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前總統李明博被捕 將被帶到設施最好的東部看守所
新聞
03-22
當地時間3月22日晚11點09分,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經過一天的審核宣布,正式向韓國前總統李明博簽發逮捕令。
負責簽發逮捕令的朴范錫表示,很大一部分的犯罪事實得到了證實,再綜合嫌疑人的地位、犯罪的重大程度以及在案件調查過程中的情況,法院認為李明博有毀滅證據的可能,因此羈押的必要性和理由充分。
檢方表示,會第一時間前往李明博的居所執行逮捕。李明博將被帶到東部看守所。
檢方在提請逮捕理由書中指出,李明博涉嫌收受110億韓元的賄賂,同時還涉嫌348億韓元的貪污及偷稅漏稅,這屬於國家級重大案件。此外,李明博曾表示檢方調查為政治報復,要去檢方將已扣押的總統紀錄物返還給國家紀錄院、沒有任何悔罪表現,有可能會受到重判。這一系列的現象都在說明李明博有毀滅證據的可能和潛逃的潛在危險。因此特請法院簽發對李明博的逮捕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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