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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餐飲店被重罰1200000元,原因是

近日,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過海南省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網發布消息,一家餐飲店承接宴席,89人食物中毒,經查食物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該餐飲店存在11種問題,被處以 120萬元罰款。

另外一家商行因經營的「茅台內供酒」等產品檢測酒精度結果與標籤標註內容不相符,被處罰款11000元。

況平曉(儋州白馬井海興餐飲店),經營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涉案貨值金額60000元,違法所得60000元。3月8日,儋州市食葯監局依法沒收該店違法所得60000元,罰款1200000元,吊銷《食品經營許可證》。以上罰沒款共計1260000元。

另外,三亞市吉陽區荒園村20號的三亞田獨展隆商行因經營的「茅台內供酒」等產品檢測酒精度結果與標籤標註內容不相符,也被三亞市食葯監局處罰,沒收其標籤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的白酒,並處罰款1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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