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新聞 > 借款人被「爆通訊錄」催收 建立債務人適當性管理正當時

借款人被「爆通訊錄」催收 建立債務人適當性管理正當時

這是一個催收界內存在已久的痼疾。

3月19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發布一則案件快報稱,債務人稱,欠1000元被惡意催債,借貸平台非法獲取自己的通訊錄、惡意辱罵自己及親友,因此起訴借款平台。日前,海淀法院受理此案。原被告雙方責任有待司法機關認定。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調查發現,這種通過手機通訊錄好友進行債務催收手段被稱為「爆通訊錄」,在現金貸、小貸、P2P網貸或其他互聯網金融機構等的違約債務催收中不時出現。

有銀行不良處置人士表示,採用極端手段,侮辱威脅債務人,非法獲取信息,這在合格甚至合法方面,都存在問題。

造成「爆通訊錄」催收,是由於一些「現金貸」平台主要通過手機貸款軟體App放貸,會要求借款人打開手機通訊錄許可權,上傳通訊錄。

「爆通訊錄」極端手法催收

海淀法院19日發布案件快報稱,債務人宋先生稱,其從某小貸平台借了1000元逾期沒還,被對方非法獲取自己的通訊錄、惡意辱罵自己及親友,故宋先生以侵犯名譽權、隱私權為由將小貸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小貸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賠禮道歉,賠償損失6萬元。

原告宋先生訴稱,2017年11月23日,他通過北京快網快訊網路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旗下小額手機貸款軟體「財小仙」借款1000元,約定借款期限為14天。債務到期當天,因資金周轉困難,未能按期還款。該平台在未與宋先生聯繫的情況下,直接採取極端手段惡意催收債款:捏造事實並以群發簡訊的方式,直接辱罵、威脅宋先生,還非法抓取宋先生的通訊錄,對其親朋好友進行辱罵,還將宋先生及其親朋好友的個人信息,外包給多個第三方催收公司,使其收到大量的威脅、恐嚇簡訊。宋先生認為,小貸公司採取人身攻擊的手段催收債款,嚴重侵犯其名譽權和隱私權。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具體案情仍有待司法機關調查。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調查發現,這種債務催收手段被稱為「爆通訊錄」,在現金貸、小貸、P2P網貸及其他互聯網金融機構等的債務催收中不時出現。催收機構通過技術手段獲取客戶的智能手機通訊錄後,向債務人通訊錄好友發送簡訊或撥打電話,以達到逼迫債務人還款的目的。有些簡訊甚至包含極端侮辱內容。

多位被如此催收簡訊「轟炸」的人士反饋稱,本人不是借款人,只是借款人的朋友,但幾乎天天被「爆通訊錄」。電話被轟炸後,只能馬上設置靜音模式。有借款人借了現金貸產品後,只剩下最後一兩期尚未償還,也會被打爆通訊錄。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在一家第三方網路投訴平台上看到,大量關於暴力催收、非法獲取個人通訊錄等的投訴帖子集中出現。有投訴稱,平台未經同意,獲取個人通訊錄信息,獲取手機全部個人電話並且交給第三方催收公司,通過不同的手機號撥打電話,導致個人和親朋好友無法正常作息。另有投訴稱,催收人員加通訊錄里好友的微信,要求協助逾期還款。甚至有投訴稱,催收人員將附帶身份證和聯繫人號碼的色情圖片以彩信方式群發通訊錄好友。

現金貸催收「套路」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採訪獲悉,所謂「爆通訊錄」催收,原本是現金貸等平台從事「大數據風控」的一種策略,這些平台在放貸時要求客戶開放通訊錄讀取許可權。

某互聯網金融平台高管表示,「爆通訊錄」主要是「現金貸」平台的催收手段。導致這一現象的原因之一是,「現金貸」平台主要通過手機貸款App放貸,會要求借款人打開手機通訊錄許可權,上傳通訊錄。

「這是現金貸的風控手段之一。現金貸平台會根據客戶通訊錄跑數據,看能否借給借款人錢。」該互金高管表示,催收有自己催或找委外催收機構,一般的催收「套路」是,債務人違約後,根據違約期限,先發簡訊催收,其後是「電催」,給借款人打電話,然後是「爆通訊錄」,給借款人通訊錄打電話或發簡訊,最後是上門催收,逐步升級催收手段。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以Android智能手機體驗上述App,上述財小仙App稱,與芝麻信用及多家借貸平台聯合徵信,要求讀取手機識別碼、通話記錄、位置許可權等手機許可權。

除上述通過借款App直接讀取通訊錄,也有一些小貸平台通過電信運營商獲得通話記錄數據。這其中,一方面,通過各種渠道泄露的運營商數據,為各類平台所購買。另一方面,部分消費金融平台也通過運營商數據篩選「白名單」信貸客戶。

這反過來導致一些人對現金貸平台「擼口子」(通過手段獲得貸款),通過修飾手機「通訊錄」獲取貸款。

例如,一些貸款網站發布的「貸款攻略」顯示,網貸平台獲取借款人通訊錄,會根據通訊錄信息,基於一些常見規則,比如通過通話時長找到通話時間比較長的聯繫人。若要借款,可以「操作」一份通訊錄,使用一部空閑手機,模擬通訊錄和通話數據,實現借款目的。也有所謂「擼口子」的攻略稱,可對通訊錄進行「美化」,刪除小貸、催收和銀行信用卡的還款提醒、廣告或催收簡訊等。

惡意催收與信貸適當性

「爆通訊錄」這一暴力催收已經被輿論猛烈抨擊,給金融監管和個人信貸款快速發展投下了一道陰影。

對此,某資深業內律師表示,暴力催收近兩年較為常見。借款平台對借款人不堪其辱,造成精神挫折的暴力催收,最終目的是為了要錢。但是,人的生命權、榮譽權是大於債權的,必須抵制暴力催收。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規定,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應處拘留或者罰款。《網路安全法》第41條規定,網路運營者不得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並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與用戶的約定,處理其保存的個人信息。

其中,究竟應當如何界定「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實際上,一些互金平台在個人協議中,也已寫明需要借款人客戶授權對其個人信息進行收集。

一些互聯網金融機構採用的「大數據風控」已經踩在違規的邊緣。泄漏個人隱私這一問題已經得到了監管層的關注。

2017年12月,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聯合工作辦公室發布《關於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簡稱「現金貸新規」)指出,各類機構應當加強客戶信息安全保護,不得以「大數據」為名竊取、濫用客戶隱私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或泄露客戶信息。

對於惡意催收,現金貸新規要求,各類機構或委託第三方機構均不得通過暴力、恐嚇、侮辱、誹謗、騷擾等方式催收貸款。對涉嫌惡意欺詐和暴力催收等嚴重違法違規的機構,及時將線索移交公安機關,切實防範風險,確保社會大局穩定。

但整治「暴力催收」並非意味著已解決這類問題根源。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採訪的業內人士認為,放貸機構和借款人均應從這一事件中有所反思。

一位華南互聯網金融人士表示,放貸機構不能向沒有還款能力或還款來源的借款人發放貸款。金融機構應當建立信貸的適當性制度安排。

有律師認為,從借款人的角度,應當規範借錢行為,不能僅將責任歸咎於借款平台。借錢人不能抱著「賴賬」、不謹慎的心態,對自己的個人隱私也採取放任的態度。借錢是一個嚴肅謹慎的事情,應當綜合考慮個人的償付能力和需求。

(編輯:鄭惠敏)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金評媒 的精彩文章:

眾安在線上市後首份年報:保費增長75%,全年虧損近10億
小心!借5000元被騙一套房 他們用這招「套路」你

TAG:金評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