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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赫特的自體心理學

引言

上期推文中,我們介紹了精神分析的性質,並且循著時間的軌跡探索出精分理論的演進過程。

今天,我們將深入到演進的第四代——科赫特的自體心理學,著重分析其相比於傳統理論的傳承與發展。

推文中涉及到的名詞均可以在上一期的推文中找到相應解釋,大家可以點擊下方的鏈接進行查看。

古典精神分析與新精神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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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傳統精神分析理論的相同立場

1.獨立於客體關係理論

從科赫特的學術生涯上來看,科赫特是獨立而並非是在客體關係理論的基礎上構建了自體心理學,但是作為精神分析理論的當代發展,二者具有很緊密的聯繫,在一封給瑪勒的信中,科赫特寫道,他們只是在同一座山中從不同旳方向挖掘隧道罷了。在有些框架下,科赫特的自體心理學也會被看做客體關係理論的組成部分,這一方面是由於二者在術語使用上的重疊,更重要的則是由於二者對於傳統精神分析理論的相同立場。

2.兩種理論的相同立場

力比多理論

首先,兩種理論都批評弗洛伊德的力比多理論。在弗洛伊德的理論中,個體受性本能和攻擊本能的驅使,來滿足他們對各種目標的慾望,這些目標通常是他人。弗洛伊德由此首先建立了「客體」的概念。但是客體關係理論認為,弗洛伊德過於強調了人的本能需要相對忽視了人們有與他人建立聯繫和依戀的需要。與人際交往的基本需要相比,滿足性和攻擊的需要是次要的。科赫特同樣認為弗洛伊德理論的力比多並非最基本的,他認為是對自身的威脅和傷害導致了不正常的性和攻擊行為,而非性和攻擊本能的壓抑導致了變態心理。

新型心理結構

兩種理論構建了類似的新的心理結構來取代傳統的本我自我超我心理結構來作為對心理進行分析的主要框架。客體關係理論將「客體關係」引入了個體的人格結構,不同層次類型的客體關係成為人格結構層次的主要部分,科赫特則相應的構建了「雙極自體」。在傳統理論中發生於不同心理結構的推動與壓抑關係則被看做是在這些結構中發生作用的。

兩種理論中都認為,這種結構在個體初期是未分化的,是伴隨著與外部客體的和交互作用而逐漸得以建立,由此分別構建了各自的人格發展理論。但實際上除了對作用機理的闡述不同,以及重點分析了嬰兒期的個體心理發展外,兩種理論都並未對弗洛伊德理論中的心理發展階段有大的顛覆。所以兩種理論都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弗洛伊德心理性慾發展階段。

病理解釋

但在病理解釋上,兩種理論最為一致,即都將心理變態的產生歸因於自體意識感的缺乏。這實際上還是源於兩種理論對傳統力比多模式的改革,但二者由此出發的理論延伸卻是有著很大區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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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概念以及理論差異

1.自戀

科赫特的自體心理學理論與諸多客體關係理論最顯著的差別首先在於對於「自戀」的不同態度。

"自戀"是健康的

和傳統上對於有著自我中心色彩的「自戀」的態度一致,很多客體關係理論者也把自戀看成基本上是病態的。而科赫特則將自戀視為健康。

科赫特覺得自戀基本上是正常及健康的,有它自己的發展或轉化軸線,可以在某個特定點上固著住,因此有其自身的病理形式而需要自身的治療形式。這實際上可以說是科赫特的理論的獨有之處,而並非僅僅是與客體關係理論的區別。其他的理論基本上都是著眼於自戀型的心理結構給個體所帶來的病態行為,因而將「自戀」定義為病態,並且企圖建立不同於自戀的健康心理結構模式來作為糾正偏差的指導。而科赫特則看到了作為建康心理結構的自戀結構的存在,因而構建出處在自戀的心理結構框架之內的心理發展和治療的理論。

"自體"處於核心地位

科赫特之所以會將整個心理結構都建構在自戀的框架之內,更深層的理論基礎則是他對「自體」的重視。「自體」的核心地位才是科赫特的理論與客體關係理論最核心的差別。

在諸多客體關係理論中,一直將關注的焦點放在客體關係對心理結構的作用上,這的確是找到了比本能力比多更合適的心理結構運作方式,但是客體關係理論卻沒有一致的心理作用的中心,僅僅提出了一個涵蓋性的鬆散的自我,來將諸多客體關係納入其內。客體關係理論的關注點則一直在於不同類型客體關係之間的相互作用,推動與壓抑在其中的具體發生過程。也正是由於缺乏心理機制運作的核心,所以客體關係理論中也會有想要整合客體關係理論與傳統力比多的嘗試。

科赫特的理論一開始就將關注點定位在作為心理結構核心的「自體」上,發現了完滿自體(full self)的不存在(absence),從而將「自戀」作為個體心理運作的基本機制,以至於提出了「自戀力比多」的概念來作為基礎的心理動力。與本能力比多不同的是,自戀力比多的投注對象首先是「自體客體」,用科赫特的話來說就是這引發個體「自戀地體驗他人」。在這裡,客體關係理論的主要內容就成為了科赫特理論框架的填充,或者說,科赫特的理論成為了客體關係理論的導引。

但是,客體關係理論也並非一直沒有發現「自體」在客體關係運作中的核心地位,最為明顯的就是客體關係理論中的病理解釋,在採用客體關係理論的方法進行分析後,客體關係理論已經能夠得出,病態的發生在客體關係上的問題,實際上是客體關係所組成的個體自我的缺損。這正是自體心理學理論從另外的由上到下的方向上所得出的推論。

2.關鍵概念含義的差別

另外要提到就是,儘管一致性很高,但是兩種理論中一些關鍵概念的含義並非完全相同。

客體

科赫特對「客體」一詞的使用不同於標準的精神分析用法,他使用「自體客體」及「真實客體」來表達客體關係的經驗本質而不是傳統的用語如「部分客體」及「完整客體」。

自體

「自體」(self)則更是個難以界定及概念化的詞。理論家看待和觀察個體所用的特別方法會導致不同的見解而產生不同的對自體的界定方式。例如哈特曼曾分辨自體為一個人本身(one』s own person)而自我則是人格次結構(substructures)的一種。這讓艾蒂.賈克生能進一步分辨自體為這個人以及自體為源自自我並且清楚地被嵌入(embedded)自我內的一個自體再現或一個內在心理結構之間的差別。

科赫特在他的討論中則改變了這個詞的用法。他對自體的界定有狹義的及廣義的,在他的自體心理學中所用的界定是廣義的。廣義的自體是「整個心理結構的中心」。這個自體就其核心而言是無法被知悉的,只能藉由對他人心理外顯現象的內省和同理觀察才能得知。而狹義的自體是指「一種單元,空間上連貫且時間上持久,它是外在印象的接收者」。這使得自體能夠成為客體關係的中心,以及心理機制運作的執行者。科赫特對自體的概念使他得以比較不須關聯到自我。

3."共情性溶入"的研究方法

另外,在研究方法上,科赫特與馬格麗·馬勒等客體關係學家也有著顯著的不同,基於科赫特對「自體」的定義和特質的理論,他並不認同觀察的方式應該是客觀的,遠離孩童的經驗。科赫特認為更接近自體的觀察方法應當是對某人內在生命的一種共情性溶入(empathic immersion)。他強調一種內省及共情的方法學使分析師得以獲取數據,以便形成對該自體的整合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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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古典精神分析與新精神分析

對比與應用

1.相同點

古典精神分析理論和新精神分析理論都屬於精神分析理論,強調人格的作用。

2.不同點

古典精神分析:新精神分析

動物性:人性

被動性:主宰性

內在衝突:自我實現和關係實現

3.應用:公開場合演講焦慮

經典精神分析:

力比多焦慮;俄狄浦斯衝突

客體關係:

被激活的內在客體關係是指責的媽媽

自體心理學:

全能表現癖的焦慮,羞恥感

今天的內容就到這裡,下一周開始,我們將回到人格心理學,討論人格發展的五個階段,敬請期待!

文稿提供:研究生班學員 鍾燕飛、李爽、王群、劉寧、陳智、梁穎兒、譚薇薇、石廷莉、連莉丹

文案編輯:朋輩諮詢員 臧仲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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