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有地方存在缺口 全國普漲能實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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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
新京報快訊(記者 吳為)3月23日,人社部公布了該部與財政部聯合下發的《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通知明確,從2018年1月1日起,為2017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
對於上調養老金的資金來源,人社部在通知中明確,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此外,人社部發言人此前還明確表示,今年要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2017年11月召開的人社部新聞發布會上,新聞發言人盧愛紅表示,「人社部會同有關部門,正在加快研究推進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工作,準備明年邁出第一步,先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
中央調劑制度將發揮什麼樣的作用?盧愛紅表示,該制度可均衡地區之間由於人口結構特別是人口的流動導致的撫養比差異過大帶來的養老保險負擔,調劑餘缺,進一步在全國範圍發揮養老保險互助共濟作用,促進養老保險制度的可持續發展。
今年人代會閉幕後,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記者會上曾明確表示,今年將實施養老金基金調劑制度,中央收取3%統籌調劑,以後還會有所提高,以彌補有些省養老金可能會發生的不足。同時,還會通過劃撥國有資產收益來增加社保基金的總量,不僅使它安全,而且拓展盈利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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