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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的終極目的是什麼?在於讓孩子擁有幸福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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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查德·萊文是享譽全球的教育家,曾在1993至2013年任耶魯大學校長,他曾說過:如果一個學生從耶魯大學畢業後,居然擁有了某種很專業的知識和技能,這是耶魯教育最大的失敗。

在萊文看來,本科教育的核心是通識,是培養學生批判性獨立思考的能力,並為終身學習打下基礎。

通識教育的英文是,liberal education,即自由教育,是對心靈的自由滋養,其核心是——自由的精神、公民的責任、遠大的志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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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大學的《幸福課》風靡全球,教授這門課的泰勒·本-沙哈爾(Tal Ben-Shahar)教授認為,幸福取決於你有意識的思維方式,並總結出了以下12點有意識地獲得幸福的思維方式:

1.不斷問自己問題。每個問題都會開啟自我探索的門,然後,值得你信仰的東西就會顯現在你的現實生活中。

2.相信自己。怎麼做到?通過每一次解決問題、接受挑戰,通過視覺想像告訴自己一定做得到,也相信他人。

3.學會接受失敗,否則你永遠不會成長。

4.接受你是不完美的。生活不是一條一直上升的直線,而是一條上升的曲線。

5.允許自己有人的正常情感,包括積極和消極的情感。

6.記錄生活可以幫到你。

7.積極思考遇到的一切問題,學會感激。感激能帶給人類最單純的快樂。

8.簡化生活。貴精不貴多。對自己不想要的東西學會說「no」。

9.幸福的第一要素是:親密關係。這是人的天性需求,所以,要為幸福長久的親密系付出努力。

10.充分休息和運動。

11.做事有三個層次:工作、事業、使命。找到你在這個世界的使命。

12.記住:只有自己幸福,才能讓別人幸福。教育子女最好的方法就是做個誠實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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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的終極目的,在於讓孩子擁有幸福的能力,是讓孩子長大後內心充實和做有價值的事,而非為名利所累;是不以世俗的眼光,去問究竟值不值。

自由地發揮個人潛質,自由地選擇學習方向,不為功利所累,為生命的成長確定方向,為社會、為人類的進步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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