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買房,你敢跟我結婚嗎?
「我和交往了6年的女友分手了。」
昨晚,朋友突然發來這麼一句消息。
我有些不敢置信:「你開玩笑還是說真的?好好的怎麼分手了?年前你不還說準備求婚嗎?」
「她說不買房,是不會跟我結婚的,我們吵了一架,鬧崩了。」
沒有房子就不結婚,房子真是結婚的必需品嗎?
「對不起,不全款買房請不要跟我談結婚!」
有人在網上曬出了一組聊天記錄。
女友聽說男友家準備買房子,於是找男友打探了一下購房計劃,還提出了自己的期望。
「可以的話,能不能買北面的房子,離我上班的地方近,我上班方便,畢竟我不會開車。」
「我的要求也不高的,就一套房子,辦酒的錢兩家各出一半,彩禮18.8萬,我爸也說了,給你買輛50萬左右的車。」
聽完女友的要求,男友面露難色:「目前好一點的房子,單價都3萬多了,買個129平的要花接近400萬。我覺得對於我家來說,目前全款買房壓力太大,我也不希望結個婚把爸媽一輩子的積蓄都花光。能不能我先付個首付,以後我再慢慢供?」
女友一聽就不樂意了:「讓我嫁給你以後一起背債生活嗎?」女友的態度很堅決,不全款買房結婚免談。
這樣的結果既現實,又無奈。
「我看上的是你的人,裸婚也沒關係!」
他很愛她,但卻一直沒有勇氣向她求婚。
女友對於結婚的明示暗示,他每每都選擇了裝傻。不是不夠愛不想娶,而是太愛不敢娶。
他才來這個城市工作不到三年,住著一間略顯擁擠的公寓,租的;上班常常擠公交、擠地鐵,偶爾自駕,兩輪的;銀行有存款,不多。
他知道,現在的自己還沒能力給她幸福安逸的未來,所以他還不敢向她許諾,也不敢向她求婚。
26歲生日那天,他哭了。
女友穿著潔白的婚紗,在朋友的簇擁中走到他面前:「你一直不跟我求婚,只好我來向你求婚了。請問你願意娶我嗎?」
他遲疑半晌,垂下眼眸,低聲道:「可現在的我還配不上你,我沒房沒車,我怕不能讓你幸福……」
女友打斷了他的話,踮起腳主動吻了他:「我愛的只是你而已,裸婚也沒關係!請問,你現在可以娶我了嗎?」
他的聲音有些顫抖,卻依然堅定地說出了「我願意」。
有妻如此,夫復何求?
結婚想買房,合理;不買房就不結婚,過分!
結婚想有屬於自己的房子、自己的家,這是人之常情。
在一定程度上,買好房再結婚,確實可以給雙方更強的安全感和歸屬感,並且,在生活上也會提供更多的便利。所以,在有能力的情況下,結婚買房是完全合理的。
但是,買不買房,絕不能作為衡量對方愛不愛你的標準。
女人說:你不買房,就是不負責、不愛我;
男人說:你要買房,就是拜金、看重物質、不愛我。
這兩種邏輯都是混蛋邏輯。
女人不是嫁給房子,所以不要強求婚前必須買好房,只要是對的人,婚後一起努力奮鬥又有什麼不可以呢?
男人要有擔當,決定娶她就要有讓她幸福快樂的決心。有能力就結婚前準備好,讓丈母娘放心地把寶貝女兒交給你;現在沒能力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有一顆為了她不斷奮進的心,你的心意就是她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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