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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在身上的禮儀制度

穿在身上的禮儀制度

在漢朝乃至歷朝歷代,都有一個不需強調的共識——衣裳,是不能隨便穿的。

服飾,自古以來就不只有保暖,滿足人們的審美慾望這樣簡單的功效。「人靠衣裝」這話著實貼切,古人云「非其人不得服其服」,什麼樣的人就要穿什麼樣的衣服,可見人們將社會倫理的訴求也寄托在了身披的層層布帛上。故而在漢朝,從人們的服飾上,就能看到禮儀制度和森嚴的等級地位。

漢代興「禮服」,「服」就是「禮」的一種象徵,穿在身上的服飾還有「報功章德,尊仁尚賢」的效果,身份尊貴、有賢有能的人在穿衣上都與他人不同,這就是一種嚴格的禮。因此,在漢朝我們完全可以遵循「以貌取人」的待人準則,看人先看衣,只要不遇到興之所至微服私訪的皇帝,一般都錯不了。

中國人講禮,古人更重禮,因此寄託著禮儀制度的服飾,穿起來是格外的繁瑣。顏色穿不對?花紋有問題?樣式不正確?全都不行!對古人而言,恐怕每天早上起床第一件事,便是要煩惱今天的衣服該怎麼穿。不過在最初,漢朝的服飾禮儀並沒有如此繁瑣。

眾所周知,西漢初年民生凋敝,漢高祖劉邦出巡之時,竟然連四匹毛色一樣的拉車之馬都湊不齊,官員更是只能坐牛車代步,渾似要去趕集一般。這樣嚴酷的現狀下,朝廷上下一心,都在琢磨著一件大事——如何才能讓百姓吃飽!倉廩尚且不實,怎麼顧得上知禮節呢?所以此時的服飾制度並不完善,朝廷一時「偷懶」,大多沿用秦朝時的制度。

當然,皇帝的待遇是特殊的,比如劉邦在身份低微時所戴的冠帽,也隨之「雞犬升天」,被命名為「劉氏冠」,非公爵以上不能穿戴。除此之外,商人的地位也十分特殊——低得特殊,所以亦被強調不能穿著錦繡綺羅。

直到漢武帝時期,吃穿待遇提升了,皇帝又提倡「獨尊儒術」,這才再次將服飾禮儀的規範提上日程。中國古代崇尚「金木水火土」五行,相應的便有「五德」,每個朝代均不同。武帝認為秦朝屬「水德」,黑色屬水,所以秦朝服飾以黑為尊貴。到了漢朝還能如此嗎?當然不行,得改!於是武帝在元封七年正式下詔,改易服色,變為崇尚黃色。黃色屬土,可見武帝認為漢朝應當為土德。

所以,古代並非一直以黃為尊,服飾的顏色變易也屬於禮儀的一種。比如東漢時,光武帝劉秀就產生了不同意見,他以為漢朝應當是火德,那就變為尊崇紅色唄!這每改朝換代便變化一次的服色,倒是有些「新朝新氣象」的既視感。

漢朝的服飾禮儀,直到東漢才基本完善,這在《後漢紀》中有所記載:漢初,文學既缺,時亦草創,輿服旗幟,一承秦制,故雖少改,所用尚多。乃是天子依《周官》《禮記》制度,冠冕衣裳,佩玉乘輿,擬古式矣。

可見,東漢時的服飾制度很有些「復禮」之意,不僅繼承了秦、西漢的習慣,還參考了三代古制,仿照著先秦的式樣又重新擬定了完善的服飾禮儀。至此,漢朝人穿著的禮儀規範才算是有了「完全版」。

為什麼解決完溫飽大事後,人們首先關注的就是「穿什麼」這樣看似無甚意義的事呢?其實,那些在現代人眼中過分繁冗的,從顏色到紋樣都有嚴格要求的規定,就是為了彰顯一個詞——等級。

儒家思想總不忘強調等級和地位的差異,孔聖人有言「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八個字便道盡儒家在等級上的觀念。所以,自漢武帝獨尊儒術以來,當政者就無時無刻不在強調等級地位的差異。

這一點與漢初是極為不同的。漢初信奉黃老之學,「無為而治」才是王道,因此對服飾禮儀也不甚在意,皇室更是嚴格地起到了表率作用。

漢文帝登基後,也常常穿著「綈衣」,就是用絲線和棉線混織的衣裳。皇帝尚且不穿絲綢,更不說他人了。漢文帝所寵愛的慎夫人,一樣被要求穿著的裙子不可拖地,睡的帷帳上不能繡花,總之是怎麼簡樸怎麼來。難為漢朝後宮的美人們,要在荊釵布衣中顯出姿色,實在是相當不容易啊!

待到武帝時期,人們就意識到了服飾在倫理教化上的重要地位。令一個人明白倫理道德簡單,令所有人都明白卻很難。尤其是在古代識字率低、民智未開的時候,百姓不懂文字、沒有老師,很難得到教化。此時,就得另闢蹊徑,對百姓而言,將倫理體現在「穿」上就是最有效的途徑,一目了然,簡單「粗暴」!

這一點,董仲舒就看得十分清楚。他認為,衣裳就是為了讓人們覺得暖和而存在的,而在衣裳上「飾文章」「雜五彩」的行為,跟身體健康沒有一丁點關係,既不能延年益壽,也不能祛除疾病。當然,這不意味著他老人家覺得這些就應當摒棄,相反,董仲舒十分推崇紋飾衣裳,並制定一系列規範,因為這可以「貴貴尊賢而明別上下之倫」,更容易教化百姓,讓他們明白上下之分,才好治理天下。

同樣,當世人開始胡亂穿衣的時候,就意味著天下即將大亂了。所以,跟士大夫討論「今年流行什麼花色」是沒用的,他們之所以執著身上穿了什麼顏色的衣服、佩戴什麼花紋的玉佩,絕不是處女座般的審美癖好在作怪,純粹是為了維護階級需要,明辨尊卑等級,歸根結底還是為統治服務。

正因如此,在冗雜的服飾制度中,人們最關注的不是最吸引眼球的上衣、下裳,而是不起眼的冠冕、佩綬。這兩者,都因其象徵意義不同,而牢牢佔據著服飾禮儀的關鍵。

冠冕,戴在頭上,被稱為「首服」,也被看做穿在身上的「禮儀之首」;佩綬,是禮儀的標誌物,自古便是「光明章表」的符號。所以,二者的劃分格外細緻,從冠帽上講,法官、武將戴的冠就有所不同,祭祀、日常更是差異極大。而佩綬更有發揮餘地,它就是古代版的「徽章」,玉的形狀、質地、顏色不同,設計出的玉佩都會有不一樣的意義。

就連衣服上華麗的紋飾,都不是為了滿足審美慾望而存在的,而是寄託著各種各樣的含義。比如朝服上,一共有十二種章紋,如日、月、龍、山等,只有皇帝才可以將十二種章紋全部穿在身上,諸侯則是九章,官職越低者身上的章紋越少。

至於隨便亂穿有什麼後果,這得看你穿了什麼。如果私制十二章紋的服飾,一經發現絕對會按「造反謀逆」論處,這可是要砍頭的重罪!由此可見,紋飾在人們眼中幾乎成為地位、權力的代名詞,想私下穿穿龍袍過癮,在古代是沒人敢做的。

若是不幸穿越到漢代,想在衣服上獲得更多的自主選擇權?簡單,還是多讀書、多奮鬥吧!地位提升了,衣服的選擇範圍自然增大。私以為,這大概能成為不少愛美者的動力源泉。

素材來源:網路搜集

編輯:曹仁江

審核:井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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