人,連至親受到傷害時都無法出手相幫。
無論你以後結不結婚,生不生孩子,都絕對不能放棄自己的理想,那是一道最堅固的防線。
即使以後身邊的人義無反顧的離開,你也可以無所畏懼,因為一個人完全能夠過得很好。
窩在圖書館沙發里被好書吸引的你,四月櫻花樹下被花瓣砸中的你,校園晚會上充滿自信被燈光追隨的你,與外國友人流利對話的你,足跡踏遍千山萬水的你,散發的光芒才足夠耀眼。
修鍊自己,希望你以後可以指著那個背著行囊即將離去的薄情的傢伙,說一句「老娘還可以找到更好的!」
-END-
作者:蝸牛,一個明明已經成年了卻經常被形容為初中生的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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