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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壽福:古埃及木乃伊何以成為歐洲人的藥材

作者:復旦大學歷史學系教授 金壽福

提要:路易十四的藥劑師波梅曾經詳述木乃伊的藥理和藥效,認為木乃伊粉能治療各種擦傷,還能治療癲癇、眩暈、癱瘓等病症。

在德國、英國、義大利和法國,食人習俗和服用木乃伊葯的風氣於文藝復興時期末期達到了頂峰。這種現在絕對無法接受的做法伴隨著人類理性的覺醒和人性的啟蒙,與歐洲人強烈指責印第安人所謂食人習俗同時存在,著實令人詫異。

古埃及人相信靈魂不死。他們認為,一個人死後能夠享受再生的根本前提是其屍體得到完好的保存。他們將靈魂描繪成一隻長著人頭的鳥,相信或者期冀它白晝飛出墓室享受溫暖的陽光、清涼的水和清新的空氣,夜晚再回到墓室里與其主人團聚。為了實現這個實際上違反自然法則的願望,古埃及人很早就開始對屍體進行防腐處理。直到不久前,學者們還認為古埃及人是從古王國中晚期開始把屍體製作成木乃伊的;因為,保存下來的最早的古埃及木乃伊來自第四王朝,並且迄今為止發現的最早的專門用來盛裝內髒的葬瓮也是來自同一個時期。然而最近,考古人員在埃及南部的古代遺址希拉孔波利斯發現了兩具女性屍體,斷代為公元前3500年。她們的屍體被亞麻布條纏裹,而這些亞麻布曾經在樹脂中浸泡過。這一發現說明,古埃及製作木乃伊的習俗早在史前時期就已經形成;至古王國中期,製作木乃伊的程序基本確立。

製作木乃伊的第一個步驟是把內臟取出,目的是單獨對臟器進行處理並消除胸腔內的水分和微生物。古埃及人對屍體進行處理時主要使用泡鹼,它具有高強度脫水作用,能有效吸收屍體中的水分。他們使用的泡鹼主要產自尼羅河三角洲的納特龍干河谷。多數學者曾經認為,木乃伊製作師使用的是干泡鹼。近些年來,學者們已經達成共識,相信木乃伊製作師把屍體泡在泡鹼液體當中。正是因為這個原因,被製成木乃伊的屍體的皮肉呈炭黑色,猶如塗上了一層瀝青。關於古埃及人對屍體進行防腐處理時究竟是否使用了瀝青,學界爭論了很久。部分學者相信古埃及人製作木乃伊時使用了;多數人則認為,木乃伊表面類似瀝青的黑色物質是由古埃及木乃伊製作師在皮肉上塗抹的樹脂與皮肉接觸後產生長期反應而形成的。根據英國化學考古學家巴克利(Stephen Buckley)2012年的研究結果,古埃及人一直到公元前1000年以後才開始在製作木乃伊過程中使用瀝青,原因是它比樹脂更容易獲得。此時,製作木乃伊已經不再是王室和貴族的專利,其他群體效仿王室和貴族,也將屍體製成木乃伊。在製作過程中,他們採用相對廉價的瀝青替代昂貴的樹脂。

待屍體內殘存的水分被泡鹼吸收之後,木乃伊製作師往屍體上塗抹用樹脂、精油、香料等物質配製的膏油,目的是防止細菌、蟲子、濕氣侵蝕屍體。根據學者們的研究,這些物質在性質上與瀝青有許多相同的地方。至於為什麼要在處理過的屍體上纏裹亞麻布,主要有兩方面原因。一方面,這是為了讓屍體挺直;另一方面,木乃伊製作師在亞麻布夾層中間放置護身符,而且用布條和其他軟物填補乾癟和下陷的身體部位,比如眼窩、鼻子。在象形文字中,這個基本恢復生前模樣的屍體被稱作「薩赫」,該詞的原義是「出身高貴」、「有身份」。如此稱呼被處理過的屍體,意思是希望逝者的肉體和靈魂在來世得以結合併享受美好的生活。

從古埃及保存下來的屍體獲得「木乃伊」這個稱呼,其中有一個比較曲折的過程。西亞許多地方自古就出產自然瀝青。據史書記載,今天伊朗的一些山坡、伊拉克的河岸以及死海周邊都是這一物質的產地。公元10世紀的波斯醫生拉齊斯(Rhazes)首次用「木乃伊」(mumia)一詞指代瀝青。該詞的詞根「mum」的意思是「蜂蠟」。顯然,拉齊斯強調了瀝青與蜂蠟呈現為粘稠狀液體的共同特徵。到了公元11世紀,另一位波斯醫生阿維森納(Avicenna)將木乃伊專門指用來入葯的瀝青。這是由於古埃及木乃伊表面的黑色硬殼如同冷卻後的瀝青,阿拉伯人相信這些屍體塗抹了瀝青。到了12世紀,木乃伊這個術語主要是被用來指經過特殊處理的屍體本身,而不是之前那樣指製作木乃伊時使用的泡鹼、樹脂、香料等物質。

12世紀中葉,中世紀著名的翻譯家克雷莫納的傑拉爾德(Gerard of Cremona)在翻譯阿拉伯文獻的時候,用「木乃伊」(Mumi?)指從古埃及留存下來的乾屍。同時,他又說:「木乃伊是一種類似瀝青的物質,它是塗抹在屍體上的樹脂與人的液體長期反應以後生成的。」在後來歐洲人的用法中,木乃伊這個詞不僅可以用來指瀝青,而且也可以表示製作木乃伊時塗抹其上的物質,甚至木乃伊本身。學者們認為,英語中用「木乃伊」(mummy)表示乾屍狀的人體是公元1610年前後的事。

在古代西亞和地中海地區,瀝青既被用作建築材料,也經常被當作多種藥物的配料。《創世記》在描寫諾亞的後人建造巴別塔的故事時,有如下字句:「他們彼此商量說:『來吧!我們要做磚,把磚燒透了。』他們就拿磚當石頭,又拿石漆當灰泥。」公元1世紀的希臘醫生狄奧斯科里迪斯在其影響深遠的《藥物學》一書中稱,來自死海地區的瀝青最適於入葯。古羅馬作家老普林尼認為,把瀝青放入葡萄酒中飲用,可以治療慢性咳嗽和痢疾,如果再加上醋,則能消除血液中的凝塊。這樣看來,瀝青尤其是產自死海的瀝青構成多種藥物的重要配料之一。研究結果說明,瀝青具有抗菌和殺菌作用,特別是死海一帶出產的瀝青含有硫磺。

多數學者認為,參與十字軍東征的士兵在西亞獲悉了塗抹了瀝青的木乃伊具有療效的信息,輾轉從西亞或者直接從埃及進口木乃伊的生意由此開始。到了13世紀,有一些歐洲人開始到埃及遊歷,從埃及帶回木乃伊成為他們探險和冒險活動的組成部分。不少學者因此以為,歐洲人把木乃伊當作藥材,主要是因為他們誤以為木乃伊含有瀝青,這種觀點有失偏頗。歐洲的生機論源遠流長,可以追溯到被譽為醫學之父的希波克拉底時期。按照這個理論,每個生命體都包含特定的生存力,假如一個健康的年輕人暴死,屬於他的生存力並沒有消耗殆盡。如果把他的屍體的某個部分作為藥物,服用的人等於獲取了其殘存的生存力。古羅馬醫生塞爾蘇斯(Celsus)認為,取自陣亡角鬥士身體的血具有治療癲癇的功能。

16世紀瑞士醫生帕拉塞爾蘇斯(Paracelsus)同時也是植物學家和鍊金術士,被譽為毒理學之父。他認為,每個人體內都隱含固有的潛能。根據他所推崇的藥理學,通過服用含有人體部分的藥物,服用者可以獲取原來屬於其他人的潛能。尤其是一個青壯年被絞死以後,其精氣會聚集在骨頭表層,沒有耗盡的氣力短時間內殘存在屍體內部,生者可以「服用」他軀體的特定部分以獲取其精氣和氣力。含有死者軀體的藥物被稱為「屍體葯」。可能是擔心別人有所顧忌或予以反對,帕拉塞爾蘇斯反問道:「天底下哪有什麼東西不以這樣或那樣的形式蘊含在人體中?」在他看來,「屍體葯」恰好能讓這些無限的潛能從一個軀體轉移到其他軀體上。他還認為,想要醫治一種病,必須用類似的東西對付它,如果一個人想防止蛀牙,可以把取自一具屍體的牙掛在自己的脖子上,頗有以毒攻毒之意。達·芬奇也相信,生者可以藉助死者延續生命;因為,死者軀體中尚殘留的一絲生氣一旦與活著的人結合,它便能夠重獲知覺和精神。在文藝復興時期,把處死的犯人、戰死的士兵甚至病死者的屍體作為藥物來源的做法變得很普遍了。

義大利文藝復興時期的學者費奇諾(Marsilio Ficino)更是以為,人血不僅能夠治療許多疾病,而且具有促使人長生不老的功效。他聲稱,年老體弱的人可以通過吮吸年輕體壯的人的血來增強體質,因為年輕人不僅朝氣蓬勃,而且體內的血液過剩。據稱,德國神學家聖阿爾伯圖斯也認為,人血具有治療作用,稱這種類似玫瑰水的物質能治百病。據說,1492年教皇英諾森八世在彌留之際,醫生們從三個男孩子身上取血,補充給教皇,結果,三個男孩子因此送了命,而教皇的命也未能保住。在17世紀中葉,歐洲人相信喝剛死的人的血能治癲癇和肺病。因此,每當有人被處以絞刑的時候,來自丹麥許多地方的癲癇病患者便會手拿一隻小杯簇擁在絞刑架周圍,以便獲得被絞死者的血液。

人的頭骨被認為具有治療癲癇的功能。17世紀的德國醫生克羅爾(Oswald Croll)認為,用未曾入土的、暴死的人的頭骨能夠製作治療癲癇的良藥。他同時強調,最好是選擇死的時候年約24歲的男子。英國醫生貝魯(John Jacob Berlu)在1690年出版的《藥物寶藏》中也說到人頭骨的藥用價值。與克羅爾一樣,貝魯也認為頭骨最好屬於一個暴死的人(死於戰場或被處死),而且其屍體未曾被埋葬,如果頭骨上長出苔蘚更好。他認為愛爾蘭人的頭骨最合適,因為他們皮膚白。根據路易十四的藥劑師波梅(Pierre Pomet)記述,當時英國和德國藥店出售的長著苔蘚的人頭骨多數來自愛爾蘭。英國人把在戰場上被殺死的愛爾蘭人的頭砍下來,不僅帶回英國賣給藥店,而且還向德國出口。

據說,英王查理二世隨身攜帶的酊劑是用人的頭骨碾成的粉末和酒精配製而成的。當查理二世病入膏肓之時,御醫們急忙使用這個國王用了大半輩子的靈藥,可惜無濟於事。查理二世逝世後,這種酊劑在18世紀的倫敦到處可以購得,還被賦予了一個很高大上的名稱:「國王滴劑」。查理二世生前在服用該葯時,特彆強調藥品

與食品之間的絕對差別,可能是以此安慰自己並為自己辯護。

用人體脂肪作為配料製成藥膏被認為具有緩解關節炎以及由風濕病引發的疼痛的作用。被處死的犯人和被殺死的敵人的屍體都能夠提供製作這種藥膏的原料。在當時的荷蘭,劊子手經常從被處死的犯人屍體上提取脂肪,用它製作的葯被稱為「劊子手油膏」或「可憐罪人的脂肪」。瑞士醫生德梅耶內(Theodore Turquet de Mayerne)曾經為多位英國和法國國王當過御醫。這位曾經為克倫威爾治過病的醫生用毒芹、鴉片和人體脂肪製作了治療骨病的藥膏。德國醫生在治療外傷的時候特別喜歡使用人體脂肪浸泡過的繃帶,對痛風病患者,他們建議用人體脂肪擦抹腫痛處。

既然人的血液、人的頭骨、人的脂肪都可以入葯,人肉也一定具有相應的醫療價值。17世紀德國藥劑師施羅德(Johann Schr?der)是帕拉塞爾蘇斯的信徒,他留下的藥方中有一個就是用人肉作為原料的。他建議,最好選擇一個並非因病暴死、年紀大約為24歲、紅髮男子的屍體。之所以要選擇一個長著紅髮的人,其理由是,這種人的血相對稀,因此肉的質量更好。首先,把這具屍體在月光下放一日,然後把肉切成小塊或薄片,噴洒一些沒藥,在酒精中浸泡數日,之後在陰涼乾燥處晾乾。在藥方的末尾處,他還補充道:干透了的肉看起來像熏肉,不會有任何臭味。

17世紀英國的另一位醫生湯普森(George Thomson)更是認為,人體的所有部分和成分都可以用作藥材,甚至糞便也不例外。被處死或戰死的人,幾乎其身體的所有部分都可以成為藥材。英國於1752年頒布的一項法律規定,被處死的謀殺犯的屍體可以被解剖。之所以有此規定,一是為了防止被處死的兇手受到得體的埋葬,因為他是死有餘辜的;二是為醫學研究和教學提供人體。在德語國家,劊子手是一個令人恐懼和被人鄙視的職業;不過,他們有權支配被處死的人的血及其屍體。英國杜倫大學研究文藝復興時期文學的專家薩格(Richard Sugg)稱,這些人是「掌握了魔術的麻風病患者」,意思是說,人們平時對他們唯恐避之不及,患病時又離不開他們。在音樂劇《理髮師陶德》中,美國著名作曲家松德海姆(Stephen Sondheim)描述了陶德這位倫敦理髮師的故事。陶德把自己的顧客當作被宰殺的對象,用剃刀割下他們的頭顱以後,用這些受害者的肉做肉餅出售。歌詞的疊句中說:「親愛的,世界歷史的關鍵就是誰被人吃,誰能吃人。」如果了解了歐洲人服用「屍體葯」的歷史,我們就會發現,松德海姆的描寫雖然誇張,卻也反映了包括倫敦在內的歐洲曾經的歷史現實。這裡所說的人吃人並不是吃活人,也不是直接吃人,實際上是把死者的軀體轉化為藥物服用。

既然被處死的犯人和陣亡者的屍體均可以入葯,把古埃及木乃伊當作治病的葯並沒有什麼不妥。希羅多德在其著作中說,阿蒙神祭司能夠把阿蒙神廟最高祭司的家譜倒背如流,其家譜最遠可以追溯到11340年以前。按照《聖經》的講述,亞伯拉罕曾經逃荒到過埃及,摩西曾經在法老手下供職。生活在如此久遠時期的古埃及人能夠讓死者的屍體保存下來,不禁令人相信,古埃及人一定擁有萬應靈藥。進而,人們很容易形成這樣的概念,那就是,這些木乃伊歷經成千上萬年,其中蘊含的神奇力量該有多麼強大!把這些木乃伊做成藥材服用,一定能夠從中獲取健康、活力甚至永生。

從13世紀至16世紀,把古埃及木乃伊運到歐洲製成藥品,逐漸成為非常興隆的生意。從事這些生意的人來自英國、西班牙、法國、德國等國家。開羅和亞歷山大成為木乃伊這一特殊商品的集散地。歐洲商人有時把木乃伊作為整體,有時把它分解成碎塊賣給藥店。起初,木乃伊的價格非常低廉,不少藥店出售木乃伊塊、木乃伊粉以及用木乃伊作為原料製成的葯。木乃伊粉可以直接外用,治療擦傷、挫傷和皮膚病,或者吸入鼻孔,治療咳嗽和潰瘍。用木乃伊粉作為原料製成的藥名目繁多,針對的病症也非常多,如頭痛、胃潰瘍、白內障、牙痛、癲癇、難產、月經不調、子宮感染、歇斯底里症、麻疹留下的斑點等。用木乃伊粉製成的膏藥還可以治療腫塊。相信木乃伊葯神奇作用的人群不只限於社會中下層,其中不乏要人和名人,比如法王弗朗索瓦一世和英國哲學家培根。弗朗索瓦一世隨身攜帶小袋子,內裝用木乃伊粉和大黃粉配製的靈藥,據說它能治療從頭痛、擦傷、胃病到骨折等幾乎所有的病症。培根相信木乃伊粉具有良好的止血作用。

1586年,英國商人桑德森(John Sanderson)把重達600磅的木乃伊殘片運到英國。他在遊記中寫道:「我們藉助繩子下到墓室,在微弱蠟燭光亮中摸索。那些木乃伊並沒有味道,像干透的瀝青一樣易碎。我們把木乃伊肢解,帶回數量不等的頭、手、胳膊和腳,另外有一個完整的木乃伊。」根據英國1721年出版的一部藥典,用兩盎司(約合50克)的木乃伊粉可以製作一帖治療疝氣的藥膏。

受到巨額利潤的誘惑,許多埃及人成為專業盜墓賊。不過,隨著歐洲人對木乃伊的需求量激增,埃及盜墓賊無法弄到真正從古時留存下來的木乃伊,因而開始把貓或鳥木乃伊當做兒童木乃伊賣給歐洲人。更加不可思議的是,有些木乃伊並非古代人製作的。1564年,納瓦拉國王的御醫為了獲得木乃伊遠赴埃及。他在亞歷山大向一位埃及商人諮詢古埃及人製作木乃伊的配方,對方笑著說,他出售的木乃伊都是自製的,原材料是新近死者的屍體,男女老少都有,而且死因也不同,許多人是因患急病和流行性疾病去世的。

佩蒂格魯(Thomas Pettigrew)在其著作中生動地講述了亞歷山大的商人製作假冒木乃伊的細節。他們設法弄到被處死的犯人或死於疾病者的屍體,用瀝青等物質進行處理,然後在太陽光下晾曬,以便其表面形成類似瀝青的黑色硬殼,看起來像古代的木乃伊一樣。有一個商人,在被問到他所出售的這些木乃伊是否有人死於可怕的傳染病時,他坦然地說,不管死於什麼原因,用瀝青處理以後,屍體看起來都一樣。他並不關心屍體來自哪裡,擔心的只是弄不到足夠的屍體。16世紀葡萄牙藥劑師皮雷斯(Tomé Pires)遊歷埃及時甚至驚訝地發現,有些木乃伊商人把烤焦的駱駝肉充當木乃伊。

波梅曾經詳細論述木乃伊的藥理和藥效,認為木乃伊粉對各種擦傷有極好的療效;人吞服木乃伊粉能夠防止血液在身體內結塊。此外,木乃伊粉能夠治療癲癇、眩暈、癱瘓等病症。他說,把木乃伊當作藥材並沒有不妥之處,他擔心的是不法商販以次充好甚至以假亂真:「有些商販販賣假冒木乃伊粉,我也拿他們沒有辦法。我只能建議,買的時候挑選發出黑色亮光的木乃伊粉,而不是夾雜骨頭和雜物的木乃伊粉。」法國外科醫生帕雷(Ambroise Paré)提到了服用了假木乃伊粉的患者身上出現的反應,他感到全身不適,呼出令人噁心的氣,甚至嘔吐不止。

根據諾布爾(Louise Noble)的最新研究,多數16、17世紀的歐洲人確實以為,木乃伊葯已經改變了原材料的性質。他們甚至把木乃伊粉與香料混在一起製成香。因為他們以為,古埃及人舉行宗教儀式時焚燒一種叫做「西腓」的香,它不僅有提神的功用,而且還能夠消毒和健身。普魯塔克在其著作中列出了這種香的配料:蜂蜜、葡萄酒、葡萄乾、沒藥、刺柏果、松脂、菖蒲、乳香、豆蔻、瀝青等。顯而易見,埃及木乃伊是仿製西腓香的最佳原料。1867年,人們在巴黎一家藥店的閣樓上發現了一個小罐,上面標著「奧爾良的少女聖女貞德的火刑柱下發現的遺骸」。教會宣布裡面確實是聖女貞德的遺骨,所以特地把它拿到圖爾總教區的一座博物館展出。根據2007年進行的法醫測試,裡面的遺骨一部分是人的肋骨,另一部分則是貓的股骨,均來自古埃及木乃伊。

從18世紀末期,歐洲人對木乃伊葯的熱情開始降溫。這種習俗的改變基本上與歐洲人逐漸養成吃飯時使用刀叉、沐浴時使用肥皂的習慣同時進行。隨著醫學的發展,他們不再像原先那樣熱衷於生機論。他們對病理和藥理有了新的認識,針對各種病症的藥品也隨之出現。有的學者認為,19世紀後半葉木乃伊被視為瘟疫的源頭並日益被妖魔化,這對歐洲人停止服用木乃伊葯產生了不可忽視的作用。不過,不少推崇密宗和煉丹術的人依然認為木乃伊粉具有神奇的作用。直至19世紀末,在一些藥典和藥方中,仍舊使用木乃伊粉。直到20世紀初,德國的醫學目錄上仍然有木乃伊,說明用它作為原料的藥品依然可以買到(等在絞刑架旁,試圖喝到被處死的犯人的血,最後一個這類例子發生在1908年,地點也是在德國)。在1924年的《默克藥品目錄》中,一個名叫「純埃及木乃伊藥膏」的藥品赫然在目,根據德國默克醫藥公司1924年的價格表,1公斤木乃伊粉可以賣到12金馬克。由此可見,陋習的生命力多麼頑強。

當然,並非所有的歐洲人都相信木乃伊的神奇療效,不少人甚至指責服用木乃伊葯的行徑。在討論食人肉問題的時候,法國思想家蒙田認為,美洲的食人肉者並不比吃屍體葯和木乃伊葯的歐洲人更恐怖和可惡。歐洲人因為宗教信仰問題相互殘殺,屍橫遍野,這比所謂北美印第安人的食人肉又文明多少呢。英國哲學家布朗(Thomas Brown)於1658年不無諷刺地說,埃及木乃伊躲過了波斯國王岡比西斯兇殘的手,經受住了時間的考驗,如今卻成為貪婪的歐洲人的口中餐。布朗認為,吞食木乃伊的人與吸血鬼並無二致,比羅馬帝國後期迫害基督徒的異教徒好不到哪裡。

美國人類學家康克林(Beth Conklin)認為,印第安人的「食人」畢竟是一種社會活動,它被融入到儀式當中,每一個步驟都有嚴格的要求,多數場合下,生者「食」死者,其根本目的是想讓死者的亡魂回歸部落。因為這個緣故,一個部落的所有成員不管男女老少都要以特定的方式食用死者的身體。把原來屬於自己部落的死者葬在冰冷的地下,對他們來說是無法接受的現實。相反,歐洲人食人完全是出於自身的利益,是把死者作為他者,經常是犯人、俘虜和病死的人,一句話,都是陌生人。如此說來,文明和野蠻這兩個概念很難定義,它們之間的界限也很難界定,而且與給出定義者的身份與立場密切相關。在德國、英國、義大利和法國,食人習俗和服用木乃伊葯的風氣於文藝復興時期末期達到了頂峰。這種現在絕對無法接受的做法伴隨著人類理性的覺醒和人性的啟蒙,與歐洲人強烈指責印第安人所謂食人習俗同時存在,著實令人詫異。不得不說,文明的發展並非單向,也不是呈一條直線,更何況還有倒退的時候。對古希臘人來說,不說希臘語的人都是野蠻人,其中並沒有道德判斷的成分。一旦野蠻這個詞具有了道德的維度,所謂的文明就經常含有濃重的歇斯底里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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