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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酷刑凌遲到底有多恐怖?

凌遲,俗稱千刀萬剮、活剮,光從這個名字就可想像有多恐怖,因此高居歷代十大酷刑之首,「一直被模仿,從未被超越。」

「亂世用重典」,凌遲就最早出現在堪稱亂世的五代,但一直到了遼國才被正式定為死刑的一種刑名,此後的宋、金、元、明、清都沿用不廢,規定為法定刑種。

凌遲需要劊子手具備超強的心理素質和妙到巔峰的技術,一次完美的凌遲共需要用1000刀,並且要在最後一刀也就是第1000刀把犯人剮死,刀數不夠便不合格。

為防止體弱膽小的犯人割不到刀數便死了,獄卒會在行刑前幾天給犯人提供較好的飲食,確保其體力,有的還會準備止疼葯、鎮靜散,確保犯人不會因過度驚嚇而猝亡。更有甚者,還在行刑過程中給犯人餵食米湯,補充體力,防止犯人提前到閻王爺那裡報到。

歷史上受過凌遲的著名人物有:明朝時的大太監劉瑾、薊遼督師袁崇煥,清朝時的太平天國的翼王石達開等等。

由此可見,凌遲主要針對犯了滔天大罪的犯人,或者特別影響惡劣、引起民憤的人物,而且行刑時要公開進行,允許百姓圍觀,以起到震懾和警示教育的作用。

經過幾百年的耳濡目染,口口相傳,上到王公大臣,下到普通百姓,不論男女老少,就算沒有親眼見過,也都聽說過這種酷刑的殘忍程度,有效發揮了震懾作用。

凌遲之刑據史料記載,始於五代,具體是哪一位酷吏發明的,無從考證。凌遲的出現,讓人內心的殘忍達到一個頂峰,先秦時期的鼎煮、車裂、漢代的腰斬、人彘,三國時期開始的剝皮、點天燈和唐朝酷吏來俊臣的「請君入甕」顯然跟凌遲比起來就比較仁慈了。

&漢代流行的腰斬

凌遲也稱陵遲、寸磔,即民間所說的「千刀萬剮」。陵遲原來指山陵的坡度是慢慢降低的,用於死刑名稱,則是指處死人時將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使受刑人痛苦地慢慢死去。這種刑罰可謂是人類刑罰之最了,它的威懾作用是往往大於刑罰本身,比起朱元璋的剝皮實草的威懾力更大。

凌遲到了明代達到頂峰,那個時候為了讓犯人經受更多更大的痛苦,對於罪大惡極的罪犯,往往要求割三千六百刀。嘉靖年間,圖謀謀殺皇帝的宮女以及被誣陷的兩位得寵的妃子,被處以凌遲之刑,正德年間的大太監劉瑾就被凌遲三日,足足割完三千六百刀才氣絕,其間劉瑾還每天凌遲回來喝兩大碗粥,以保證他能挨完三千六百刀。這麼多刀的情況下,明代就發明了用漁網罩住犯人的魚鱗剮。

&清末即將被處以凌遲的女犯人

到了清代,凌遲被慢慢減少刀數,後來一般通姦的男女只剮十八刀、而太平天國的被俘人員無論男女一律360刀凌遲。關於「十八刀法」,晚清內閣中書王明德這樣描述:「凌遲者,其法乃寸而磔之,必至體無餘臠,然後為之割其勢,女則幽其閉,出其臟腑,,以畢其命,支分節解,菹其骨而後已」,十八刀法可以說是比較仁慈的凌遲了,後來在西方的壓力下,又改為八刀,直到光緒年被取消

但是到了民國,依然存在凌遲,在兵荒馬亂之中,人命就顯得無足輕重了,民間的私刑往往也會用到凌遲。很多土匪也有用凌遲、剝皮、點天燈等極端手段處死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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