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西周分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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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分封制是西周初年實行的一項非常重要的政治制度,它將受封者封到各地,建立諸侯國;受封者則必須對周王承擔各種義務,並受周王控制。
分封的對象一般有三類:王族、功臣、古代帝王之後。
《荀子·儒效》謂「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國,姬姓獨居五十三人」;《左傳》昭公二十八年謂西周分封「兄弟之國十有五人,姬姓之國者四十人」,可見分封王族的數量之多。西周所分封的諸侯國,屬於文王子輩的有管、蔡、郕、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鄷、郇等;屬於武王、周公子輩的有邗、晉、應、韓、凡、蔣、邢、茅、胙、祭等。以上這些封國地望多在今關中地區和今黃河中下游一帶,是當時經濟最發達的地區.此外的姬姓諸侯國還有芮、息、隨、賈、沈、密、鄭、虢、滑、樊等。
除了同姓諸侯國之外,西周時期還分封了不少有功之臣,形成諸多的異姓國。比如最有名的齊國,就是封給姜尚的。姜姓的封國還有厲、呂、申、向、許等。
再有就是封古代帝王之後,如武王滅商以後,封神農之後於焦,黃帝之後於祝,帝堯之後於薊,帝舜之後於陳,大禹之後於杞,商代後裔於宋等。
分封制是西周王朝鞏固統治的重要措施,所謂「封建親戚以蕃屏周」(《左傳·僖公》二十四年)。也是當時統治階級內部在權力和財產方面的再分配製度。分封的原則與對象是根據與周王血緣關係的親疏,功勞的大小(輔佐與同盟)分封,其前提是承認周王的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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