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與「幣圈」博弈升級 這些你應該知道
伴隨著比特幣價格的一路瘋漲,資本市場出現了不少一夜暴富的神話,投資數字貨幣的熱度一增再增。細看我們身邊,各類數字貨幣微信群、公眾號在幣圈火熱運作。為了進一步保護投資者利益,防範金融風險,今年1月26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了《關於防範境外ICO與「虛擬貨幣」交易風險的提示》,再次警告代幣發行融資的風險。
國內對於數字貨幣的監管更加嚴厲,甚至出台相應措施打擊挖礦行為,金融監管與幣圈的博弈將進一步升級。
以區塊鏈技術構建
數字貨幣雖然可以被廣義地理解為「數字化的貨幣」,但是目前更多的是指比特幣、以太幣、瑞波幣等「加密數字貨幣」。其主要特點是採用以加密演算法為核心的區塊鏈技術構建發行和運行體系,沒有一個中心化的機構(比如央行)控制和管理數字貨幣的發行,數字貨幣可以和法定貨幣雙向兌換,在有些地區被允許購買商品和服務。另外,由於區塊鏈技術為素不相識的人們在網路上建立了信任機制,用戶之間可以點對點直接進行交易,而不必依賴銀行和清算組織等提供的服務。
人們對數字貨幣從認識、到使用、再到炒作,僅僅用了八年時間。八年間,比特幣的價格上漲了1000多萬倍,堪稱人類有史以來最大的泡沫。
比特幣最初受到認可的原因來源於中本聰天才般的設計思想。
完全去中心化。
比特幣沒有發行機構,也就不可能被政府或者機構操縱發行數量,價格不會受到某個國家的政治、經濟因素干擾,在某些政局動蕩的國家,人民寧願將國家貨幣換成比特幣,以保護個人財產。
數字貨幣能夠在全球無國界流通。
也就是說,只要有一台能夠上互聯網的電腦,不管身處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購買、出售或使用比特幣,數字貨幣交易是無國界、不跨境的,不會受到層層外匯管制。
數字貨幣交易費用低且匿名交易。
由於不受外匯管制,點對點無中介交易,費用遠遠低於目前跨境交易費用。加上比特幣交易不是基於銀行賬戶的實名註冊方式,因此交易中雙方可以匿名進行。
數字貨幣系統具有很強的健壯性。
例如,比特幣網路是由分布在全球範圍的P2P網路共同維護,只要比特幣全球網路中51%以上的算力不受影響,比特幣網路就能夠正常運轉,其健壯性遠遠強於任何一個國家的金融系統。
魚龍混雜風險急升
隨著比特幣價值被認可,加上比特幣軟體屬於開源代碼,全球範圍內迅速出現了多種數字貨幣,比如狗狗幣、萊特幣、瑞波幣等。這些「幣」都是基於區塊鏈技術開發,只是在具體的加密演算法、發行總量和共識機制等方面有所差異。更有甚者,為了短時間在虛擬貨幣交易所快速攫取財富,只是將比特幣的源代碼稍加修改,改個名字,就創造出一種加密貨幣。虛擬貨幣交易所出現了嚴重的魚龍混雜現象。
再後來,從區塊鏈極客圈子流行出一種新的融資方式,通過類似風險投資或是眾籌的方式,利用區塊鏈分叉技術發行「代幣」,以融進比特幣、以太幣等主流幣,用以支持對該代幣及相關區塊鏈項目的應用創新。此處的代幣是指在區塊鏈上發行,並用以代表某種外部資產價值的加密貨幣。人們仿照股票首次公開募集資金(IPO),將這種融資方式稱為ICO(Initial Coin Offering,首次代幣融資)。
ICO是一個高風險且處於全球監管灰色地帶的融資方式,不僅存在技術、信用和價格風險,而且存在法律與監管合規風險。專業人士認為,數字貨幣是新生事物,存在較多的法律和行業監管方面的盲區,投資風險有可能得不到相應的法律保護。正是考慮到這些風險,我國央行在不到一年時間內連續下發通知,提示和整治ICO相關業務。
各國態度不盡相同
由於政治經濟環境、發展狀況、金融監管理念存在較大差異,各國政府目前對數字貨幣的態度不盡相同。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正在研究如何監管虛擬貨幣交易。2017年12月04日,SEC首次針對ICO項目發起訴訟,指控一家名為PlexCorps的私人控股公司及兩名高管涉嫌欺詐。2018年2月6日,SEC主席提出,需要考慮ICO的「幣」是不是證券,它們既然符合證券的一些關鍵特徵,就需要按照發行證券進行監管。
因為虛擬貨幣不被認為是法定貨幣或證券,新加坡不監管虛擬貨幣本身,但因虛擬貨幣的匿名屬性,尤其容易產生洗錢和資助恐怖主義風險,因此對虛擬貨幣交易平台進行相關風險的監管。
歐洲銀行管理局向公眾就虛擬貨幣相關風險發布警告,並且表示將採用反洗錢和反恐融資相關規定對虛擬貨幣進行監管。
2017年4月1日,日本金融廳頒布了一項新法律,允許在支付中使用數字貨幣。認為比特幣是一種資產,也可以用於支付。但是比特幣交易違反了《反洗錢法》和「了解你的客戶」(KYC)等相關規定,因此,比特幣只能歸入預付款工具類目下,而不能作為合法貨幣。
2018年2月20日,委內瑞拉正式預售該國發行的「石油幣」,這也是人類歷史上的第一個國家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這一數字貨幣被寄望於幫助委內瑞拉渡過目前的經濟困難,打破美國的金融封鎖。
整體來說,多數政府表示正在評估數字加密貨幣的未來潛力,同時要研究避免為洗錢和恐怖組織提供資金來源。雖然目前還未取得實質性定論,但是普遍的看法認為,未來一段時間,對加密數字貨幣應該執行更加嚴格的監管。
文:呂芙蓉
感謝中國城鄉金融報編輯向紅大力支持
編輯:農銀報業新媒體中心李彥赤 胡蓉
TAG:中國城鄉金融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