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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規定:這4種情況,離婚時要給另一方支付巨額賠償

現在有很多的人都把結婚當作兒戲,在沒有考慮清楚的情況下,就決定要結婚,結婚以後,不過三兩年的光景,就發現無法再繼續生活下去,又會考慮離婚。其實結婚以後又離婚,對於雙方來說都是一種比較大的打擊,所以結婚之前好好的考慮清楚是很有必要的。尤其2018年婚姻法又增加了新的規定,對於離婚賠償作出了一定的更改,某些情況下要離婚,有過錯的一方需要支付高額賠償。

第一種情況是重婚,第二是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第三是實施家庭暴力,第四是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只要離婚的情況是以上任意一種,過錯方就需要支付極高的金額賠償。作出這樣的規定,自然也是為了更好的維護婚姻關係,讓夫妻穩定性能夠有所提高。

2018婚姻法新規還有關於出軌是否能夠獲得離婚賠償的內容更改,根據新的規定,如果一方出軌,導致了沒有過錯的一方,遭受到了一些人身傷害,或者說是出現了其他的一些物質損失,那麼沒有過錯的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物質方面的賠償。如果說由於一方出軌而導致了沒有過錯的一方,遭受到了非常大的精神損害,在離婚的時候也可以提出一定的精神損害賠償。

相信2018婚姻法新規出台以後,人們對於婚姻這件大事會更加的謹慎,而且夫妻之間的不忠行為應當也會減少許多,人們目前經常可以在網路上看到一些關於家庭當中某一方出軌的新聞,導致一個家庭破裂,這都是因為之前婚姻法的規定還不夠完善,人們沒有法律的敬畏之心,認為自己即便結婚了以後出現家暴行為,或者說是出軌等等行為,也不需要承擔任何後果,這讓人們在實施家庭暴力或出軌的時候,沒有任何顧忌之心。

有了婚姻法新規,想必人們會更加忠於自己的家庭。兩個人組成家庭,不僅僅是為了要繁衍子嗣,也是因為擁有一定的感情基礎,希望能夠攜手共度餘生,然而現在閃婚閃離的卻大有人在,結婚不再是重要的儀式,不再是兩個相愛的人之間的承諾,而是成了遊戲一般。但願今後人們選擇走入婚姻,是因為愛,對婚姻忠誠,也不只是因為有規定束縛,而是因為想要和愛的人白首不相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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