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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雲密布的夜空依然有光明

Let It Be

 Back In The World

Paul McCart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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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張楊拍了一部電影叫做《昨天》。影片無關三毛和佛珠。主角叫做賈宏聲,演員叫做賈宏聲,故事是賈宏聲的故事。因為用真人來演真事的拍攝手法,電影被評論界驚嘆為「本年度最勇敢影片」。上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賈宏聲名噪一時。如果有個「中國四小生」評選,他恐怕會穩坐第一把交椅。知道他的人,還知道他有個女朋友叫做周迅。

*註:《昨天》電影海報。

1992年演完《蜘蛛女之吻》後,賈宏聲淡出演藝圈。賈宏聲說:「我的事業非常順利,但後來我真不願意玩了,覺得在家裡聽音樂挺好。」他說:「還是玩音樂好,真實。不像演戲,全他媽是假的!」

他把自己關在家裡,拉上窗帘,寄生在黑暗中,試圖用披頭士把自己「磕醒」。他剪破牛仔褲、高筒靴,藐視所有在街上行走的人。 他在立交橋下的草地上喝啤酒,管那些面無表情的人們叫做「傻波一」。他終日纏繞於三個問題:「為什麼活著?活著有什麼意義?什麼是真正的快樂?」 這種憤怒與脆弱,在朴樹的《媽媽,我……》中被譜上曲子:「媽媽我噁心/在他們的世界/生活是這麼舊/讓我總不快樂/我活得不耐煩/可是又不想死/他們是這麼硬/讓我撞得頭破血流吧。」他們除了有過相同的女朋友,也攜帶著相似的精神基因。

賈宏聲30歲生日那天,他一個人去了天壇。繞著迴音壁默默走了30圈,然後停住,用低沉而有些沙啞的聲音告訴自己:「今天,我30歲了。」這個橋段被記錄在電影《昨天》里。影片上映9年後,2010年7月6日,我才看了這部電影。起因源自一個導演朋友,他在博客里寫著:昨天,賈宏聲死了。

在電影里賈宏聲問自己的父親:「我像列儂嗎?」

父母:「像。」

賈宏聲:「我有沒有英國血統?」

父母:「沒有,咱們正統的中國人,我和你媽祖上三代都是四平的。」

賈宏聲:「不,我肯定有英國血統。」

父母:「為什麼?」

賈宏聲:「因為,我是列儂的兒子。」

被父母關進精神病院後,護士問他:「你姓什麼?」

賈宏聲:「姓列」

精神病院護士:「叫什麼?」

賈宏聲:「列儂」

精神病院護士:「家住哪兒?」

賈宏聲:「倫敦。」

影片中,賈宏聲把披頭士的《Let it be》翻譯成中文。他躺在立交橋下,眼中是藍得逼近於殘忍的天空。他像是演話劇般長時間獨白:「當我發現自己處於煩惱之中,它來到我的身邊,為我指引方向,順其自然;當我身陷黑暗的時空,它站在我的前面,為我指引方向,順其自然;所有傷心的人生活在這個世界上,將會有一個答案,順其自然;即使他們將要分離,他們仍有機會看到一個答案,順其自然;陰雲密布的夜空,依舊有光明,它照耀我直到明天,順其自然。

*註:《昨天》劇照。列儂的兒子賈宏聲。

有人說,常聽披頭士的歌,不會得抑鬱症。披頭士之於人,恐怕如同《金色夢鄉》施與伊坂幸太郎的意義。即使被惡勢力追到屁滾尿流,聽完音樂,還得佯裝淡定地說:「雖然很艱難,但明天也要努力。」賈宏聲也許是其中的異類。當他從高空一躍而下,不知屋檐上有沒有龍盤旋,耳邊是否呼嘯著《Let it be》。他這麼熱愛列儂,只可惜這首歌的創作者是麥卡特尼。

披頭士起源於50年代末60年代初。當時,阿姆斯特朗還沒有在月球邁出一小步,人類的叛逆沒有逃脫地球的引力。查理·卓別林剛導演了最新的喜劇電影,名字叫做《一個國王在紐約》。周華健在香港西營盤出生。鐵榔頭郎平還只是個小鎚子。貓王從陸軍退役,主演了一部電影叫做《大兵的煩惱》。泥瓦匠以嚴謹工藝築起全長167.8公里的柏林牆,並起了個浪漫的昵稱,叫做「自由世界的櫥窗」。芭比娃娃正式問世,算計著父母的錢包,自誕生起經歷過500次以上的整容。英國倫敦還被叫做霧都,這些由燃煤和汽車尾氣引起的濃重煙霧,在1962年殺死了100人。凱魯亞克在路上,金斯堡嚎叫,他們比海明威的迷惘更加垮掉。

60年代就像整個世界的十字路口,人類寄生其中,卻又被時代追著跑。以至於時代不像是由人塑造的,而是具備了自我繁衍能力的怪物。這種眼花繚亂的西洋景,可以在《阿甘正傳》看到縮影。而在遙遠的東方,我們把鍋碗瓢盆拿去鍊鋼,然後口耳相傳,鼓吹著巨大的泡沫。我們餓著肚子,卻傻白甜地誤認生活真好。我們在該垮掉的時候,讓亢奮沖昏頭腦。該明白的時候,又身染利己主義的麻木。

*註:《阿甘正傳》劇照。

對於中國而言,披頭士的音樂是舶來品。但他們的黃金時代,恰巧趕上我們的一窮二白。我們用語言把腦袋燒著了,把躁動拒絕在國境線以外。他們所歌唱的自由,與當時的我們格格不入。前蘇聯文化評論者甚至認為:「西方大壞蛋們花了數千萬美元,建立了各種龐大的組織,想要顛覆蘇聯體制——中央情報局、聯邦調查局、自由電台……而我相信這些愚蠢的冷戰機構發揮的作用,遠遠不如『披頭士』的影響力。」

與一個人對話,叫做聊騷。與一個時代對話,叫做浪潮。錯過了那個時代再相識,貌似也就沒有那麼偉大。與其說是舶來品,不如說成是舶來品的舶來品。二戰後, 「脫亞入歐」成為日本主流文化。霓虹國年輕人同樣懷著解放人類的夢想。搖滾成了那個年代的一大象徵。他們一邊高喊口號,一邊沉湎於搖滾、性和藥品。披頭士成為了日本那個年代的文化烙印。這枚小烙鐵同樣蓋在村上春樹、村上隆、東野圭吾、伊坂幸太郎的臉上。我們與時代擦肩而過,或許再也無法與披頭士發生共情。某種層面來說,我們只是反芻日本作家的往事。

50年代早期,50多歲的路易斯·阿姆斯特朗離開新奧爾良,抵達芝加哥,用煙熏嗓和小號繼續征服世人。40年前,他企圖用一顆子彈射殺天空,上帝卻還給他一把感化院里的小號。而1959年,鮑比.達林因演唱《Mack the knife》(惡之教典),而一舉成名。他說:「我希望到25歲的時候,能成為一名傳奇性的人物。」人們認為他自負,卻不知道他只是沒有把握活到30。歌里唱著:「在周日的清晨,道路的邊上躺著一具沒有生氣的屍體。」2012年,這首歌被引用在日本導演三池崇史的電影中。電影名同樣叫做《惡之教典》。

而在英格蘭,上世紀50年代末「噪音爵士樂」席捲風靡。與其說是爵士樂,其實更像是為所欲為的搖滾樂。樂器不再是小號以及薩克斯。人們通過腦洞,製造出稀奇古怪的樂器。肥皂盒或者臉盆搖身變為架子鼓,羽毛球拍就是廉價的吉他。樂器種類成倍增長,宛如音樂世界過上了萬聖節。這就如同智能手機替代了相機。拍照不再是攝影師的特權,是個人就有手按快門的權力。

1940年10月9日18點30分,約翰·溫斯頓·列儂出生於英國利物浦一個工人階層家庭里。1980年12月8日22點49分,約翰·列儂在紐約寓所前被狂熱男性歌迷馬克·查普曼槍殺,年僅40歲。如果被世人清晰地記得生死的時辰,這一生恐怕也是值得的。列儂的父親在他三歲時,拋妻棄子。列儂從小被姨媽收養。

1957年,16歲的列儂組建一支叫做「黑傑克」的樂隊。樂器包括價值17英鎊的一把吉他,以及一條搓衣板。一周不到,他們發現當地另一支樂隊也用了「黑傑克」,迅速改名叫做採石人(The Quarrymen)。這個名字的緣起極其直接,列儂的母校就叫做採石岸高中(Quarry Bank High School)。

同年7月6日,採石人樂隊在沃爾頓市聖彼得教堂的社區活動中演出。而台下坐著十五歲的保羅·麥卡特尼。他出現在這,是因為聽人說,這是個遇見漂亮姑娘的好地方。兩個月後,麥卡特尼正式加入「採石人」。因為那張至死不渝的娃娃臉,他經常被列儂嘲笑,「寶貝,你的臉就像嬰兒的屁股一樣可愛。」娃娃臉男孩喜歡星期二。因為他覺得每當此時,自己都有奇妙的魔力。

隨後,樂隊的名字比他們的性情更加躁動。比如,因為穿了五顏六色的襯衫,就把自己叫做「彩虹」樂隊。他們還以「約翰尼和月亮狗」的名字,登台幾次。或者因為列儂和麥科特尼雙人舉辦的小型演出,就把自己叫做「雙生小痞子」。

1960年,「採石人」樂隊改名為「披頭士」。據說,他們很喜歡巴迪·霍利,還有他的「蟋蟀」樂隊。他們挑選了幾種昆蟲的名字,最終選定了「甲蟲」(Beetles)。斯圖想到的是「甲蟲」樂隊(The Beetles)。但是愛玩文字遊戲的列儂改成「Beatles」,因為他們是一支節奏樂樂隊(a beat group)。列儂在一次採訪中解釋:「念出這個單詞的時候,人們會想起毛骨悚然的蟲子。看到這個單詞的時候,人們會想到節奏音樂(beat music)。」巧合的是,垮掉的一代叫做「The beat generation」。

其實在披頭士遇見經紀人布萊恩·愛普斯坦之前,他們基本身陷在名不見經傳的走穴當中。主音吉他手喬治·哈里森甚至因為未成年,慘遭德國警方驅逐。麥卡特尼又被指控故意放火,也被警方驅逐出境。1961年披頭士剛完成漢堡之旅。四個男孩不僅認識了性、藥品、搖滾樂,還學會如何取悅觀眾。

「漢堡之行讓披頭士成為披頭士。在此之前,他們堪稱是全利物浦最糟糕的樂團。」傳記作家斯皮茨說,「正是在漢堡,通過許多表演,他們積累了舞台經驗。他們終於知道如何以正確的方式秀自己,如何應對台下哪怕是最糟糕的場面。」1961年11月,布萊恩·愛普斯坦在「洞穴」第一次見識了披頭士的演出,並決定與他們簽署一份為期5年的經紀合約。1962年8月,他們在「洞穴」演唱了樂隊的第一支原創單曲《Love me do》。

愛普斯坦與披頭士於1961年底簽約,僅用了兩年時間,他就將四個來自利物浦工人階級的男孩,打造成全世界為之瘋狂的偶像。他們走到哪裡都伴隨著女孩們的尖叫、哭泣、追逐、歇斯底里。當時媒體上出現了一個新的名詞——「披頭士狂熱」(Beatlemania)。

而在這股狂熱症候群肆虐全球之前,除了愛普斯頓,恐怕沒人覺得這四個發育不良的年輕人會走紅。愛普斯頓把自己干成賣保險的推銷員,幾乎和英國所有的唱片公司聯繫。1962年元旦,倫敦颳起兇猛的暴風雪,披頭士跑到Decca唱片公司試音。星探迪克·羅在聽完他們的表演後說:「吉他樂隊已經過時了,愛普斯頓先生。」

在見到喬治·馬丁爵士前,愛普斯頓已經被多家公司拒絕。經紀人恐怕也是高危行業。藝人可以脆弱憤怒放飛自我,經紀人捏著手裡四顆燙手山芋,還得把生意進行到底。喬治·馬丁爵士於2016年3月8日仙逝。麥卡特尼說:「只有馬丁先生才配得上『第五位披頭士』的稱號。」但愛普斯頓和馬丁的第一次會面,有點半開玩笑的成分——馬丁曾為許多笑星錄製唱片。其中包括主演過《奇愛博士》的彼得·塞勒斯。

*註:《奇愛博士》劇照。

見到馬丁時,愛普斯頓恐怕已經瀕臨癲狂的邊緣。喬治·馬丁爵士回憶第一次見到愛普斯坦的情景:「這人看上去非常歇斯底里。」愛普斯坦甚至以唱片行老闆的身份威脅EMI 唱片公司:如果不簽下披頭士,他將中止與EMI唱片往來的所有其他業務。5年後,由於服用過多「抗抑鬱葯」,愛普斯坦在他的倫敦公寓過世。

不過在當時,愛普斯坦的威脅生效了。EMI將這支日後最成功的樂隊簽給了旗下的留聲機唱片公司。1962年10月5日,披頭士的第一張英國單曲唱片《Love me do》正式發行。據說為了確保這張唱片能打入排行榜的前20名,愛普斯頓本人掏錢買了1萬張。由此看來,「刷單」並不是電商的專有辭彙。

披頭士只用了13個小時就錄完了第一張錄音室專輯,從此世界流行音樂被徹底改變了。後來,喬治馬丁評論說:「上帝啊,這只不過是一張塑料唱片,但這塊塑料卻如黃金般珍貴,為了灌制這張唱片,讓你出賣靈魂也在所不惜。」

1963年春天,皇家音樂會。披頭士是第七個登場表演的樂隊,列儂對觀眾說的第一句話是:「聽下一首歌時,坐在廉價座位上的觀眾,請你們用手鼓掌;其他各位,請讓你們的珠寶叮噹作響。」這句經典的調侃被認為是列儂平民意識的體現。皇家音樂會吸引了大約1萬名以上英國人收看。

在上世紀60年代,美國是流行音樂最大的發酵缸。在英國聲名顯赫後,愛普斯坦和披頭士渴望征服美國。他們希望進缸前,自己只是英格蘭的純牛奶,進缸後,升維成全世界的養樂多。在「渴望」的餅圖中,還有一定的比例在於:美國是「貓王」的故鄉。

1950年代,「貓王」埃爾維斯·普雷斯利的唱片傳到利物浦。「當我第一次聽到《Heartbreak Hotel》時,我的頭髮都豎起來了。我們不知道他是怎麼做到的,對我們來說這太棒了。」雖然不至於成為私生飯,但至少列儂是「貓王」的死忠粉。他在卧室里貼貓王海報,留飛機頭,用貓王深沉並且半死不活的方式唱歌。但遺憾的是,某種程度上來說,正是披頭士的出現終結了貓王的時代。作為外來的音樂文化,卻統治了美國的唱片市場,並影響了此後美國本土流行音樂的發展道路。甚至有美國媒體寫道:「4個『貓王』加起來,減去6歲,加上英國口音和譏諷的腔調,這就是披頭士。」

1964年,披頭士抵達美國。飛機艙門還未打開,他們聽到機艙外傳來的嘈雜聲。「我們本以為那是引擎的聲音,可後來引擎熄火了,聲音還沒有停。這才意識到是歌迷尖叫的聲音。」喬治·哈里森後來回憶道。機場聚集了成千上萬名粉絲。她們如同狂熱的宗教分子,前呼後擁,熱淚盈眶。以至於披頭士以為她們是在示威遊行。

*註:1964年2月7日,紐約,歌迷們發出陣陣尖叫,

希望一睹披頭士樂隊的風采。

*註:1964年2月9日,《蘇利文秀》演播廳,麥卡特尼向蘇利文展示他的吉他。

站在蘇利文身後的是披頭士樂隊經紀人愛普斯坦、列儂和斯塔爾。

1964年2月9日, 披頭士在美國著名的《蘇利文劇場秀》上登場。這是當時全美收視率最高的節目,大約有4000萬名美國觀眾收看,相當於當時美國總人口的40%。披頭士在美國大獲成功,他們的專輯不僅攻佔了排行榜第1名,還攻佔了第2、3、4名。此後,披頭士開始邁向巔峰,陸續推出了《Rubber Soul》、《Revolver》以及《Sgt.Pepper』s Lonely Hearts Club Band》等多張搖滾樂歷史上的經典專輯。

而無數的英國樂隊和演出經紀人猶如發現了新大陸一般,潮水一樣湧向美國,期待著像披頭士一樣成為國際明星。而剛剛被披頭士激烈震蕩過的美國音樂市場根本來不及做任何抵抗。一瞬間,留著披頭士髮型,操著一把電吉他,用倫敦口音唱歌的人充斥了美國各大唱片店和排行榜。那一場徹底改變流行樂和搖滾樂的歷史的事件——「英倫入侵」(British Invasion)開始了。

1964年披頭士的第一次美國之行時也拜訪過拳王穆罕默德·阿里,在和他們經過漫長的對話之後,拳王阿里對披頭士們說:「原來你們不像看起來那麼傻呀。」列儂面不改色地回答:「但是你就有看起來那麼傻。」

*註:披頭士和阿里。

人的偉大,大多數是時代恩賜的。下一代看上一代都是腐朽的一代,上一代看下一代都是垮掉的一代。披頭士的第一批樂迷,大多出生於二戰後「嬰兒潮」時代。當時英美還在承受戰後的創傷。經受兵荒馬亂之苦的父母希望自己的孩子平凡至死,寧靜祥和終老一生。但新一代則認為循規蹈矩的生活太老套。他們蔑視傳統,廢棄道德,有意識地遠離主流社會。他們用一種獨特的生活方式,來表達他們對現實社會的叛逆。這種精神在塞林格《麥田裡的守望者》中具象成文字:「長大是人必經的潰爛。我雖生活在這個世界,卻不屬於這個世界。」

在這場的嬉皮士文化的浪潮中,披頭士寄身於此。他們內心暗藏著反主流的理想主義,以及改變世界的強烈慾望。在他們追尋和平與自由的歌詞里,死死烙著嬉皮士獨有的諷刺腔調。

如果給這篇文章一個結尾,我希望終止在最光鮮的時刻。彷彿之後的煩惱和告別,全都沒有必要發生。成為一個時代的象徵,往往具有某種巧合性。恐怕連披頭士本人都無法預言自己的偉大。這就猶如以水滴的心態投入浪潮,後來才發現自己是塊奇形怪狀的礁石。

作者 |(英)史蒂夫·特納 著

譯者 |吳楊

出版社 |上海譯文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17年04月

資料參考:《外灘畫報》、時光網、《中國日報》、百度百科、網易新聞、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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