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世界上最早的法醫不是西洋,而是中國!但為何現代的中國連古代也不如?

世界上最早的法醫不是西洋,而是中國!但為何現代的中國連古代也不如?

世界上最早的法醫是秦代的"令史"。秦律規定,死因不明的案件原則上都要進行屍體檢驗,司法官如果違法不進行檢驗,將受到處罰。秦代的《封診式》是世界上最早的法醫規範,它對法醫鑒定的方法、程序等有較為詳細的記載。在人命案件中,鑒定檢驗的主要內容有屍體的位置、創傷的部位、數量、方向以及大小等。令史檢驗完成之後,必須提交書面報告,稱為「爰書」,是世界上最早的法醫鑒定結論和現場勘察報告。

1247年(中國南宋理宗淳祜七年),時任湖南提點刑獄兼大使行府參議官的宋慈(1186年-1249年)編寫完成《洗冤集錄》,這是世界歷史上第一本以死亡方式系統編輯的法醫學著作。 《洗冤集錄》開頭曰:「事莫大於人命,罪大莫於死刑,殺人者抵法故無恕,施刑失當心則難安,故成指定獄全憑死傷檢驗。倘檢驗不真,死者之冤未雪,生者之冤又成,因一命而殺兩命數命,仇報相循慘何底止。」故法醫最重要的工作便是提供醫學上的證據,協助檢察官、辦案者找出司法案件的真相,還原事實,保障死傷者的人權。和一般醫學相比,一般醫師所要幫助的對象是病人,那麼法醫所要幫助的便是死人了。為了提供最客觀正確的事實,因此法醫學必須運用各學門的相關知識來幫助辦案

南宋嘉熙年間,廣東來了一位刑官宋慈,他發現有一個自殺的男子,傷口進刀輕、出刀重,右手刀子是放在手上而非緊緊握著,於是展開調查,發現果然是鄉間土豪濫殺無辜,他替死者平反了冤情,因而大快人心。

宋慈在八個月內一共調查了兩百多個冤案,可說是宋朝包青天之外的另一個宋青天。不過宋慈辦案和包公不一樣,他的角色事實是結合當時的「仵作」,也就是現代的「法醫」,借著各種診斷來判定死者的致死原因,提供辦案的數據和證據。

中國是歷史上最早有法醫制度的民族,從秦墓挖掘出來的秦簡發現,當時已記載有縊死、他殺、外傷流產、首級、痲瘋等案例和法學檢驗的記載;唐朝的唐律上就明載法醫的責任,如果驗傷或驗屍有差錯,還要受到處罰;到了宋代,這方面的知識迅速發展,宋慈以他的經驗集大成,寫成一本曠世巨作「洗冤錄」。

洗冤錄比較完整的版本包括五卷,主要的涵蓋驗屍的檢驗方法、死因的判斷、更寶貴的是在生理、病理、診斷治療與急救上提供許多實用的經驗,都超出當時時代標準的醫學教科書。其中詳細敘述了凍死、餓死、上弔死亡等等各種屍體的特徵,並且區分縊死和被人勒死會有什麼不同;同樣地,生前溺水和死後推屍入水,被火燒死與死後焚屍的差別,都有精闢的描述。

這也是一本毒物學的好書,列舉出食物中毒、煤炭(即一氧化碳)中毒、硫化物中毒、砒霜中毒等等的不同表徵,也有急救的方法,像解砒霜中毒的方法,是在不久之後取雞蛋一、二十個,打入碗內攪勻,加入明礬三錢,灌之,使其吐出,便愈。

宋慈的「洗冤錄」要比西洋1602年第一本法醫專業書早了三百多年,之後被世界各國普遍引用,譯成了七國的文字。一般來說,中國古代醫學缺乏解剖生理學實證,而宋慈以個人對刑犯的愛心、獨具慧眼的觀察、再經縝密的思考,居然突破這些限制,有了如此的醫學成就,值得後人景仰和學習。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悅讀書者 的精彩文章:

看完此文,你再也不用為不會寫情書而發愁
伊麗莎白克蘭和科幻主觀:我們偉大人生的真實故事

TAG:悅讀書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