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盜竊變搶劫!偷雞時被發現想逃跑受阻 偷雞賊打倒雞棚主人自稱有精神病

盜竊變搶劫!偷雞時被發現想逃跑受阻 偷雞賊打倒雞棚主人自稱有精神病

本來想偷只雞吃解解饞,但是被雞棚主人發現了。瓦房店男子於某想逃跑卻被雞棚主人阻攔住,於是他抄起一根木棒打倒對方,奪路而逃。就是這個打人的舉動,讓於某從偷雞賊變成了搶劫犯,並最終被判刑。

2016年1月16日凌晨1點,於某和同夥祝某(另案處理)一起來到普蘭店人蒼某的雞棚,想偷幾隻雞。但是在盜竊過程中,蒼某發現了。

於某見狀想跑,但是被蒼某阻攔住。於某慌不擇路,竟然撿起一根木棒和蒼某廝打起來,並將蒼某打倒,奪路而逃。後經司法鑒定,蒼某屬於輕微傷。

2017年6月17日,於某被警方抓獲並被刑事拘留。2017年12月25日,普蘭店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認為於某在實施盜竊過程中被發現,為抗拒抓捕當場使用暴力相威脅,致一人輕微傷,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所有權,已構成搶劫罪。在實施搶劫犯罪過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能自願認罪,並主動繳納罰金,對其可從輕處罰。普蘭店法院一審判於某犯搶劫罪,判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於某不服上訴,稱自己盜竊後為了逃跑使用暴力,應認定為搶奪罪。量刑過重。同時於某稱,自己從小就有精神病,半夜盜取沒有價值的雞,超出正常人的思維範疇,請求對其精神狀況進行鑒定。

網路圖片

大連市中院審理認為,於某在盜竊前選定了被害人的雞棚,還準備了塑料袋等作案工具,被發現後以暴力抗拒抓捕並逃跑的事實,表明其系有預謀有準備犯罪,其作案過程精神狀態正常。大連市中院日前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V眼看大連 的精彩文章:

操縱倆未成年小偷在大連多次入室行竊!「賊頭」被警方抓獲
為了一條排水溝 大連兩村民爭鬥十年!多次打架一家受傷一家坐牢

TAG:V眼看大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